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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女模的经纪人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跟叔叔回家

妈妈那时对叔叔说的是“他们都叫我狐狸精,叫她小狐狸精,我也叫她小狐狸精,你知道她多听话吗?她会答应,她已经默认了自己是小狐狸精!”

从那以后妈妈每天回来的更晚了,一回家便拽我起来,朝我发脾气。但她再也没有像那天一样叫我数钱了,后来我才知道,妈妈身上已经拿不出那么多的钱了,那个叔叔不再给她钱,她的脾气更差了。

那个有着刀疤,面目狰狞的男人频繁地来到我家。他和妈妈一起在晚上回来,一直闹腾到天亮,那个刀疤男人才离开。

又一次我听到他们的对话,妈妈好像欠了那个男人很多钱,比上一次数的还要多,多好多,是两千张的钱。

妈妈求那个刀疤男人再通融几天,刀疤男人用脚踹了踹跪在他脚边的妈妈,“最多三天,三天以后你拿不上钱,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刀疤男人走了,妈妈慌了,一屁股爹坐在地上,呆呆地,像一个木偶娃娃。

妈妈没有钱,她打算把我送给那个刀疤男人。她对我说,我长得很美,只有漂亮的女孩儿才能当狐狸精,她说我是小狐狸精,只要是男人都会喜欢我,那个刀疤男人也会喜欢我的。

“妈妈我不想去,我害怕。”

妈妈从来没有那么温柔地看过我,她竟然用手抚摸了我的脸颊,满眼都是温柔,她叫我“采芙,”她给我买了一件漂亮的裙子,给我梳了一个漂亮的头发。

“别怕,采芙,刀疤叔叔是个好男人,他会好好疼惜你的。”

那年我十岁,我陷入了母亲给自己编制的温柔的陷阱当中,我知道刀疤男人很恐怖,他会打妈妈,他肯定也会打自己。

刀疤男人来的那天,我跑出了家。我拼命地跑拼命地跑,跑到了小卖部的地方。

那个小哥哥告诉我他家的电话,说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她把那个电话号码记得很熟,情急之下,她想到的只有林自建,因为她只知道他,他是唯一一个愿意给她帮助的人,是她第一个朋友。

可是,接起电话的是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听了她的话以后跟她说,她打错电话了。

不会的,她把电话记得烂熟,绝对不会打错。

妈妈和刀疤男人已经看到了她,妈妈把她拖回去了。

“不错,是个美人儿胚子。”那个男人用指尖挑起我的下巴,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恐怖,他的眼睛很亮,如果没有那道疤,他会是一个长相俊美的男人,像那个漂亮叔叔一样。

刀疤男人对她的反应似乎很是意外,更加来了兴致,“你不怕我?”

我起初是害怕的,但如今却不怕了,她这一生或许只怕过一个人,那便是宁素素,她的母亲,那个狐狸精,那个叫她小狐狸精的女人。这世界上还会有谁让她害怕吗?因为不在乎,所以便不害怕。一开始她害怕刀疤男人,只是因为他欺负了她的母亲,她在乎的只有宁素素一个人而已。

“为什么要害怕?”宁采芙好像变了一个人,突然之间,十岁的小女孩儿好像有了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宁采芙已经不再在乎那个人了,宁素素说要把自己变成奴隶一样的人,终日像狗一样使唤着自己,她怎么会感受不到,但她在乎宁素素,因为她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她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可是,她没有给过自己一点点的温暖,她渴望爱,渴望妈妈的拥抱,亲吻,可是宁素素给她的只有冷嘲热讽,只有满身青紫的掐痕。

或许她可以哄骗自己,宁素素只是心情不好,在外面受了委屈,所以对她不好,可是当那一刻到来的时候,她再也掩饰不下去了,她骗不了自己的心了。

她终于对自己好了一次,宁素素对她笑,给她买好吃的,抚摸脸蛋,可是她每做一次这样的举动,便叫宁采芙的心冰冷一分。宁素素想要把她送到刀疤男人那里,所以要哄着她。

当自己在小卖部打完电话后,自己最后的那一根救命稻草也不在了的时候,她绝望极了,她看到了气急败坏的宁素素,她追了出来,恶狠狠地把她拖走,此时的宁素素是长着青面獠牙的,容貌可惧,她的心再也暖不起来了。

刀疤男人笑了笑,“你不觉得我这条疤很可怕吗?”

