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叶琳娜走在走廊中,看着四处的房屋,顿时哭笑不得,这里很明显就是所谓的民国时期的老宅,而且还是清末民初留下来的大宅院!
尼玛,她这是到了什么年代啊。
“四……四小姐……”
路过叶琳娜身边的两个小丫头紧张不安的向她行礼。
她们看到四小姐穿上不愿意穿的旗袍,顿时惊艳了,没想到四小姐穿上旗袍是那么的美啊。
四小姐是从国外回来的,每天除了穿小洋裙其他衣服都不穿,说什么旗袍穿起来太麻烦了,老夫人他们又是疼四小姐的,所以就依了四小姐不穿旗袍。
两个丫头穿着比较保守的下人衣服,上半身是粉色短袄衣身齐腹,略有翘腰,下摆成弧形,衣袖过肘,袖口加宽成喇叭形,全衣无绣饰,下半身是宽松的长裤。
叶琳娜看着她们紧张兮兮的模样不由的想到原主之前的行为,顿时那个扶额,对着两个丫头摆摆手。
“下去吧。”
“是。”
两个丫头受宠若惊的连忙离开,她们还是第一次见四小姐语气平和的时候。
以往看到她们都是一副高傲的模样,指着她们不是嫌弃这个就是骂她们没长眼睛。
今天倒是稀奇了。
看着落跑而慌的两个丫头,再次汗颜。
没错,她刚刚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原主是作死的命。
原主出生在富贵人家里,受尽宠爱,从小就跟着母亲出国留学,两年前才回来的。
因为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上至爷爷奶奶,下至三位哥哥都是宠着她的。
倒是是把她宠成白痴大小姐,做什么事都不经过大脑就容易得罪人,要不是因为她是叶家大小姐,早就被其他千金少爷打死了。
原主能够活到现在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不过没有几个人知道她是市长千金,因为原主虽然嚣张跋扈,但是也懂得低调。
正巧的是原主在上个星期被一个叫林琪的女孩子推进大学堂的鱼塘里淹死了才导致她叶琳娜的到来。
原主也才十八岁,还在大学堂上学,十六岁之前跟着母亲赵乐云居住在国外,这两年才回来的。
很厉害的是她的母亲是一名外交官,父亲是,好吧,是海市的市长叶安良。
大哥哥叶锦年是海市中学堂教授,二哥哥叶锦江在行政院的军政处工作,三哥哥叶锦慕是经商的,家里的开支什么的都是三哥哥赚的钱。
而原主就是负责貌美如花的花瓶大小姐。
这里是郊区,因为爷爷奶奶念旧,不愿意到法租界的小洋楼住,父亲母亲无奈,只好在有时间的时候回来看看爷爷奶奶。
而她是因为出事了才会在老宅院的。
这时走廊跑来一个大丫头,看到四小姐的身影顿时惊喜万分,连忙走了过去。
当她看到四小姐穿着旗袍妖艳迷人的时候,就连她也惊艳了,四小姐今天竟然穿了旗袍。
果然四小姐穿上旗袍是最美的。
“四小姐,原来你在这里,巧儿找了你许久了,老夫人让你到客堂一趟。”
叶琳娜闻言点头,往客堂的方向走去,巧儿连忙跟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