镇上,来福酒楼。
二楼雅间,一个脑满肠肥的男人半躺在矮榻上,一双脱去长靴的脚,散发着阵阵恶臭。
无声无息糟蹋着几桌上的和罗香。
“本以为你刘大是个有能耐的,所以爷才将这来福酒楼交给你掌管,可现在看来,本少爷看走眼了啊!”
榻边跪着一个年轻男子,细布棉衫,头脑低垂,看不清相貌。
“三爷折煞小的了,三爷英明神武,火眼金睛,怎么会有走眼一说呢!”
男子突然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是小的不好,是小的疏忽,才让那仙客来有了卷土重来的机会!”
男人冷哼,突然一脚踩在下跪男子低垂的头上。
“疏忽?我夏琉手底下那么多人,要是个个犯了错都用一句疏忽抵罪,我就不用在这清水镇混了,你说呢?”
“还有,人家现在是云客来,不是什么仙客来,废物东西,连个名字都搞不清。”
男子闻着头顶传来的股股恶臭,差点一个没忍住吐出来。
堪堪稳了稳身子,“三爷说的是,三爷深明大义,自然不能跟那起子耙耳朵混为一谈。”
似乎又有些无奈,男子叹了口气,身子压的更低了。
“三爷明察秋毫,实在是那仙……云客来最近不知道得了什么高人指点,不仅菜品推陈出新,花样百出,而且还搞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什么打折优惠活动……”
夏琉愠怒,“蠢货!老子的钱可不是用来养废物的,刘大,我命令你,不论你用什么方法,三天之内给我把那个背后之人找出来,否则……”
没错,下跪之人正是大院儿隔壁刘婆子的儿子,刘嫂子的丈夫,刘大。
刘大哆哆嗦嗦的走出来福酒楼,在夏琉手底下干了这么多年,又怎么会不清楚他那否则后面没说完的话,意味着什么。
虽说他刘大没签卖身契,还是个自由之身,可夏家财力雄厚,家大业大,弄死他简直比杀只鸡还容易。
夏家,是清水镇有三大巨头之一。
萧国擎元二十一年,前任皇帝唯一的儿子萧擎登基,延续年号。
当年因太子稚幼,继位后,遂册立其王叔萧炎为辅国摄政大将军。
此后,萧炎一人两用,一边手把手教萧擎处理朝政大事,一边指挥手下安邦定国,抵御外敌。
擎元二十八年,萧擎弱冠,萧炎请辞辅国摄政一职,重拾长枪,戍守边境。
自古皇帝多疑,虽说萧擎一如既往地亲近萧炎,但是萧炎浸yin朝堂多年,最懂得的就是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在他前往南诏边境之际,同时上奏,请求皇帝允其妻携家带口,前往封地甘南养老种田。
皇帝在奏折上用朱砂批了一个大大的准字。
因为,奏折后面是这样写的:然,小儿萧烈,胎中不足,身子孱弱,路途奔波,且乡下之地,缺医少药,不宜养病,望君圣明,准其留京。
就这样,偌大的炎王府人去楼空,只留下一个红袍加身的背影。
这背影谈不上孤寂,就是有些清冷。
或许是为了补偿,萧炎一家离开月余之时,萧擎随便找了个由头,册封炎王幼子萧烈,为康郡王,从一品,封地金陵,食邑五千户,另赐金牌,享随意出入皇宫权利。
再说这炎王家眷一路南行,最后就选择在清水镇定居下来。
清水镇水运亨通,主要就归功于炎王府的人。
有了这么一个大佬,清水镇这些年迅速发展起来,也在无形中打了一个商业圈。
夏家主要经营琉璃,陶瓷,酒楼三个行业。
也是刚刚好,刘家有三个儿子,三子各自把控一个行业。
大儿子夏犇,身高六尺,身型消瘦有力。
人如其名,是个奔波劳碌命,一年到头四处跑,偶尔需要亲力亲为去挑选进货,也接触过外邦人。
夏家儿女都最喜欢他,因为他出去一趟,总是能带一些稀奇罕见的玩意儿回来。
要说这夏家一家人基本上都是些矮胖萝卜头,独独大儿子夏犇险险避了过去。
这老二夏慈就是如此,身高不过五尺,眉黑眼小,长的不起眼,不过倒是陶瓷器皿上的一把好手,不论是制作,售卖,还是补陶,都极有天赋。
三儿子,就是做酒楼生意的夏琉,这个人……五短身材,肥头大耳,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大概就是这么个样子了。
不过,夏琉虽然长的像猪,脑子却像只狐狸。
夏家老爷子过世已久,现在家里后院当家的就是老太太。
外面的生意一直都是三兄弟在跑。
此时跟兰霁打得火热的金宝珠不知道,她已经被人盯上了。
“霁哥哥,这都冷成这样了,你为什么还穿的如此单薄?”看见兰霁身上薄薄两层粗麻布衣,金宝珠心疼的要死。
兰霁一愣,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哦!我年少,身子骨好,饥寒环境下亦能锻炼心智。”
“哼,酸溜溜的,冻死了还锻炼,锻炼个p!”
