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很累的事,哪怕是男生。
当董晨风把路思雨的东西从地下室全部搬上来之后,人已经瘫坐在了沙发上,看着他累到不行的样子,路思雨笑他身体素质太差了。
董晨风看着地上那十几个行李包,好奇地问路思雨,“这么多东西,你是怎么搬下去的?”
路思雨不以为然的说:“一件一件搬啊,我每次都是这样,其实习惯了也不觉得怎么,以前廖洁会过来帮我,不过今天早上她打电话说,不想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所以就不来了。”
董晨风点点头,不禁称赞廖洁,“明智之举啊。”
路思雨微笑着看着他,再次无语的摇头。
董晨风发现路思雨在每个行李包上都做了标签,哪个季节的衣服、鞋子,都写的很清楚。
路思雨的整理能力非常令董晨风佩服,看着她麻利的样子,董晨风不禁感叹道:“路女士,别干什么律师助理了,家政工作要不要考虑一下。”
路思雨突然笑了起来,跟他说:“廖洁就说过,要是我去干家政的话,绝对会成为公司的一姐。”
“我看也差不多。”说完两个人又笑了起来。
收拾到最后一件行李的时候,董晨风看到拉锁上的标签,只写了一个“董”字。
“难道这里面的东西跟我有关?”董晨风看着路思雨好奇地问,路思雨害羞的点了点头。
董晨风打开行李包,看到最上面放着一只已经没有什么填充物的公仔熊,拿出来的时候还一副“丧眉耷眼”的样子。他故意笑着问她:“这是什么?”
“公仔熊啊,看不出来吗?”路思雨看着董晨风像抓鸡一样的从包里拎出那只公仔熊说。
“这叫熊吗?瘦成这样,只能叫熊皮了吧?我记得这是我送给你的第一个情人节礼物,竟然被你蹂躏成这样。”董晨风故意摇头叹气。
路思雨一边笑着,一边解释,“洗的时候里面的棉花总跑出来,慢慢的就成这样了。”
董晨风笑着没说话,但心里却被路思雨给感动了:都成这样了,竟然还留着。
随后董晨风又从包里拿出了一串蓝色的海豚风铃,路思雨让他挂在离窗户不远的地方。挂好之后,他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叮铃叮铃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悦耳。
他记得买这个礼物是因为那时候路思雨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爱情故事,里面说如果一个男孩子送一个女孩子风铃的话,就代表他希望能跟那个女孩子永远在一起,于是在路思雨生日的时候,董晨风就把这串风铃送给了她。
以前,他经常会说她为什么总爱相信一些有的没的,还曾义正言辞的跟她说情感杂志上那些都是毫无依据的东西,让她不要轻信。直到他们分手之后,他才明白,她不是愿意去相信那些东西真的会怎么样,她就是想表达想永远跟他在一起的那份心意。
恋爱一周年时,他送给她了一个粉色的旋转木马,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年特别流行送这个东西,好多男生在圣诞节的时候都喜欢买那个礼物送给自己喜欢的女生,以至于很多店都卖断货了,他为了买到那个礼物,去了好多家精品店,在路上骑车的时候,因为路太滑了,还摔了好几个跟头。即便那样,他还是一家店一家店的找,生怕自己再去晚了,人家又卖光了。最后礼物是买到了,但是他也因为摔的太严重,导致一个星期都没办法再骑车。
行李包里还有一个很大的记事本,翻开之后,第一页上贴着他们一起去北京看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那是他们高三毕业那年,为了让她看到周杰伦,他攒了一年的钱,可惜还是没有买到靠前一些的票,不过那天她还是非常的开心,在去北京的火车上就已经激动不已了,他从未看到过她高兴到尖叫的样子,所以当下有些吃醋的问她:“周杰伦跟我,你更喜欢哪一个?”
“你啊”听到她不假思索的回答,董晨风还没来得及得意,她又补充了一句,“周杰伦是用来爱的。”
看着她兴奋的样子,他无奈的摇头,心想算了,她开心就好。
一页页的回忆,都被她整理在册。
董晨风看到了她们两个人在读大学那几年往返各自学校的火车票,还有他们那几年在一起看过的电影票,火车票的旁边还写着他们那几天在一起发生的点点滴滴,就连很多小细节都记录的清清楚楚。翻阅着那本厚厚的记事本,他内心感触颇深。
行李包里还有很多很多东西,董晨风一一拿出递给了路思雨。
最后,董晨风从包里拿出来一个木制的红色印花盒,上面还配了一把铜色小锁,看起来十分精致,他拿着这个木盒仔细回想,“我怎么不记得我送过你这样的东西啊,这是什么?首饰盒吗?看起来还挺复古的。”
路思雨看到后,急忙从他手里拿过来那个木盒,小心翼翼的擦拭着,“这是我妈留给我的,里面是我爸当年送给她的一对儿银镯子。”
“哦。”董晨风点点头,不再说话。
路思雨把那个木盒放到了抽屉的最深处。
收拾完所有的东西之后,路思雨松了口气,“终于收拾完了。”董晨风这时突然从身后抱住她,“忙了这么久,你打算怎么奖励我?”
路思雨笑着,转过身问他,“你想要什么样的奖励?”
