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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妃在上:腹黑王爷请宠我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礼物

郑元白在阳光下看着林纨,温柔地问她要画。林纨看的有些呆了,双眼微怔,“呃……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郑元白笑起来,两排牙齿露出了更多:“我怎么会嫌弃呢。”

另一边,司徒菲菲拿起林纨画的漫画版动物,一下子喜欢的不行,手里捏了六七张,“哎呀,太可爱了,这张我要了,那张我也要。采荷你把画放下,我要挑一挑。”

采荷依言将一叠画放在书桌上,由着司徒菲菲一张张挑选。

司徒菲菲高高兴兴地挑了又挑,将所有可爱的漫画都挑了出来,足足有二十来张。

一旁的郑元白抽了抽嘴角,感叹道:“你可真是不客气啊。”

司徒菲菲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朝林纨嘿嘿一笑。

林纨朝她笑笑:“没事,都拿去吧,都是我无聊画的的,你不嫌弃才好。”

“怎么会嫌弃,你看这张,这个牙齿那么多,就看嘴的话很吓人,可是整体看上去却特别可爱。”司徒菲菲手里拿着的正是史迪奇的画像。林纨不知如何向她解释,只好说:“我喜欢把动物画成人形,你拿的那些都是这样的。”

司徒菲菲点点头:“难怪都可爱的紧。”她拿了画像,心里着急地想要回去临摹,和林纨说了再见,就招呼自己的贴身婢女一起离开。

书房里就剩下林纨和郑元白,整个房间突然安静下来,郑元白长的高,林纨每次看他的时候都要艰难地抬头。此时她就是保持着抬头的姿势看着郑元白。

“纨儿,还有半年你便是我的妻,我已经迫不及待了。”郑元白的目光灼热,像是要把林纨看穿。

从未有人对自己说过如此露骨的话,林纨一时间害羞地把脸埋了下去。

郑元白上前一步,大胆地牵起了林纨的手。林纨像是被烫到一般,往后退了一步,手也从郑元白手中滑落。

郑元白的表情像是有些受伤:“纨儿。”

“我们现在还未正式结婚,还是不要这样的好,要是传出去,我……”林纨一是知道现代这个社会对女的是十分苛刻的,她不容许自己出一点差错;另一个原因是,她……真的害羞了。

郑元白听了林纨的话,过了半晌点了点头:“好,就依你。”接着两人规规矩矩地坐下,郑元白陪林纨聊了一会天,直到外面荣华走进来说家中有事,郑元白这才站起离开。

等郑元白走后,采荷一脸八卦地走进来,“小姐……”

“打住!”林纨一看采荷的表情就知道她又要开始八卦,赶紧将她的八卦火苗掐灭在摇篮里。

采荷委屈巴巴地扁扁嘴,“少夫人唤你过去。”

林纨听了放下手中的东西,站起来去找封云韶。

封云韶此时已经怀孕三个多月,肚子开始微微鼓起来,李云澜不放心,嘱咐下人一定要好生看着。因此,封云韶的下人们一个个神经都紧张兮兮的,搞得封云韶都不太敢出房间门。林纨怕她寂寞,因此得了空就会去陪封云韶解闷聊天。

林纨熟门熟路地踏进封云韶的卧房,“嫂嫂。”

封云韶躺在榻上,看见林纨进来,笑得眯起了眼睛:“听人说今天郑公子送来一个稀罕物件,下人们见都没见过,叫什么琉璃盏。听说比玉还要透明有光泽,能够透过杯壁看到对面的字,是不是?”

封云韶显然是听到了下人说的,对那个琉璃盏很是好奇,这才听说郑元白离开后就赶紧叫人来唤她。

“采荷,把东西拿来给嫂嫂看看。”林纨叫一旁的采荷去拿。

等了一会,采荷把那套琉璃盏拿了过来。

封云韶稀奇地一样样拿出来看,林纨一一给她介绍:“这是喝酒的,你看杯脚很高。这是盏,吃甜品的,刚刚我就给菲菲和郑元白做了一碗吃,嫂嫂,等你生下了宝宝,我就给你做了吃。”封云韶现在怀孕,不好吃冰的,林纨给封云韶一一解释。

“那这个呢?”那一套杯子每样八只,只有最大的碗是只有两个,“怎么就两只?”

“这个……”林纨其实也都是凭着上辈子的记忆猜的,看那个碗那么大,突然灵光一闪:“啊!这是放水果的。”

“采荷,去洗些葡萄过来。”林纨拿了一个碗递给采荷,“洗完了放这里。”

过了一会,采荷将洗好的葡萄拿过来。碧绿的葡萄放在通体剔透的琉璃碗中,煞是好看。

封云韶十分新奇地看着:“哇,真的很好看。”

林纨看她爱不释手地摸着碗看,笑了笑:“反正有两只碗,这只就送给嫂嫂。”

封云韶一脸惊喜:“这是郑公子送给你的,不太好吧。”嘴上虽然说着不太好,但是满脸都是写着高兴。

林纨笑笑:“送给我就是我的了,没事。”

封云韶开心地将碗左右看了看,十分高兴。

“对了,我也送你件礼物。”封云韶像是想起了什么,“上次有人给你哥哥送了件稀罕物什,后来他给了我,我现在送给你。采菊,把那东西拿来。”

采菊是封云韶的贴身婢女,她听了后转身在柜子里找了一会,随后拿了一个木盒子出来。

采菊将木盒放在桌上,封云韶将其打开。林纨上前一看,竟是一把很小的机弩。

“啊!这……”林纨有些讶异。

“还记得去年围猎被狼群攻击吗?自从那件事后我再也不敢出门,现在怀孕后,偶尔还会做噩梦。有个人给你哥哥送了这个,说是适合女子防身。”

林纨拿起那把机弩,上面还未装弩箭,因此没有攻击力。

这把机弩玄铁打造,拿在手里不过一掌大小,通体黑色,稍微有些沉,不过那么小再重也重不到哪里去。林纨翻来覆去看着,“这机弩造的可真是精致。”

封云韶点点头,“这么小,可以很好地藏在身上,又能在关键时刻自保。纨儿,我是万万不敢再去猎场这样的场合了,以后能不出门也尽量不出门,这机弩我不太需要。你就要嫁人,这郑元白将来前途无量,肯定会被皇帝重用,以后你陪伴他出去的机会很多。这机弩给你正合适,你一定要随身带着。”

林纨笑了笑:“哪里就会遇到那么多危险了。咦……这个花纹……”

林纨在那个机弩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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