金老大现在对兰霁是一万个不喜,忍不住哼哼唧唧的怼了一句。
金宝珠白眼,“我就知道,霁哥哥不同凡人!”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疼的更厉害了,精明如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兰霁如此,不过是因为囊中羞涩罢了。
其实,她是真的不知道,兰霁不是囊中羞涩,而是因为兰母让这个家变得拮据不已,囊中羞涩而已。
“冬假足有一月之久,闲来无事,用来抄书,倒是个不错的主意!锻炼了自己的文笔,还能增加收入!”
金大喜比谁都了解兰霁,是以开口圆话解围。
金宝珠向自家四叔投去感激的一笑。
金大喜本意只是不想兰霁难堪,谁知道在看到自家侄女儿这一撇之后,心里又别扭了起来。
哼!又不是帮你,你积极个什么劲儿。
“既然你这么想要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开学之前,学堂里的清扫,你就包了吧!”
金宝珠……
拉了拉兰霁衣袖,“霁哥哥,现已是深冬季节,兰兰在家也没什么事做吧?”
“你让她来给我帮忙吧!就手上活,上次你帮我弄的那个梭编,我教她做,很容易上手的。”
兰霁知道金宝珠是在帮他,心里感动,但他也不是那种顺杆儿爬的人,更何况兰兰太小,他也不舍得,刚想开口拒绝,就被小丫头截住了。
“我们家人都在做,忙不过来,我又不愿意请人,便只能辛苦兰兰了,明日你就让她过来,就这么说定了!”
兰霁……
千言万语,汇成一字,“好”!
冬季的林子萧瑟的紧,冷风时不时送来一阵问候,几人都裹紧了袄子。
金宝珠回头看了看兰霁,“霁哥哥,宝儿走不动了,你背我走吧!”
兰霁一怔……
“臭丫头,你见过哪个女娃家家的让外男背的,还不赶紧给我上来!”
金老大怒了,一边骂人,一边蹲下身子,招呼金宝珠上去。
金宝珠不管,一步一步走到兰霁身边。
兰霁愣头愣脑地站着,金宝珠一噘嘴,他就鬼使神差的蹲了下来。
金宝珠咕扭咕扭着,爬了上去。
裹着夹袄的小身子紧紧的贴在兰霁背上,小手围着他脖子柔柔的绕了一圈。
感受到身上一阵暖流袭来,兰霁一颗心融成一滩烂泥。
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比宝珠妹妹待他更好的人了!
兰霁是来打柴的,所以到了半山腰就不上去了,而茱萸还在稍远一些的地方,金宝珠就恋恋不舍的从兰霁背上溜了下来。
她已经忘了,自己一开始爬到兰霁背上的目的是什么了。
分道扬镳。
到了目的地,看着那一树败落的差不多的茱萸,金宝珠一阵懊悔,早知道就早点把它弄回去了。
几人合力,一会功夫就采了一兜子。
本来想把树也移回去的金宝珠,不甘心的放弃了,来年春天再说吧!
附近几棵树都被他们嚯嚯了,怕遇上野猪,就没敢继续深入。
老话说得好,怕什么来什么。
就在他们收拾好,准备离开的时候,不远处的树杈子剧烈摇晃起来。
金老大是个有经验的,一看情况不妙,抱起金宝珠,三人就跑。
或许是动静太大,那浑身黑刺,两颗獠牙的野物,一个猛子就追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