董晨风看着她,脸渐渐地贴了过来,“我想要。。。”路思雨害羞的闭上了眼睛,刚感受到他的鼻息,就听到他在自己耳边说了句,“先吃饭。”
路思雨睁开了眼睛,双手捂着自己涨红的脸,生气但又害羞的低下了头。董晨风看着她羞红的脸一副得逞的样子,露出一脸坏笑,抬起路思雨的下巴,直接亲了上去。
猝不及防的柔软和狂热包裹了全身,路思雨瞬间有了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短暂的温存之后,董晨风搀扶着路思雨从卧室走了出来。
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董晨风掏出手机准备点外卖,被路思雨给制止了,她走向厨房指着电饭煲说:“你下去拿行李的时候,我已经把米饭蒸上了,奶奶放在冰箱里的鱼和肉,现在也解冻好了,不要老吃外卖了,那样对身体不好,我今天给你做一道我的拿手菜—红烧鱼,你肯定会喜欢吃的。”
“可是我想让你休息。”董晨风心疼对她说。
“没事啊,炒菜能有多大的活动量,我不累的,倒是你,一上午都在搬搬抬抬的,肯定很累吧,要不你去休息会儿吧,饭好了我叫你。”路思雨拿起了挂在墙上的围裙套在身上。
“那我在厨房给你打下手吧。”董晨风说完话撸起袖子。可他发现自己在厨房的意义除了拿调味料和递东西之外,基本上什么忙都帮不上。
饭做好后,董晨风先尝了一下,然后一脸惊喜的样子冲她竖起了大拇指,“何德何能,这么贤惠的老婆让我给遇上了。”
路思雨开心的笑出声来,“难得你这么夸我,其实我十二岁的时候就会做饭了,奶奶平时很宠我,她不愿意让我做家务,但是她毕竟年纪大了,我也不想她那么累,所以我们俩在家为了能让对方多休息,都是抢着活儿干的,总觉得自己多做一点,对方就能少做一点了,所以,慢慢的做习惯了,也就不觉得累了。”
董晨风随后突然很认真的跟路思雨说:“你每年这么搬进搬出的,真的太辛苦了,原本我是很希望你能搬出去住的,但是一想到让奶奶一个人生活的话,估计也不太行。”
路思雨听后无奈的耸耸肩,“其实我以前也想过搬出去的,但是如果我真的搬出去了,不光是我奶奶一个人居住的问题,同时也意味着我真的很介意或者是真的厌烦了这种搬进搬出的生活,虽然也真的是很烦,但是这是不能表现出来的,因为那样的话奶奶会更觉得愧对于我。其实近几年奶奶更希望到了过节的时候她去穗城,这样我就不用搬出去了,但是穗城离寒城真的太远了,坐高铁要八个小时,她自己又不会坐飞机,所以来来回回,她一个人在路上,除了担心她被人骗,还要担心她身体吃不吃的消。”
“那等我们结婚了,奶奶还是会一个人生活啊。”
“其实我之前也跟她提过,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照顾好自己的,希望她能放心的去穗城跟爸爸他们一起生活。可是她总说等我结婚了以后再说吧,我很明白,如果我不嫁人的话,她是不会去穗城的,除了不放心,奶奶其实更不想让我觉得我被他们所有人都抛弃了。”
听着路思雨的话,董晨风更加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他要尽快娶她回家。
傍晚时分,路思雨趴在窗边看夕阳,董晨风走到她旁边,看着远处的风景,感叹道:“从高中到现在,我们竟然在一起七年了,时间过的好快啊。”
路思雨反驳道:“哪有七年,我们中间还分开了三年呢,应该是在一起四年才对,而且还有两年是异地恋。”
董晨风含情脉脉的看着她,“可我爱了你七年啊。”
路思雨托着下巴,微笑着说了句“哦”
“哦?只有哦吗?”董晨风从身后抱住路思雨,趴在她耳边轻声地说了句,“要不是你腿上有伤,求婚当晚我就把你收了,所以呀,赶快把腿伤养好,我们还有正事没做呢。”说完后轻咬了一下路思雨的耳垂。
路思雨羞涩的躲开,红了脸说,“竟想些乱七八糟的事,你不害臊吗?”
董晨风把头埋在路思雨的脖颈处,“当然害臊了,不过我们到时候可以关灯。”
“喂。。。。。。”路思雨的脸更红了。
“好好好,我不说了。”董晨风赶紧投降。
“对了,我们何老大明天要来看我。”路思雨转身告诉董晨风。
“何老大?”董晨风一头雾水。
“对啊,就是我的律师老大呀,何鸣谦律师,我就是做他的助理。你经常在北京,应该没怎么听过他的名字,他在寒城很有名的,算是我们律所的‘头牌’,哈哈,这么形容他好像不太好,反正就是很受欢迎,人超级暖的,我们律所好多女生都羡慕我跟清雅姐能做他的助理。”路思雨很开心的说着。
“他有两个助理?”董晨风好奇地问道。
“对呀,清雅姐现在已经是实习律师了,她很聪明,业务能力很强,何律师开庭的话一般都是带着清雅姐去的,不过她已经做妈妈了,所以平时是加不了班的,如果需要加班的话就是我,我基本上负责的就是何律师的生活部分,比如订机票啊,订酒店啊,或者是跟他一起出去应酬、出差等等。”路思雨细数着自己的工作内容。
“那像你们这种又不能加班,又没有考过律师证的助理,工资应该不会高吧?”
路思雨连忙摇头,“不会啊,普通助理多少钱,清雅姐就是多少钱啊,他没有因为不能加班就扣她钱的。不过我的工资就不固定了,他是按秘书给我开的工资,所以如果这个月应酬很多,或者需要加班的话,他会额外给我封红包的,总之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老板,不过他不喜欢我们称呼他老板,所以我跟清雅姐平时就习惯叫他老大。”
董晨风点着头说:“那确实挺不错的,他结婚了吗?”
路思雨再次摇头,“没有啊,虽然他今年已经29岁了,不过连女朋友都没有,可能就是因为太忙了吧。”
董晨风点点头,努力回忆着:何鸣谦?这个名字怎么感觉这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