宁采芙甜甜一笑,“叔叔,我觉得这条疤很酷。”

“是吗?那你要不要一条同样的疤。”男人的眼中有一丝嗜血的精光闪过。

“好啊!那我和叔叔就是刀疤二人组了。”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他怎么可能给我一条同样的疤痕呢?他和宁素素看中的不就是我这张脸吗?怎么可能会给我一条疤。

“好,哈哈哈,不错,你叫什么名字。”刀疤男人很满意我的回答,大笑了起来,散去了眉宇中间的阴郁,整个人爽朗了不少。

“我叫宁采芙,叔叔你叫什么名字。”我等着一双无辜懵懂的大眼睛,抬头望着他,等着他回答。

他似是想起了什么,一把抱起了我,我坐在他的怀里,挣扎了两下,没有挣脱开,便任由他抱着。他身上有一种味道,让我安心。从来没有被一个强壮的男人这样抱过,她觉得心里很踏实,很安全。

“我叫林明,你记住了吗?”

我点了点头。

“但是以后只能叫我刀疤叔叔,不能称呼我的姓名,明白吗?”

我凑到他耳朵边,故意说的很大声,“我知道了,刀疤叔叔。”

第二天,我被带到了刀疤叔叔的家。出乎我意料的是,刀疤叔叔的家很大,很漂亮。家里的人对他很恭敬,见了他都会鞠躬,他们叫他少爷。

他叫一位阿姨给我安排了房间,灰色的壁纸,灰色的地板,灰色的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架子书,床单也是灰色的,枕头和被子也是灰色的。我知道了,刀疤叔叔应该是喜欢灰色。莫名其妙地,我也并不反感这一个灰色的房间,一个人处在这样一个灰色时空里,仿佛与世隔绝,能将自己保护起来,感觉很安全。

“怎么样,喜欢这个房间吗?”刀疤叔叔从隔壁的房间出来,他住在隔壁。

“很喜欢。”

“我以为小女孩儿都会喜欢粉色的东西。”刀疤叔叔似乎想看出我是不是在说谎。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颜色,但我知道自己不喜欢粉色,现在我知道我不讨厌灰色。”我的话简直像是从一个成人口里说出来的。

“你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讨厌吗?”他很显然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你只需要记得,以后你自己没有什么喜欢和讨厌,一切都是我喜欢的和我讨厌的,明白吗?”刀疤叔叔的眼神变得阴郁,像这一室的灰色时空。

我被他带着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见到了两个认识的人。

这是一间很大的宅子,竟然比刀疤叔叔家还要大,还要奢华。

佣人们恭敬地叫他“二少爷。”

有一个比她小一点小女孩儿,见他远远过来,便喊着“刀疤子来了,丑刀疤来了!”然后便躲在一个女人后面。

女人的年纪像宁素素一样大,只是她打扮地更华贵,显得更年轻些。

“林明,你别跟樱儿一般见识,这孩子都被我宠坏了。”女人看向刀疤叔叔的眼神,很奇怪,那是宁素素看向那个漂亮叔叔的眼神。女人的声音很熟悉,她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樱儿,这个名字真好听,她有一个爱她护着她的母亲,实在是比她幸福的多。

刀疤叔叔没有理会两个人,一个小孩儿的毒舌辱骂,一个大人的惺惺作态。她拉着我径直走过去,可是那个叫樱儿的小女孩儿却叫住了她。看得出她妈妈作势要拉住她,可是却没有动作。

樱儿从她妈妈身后跳出来,用手指着我,气鼓鼓的说:“你是谁?为什么来我家?你为什么跟那个丑刀疤在一起?”

宁采芙听到这一连串的问句,心里很不舒服,这个女孩儿真是被惯坏了,她竟然叫叔叔丑刀疤,她有一种冲上去打她的冲动。

“你又是谁?我为什么不能来?我跟谁在一起关你什么事儿?还有,我叔叔长得很帅,这个刀疤是男子汉的象征,你才长得丑,丑丫头,没礼貌。”

他看到刀疤叔叔好像笑了笑,那条疤也变得可爱了起来。

“你,你,你滚出去!这里是我家!我爸爸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你算什么东西,滚出去!”

这个樱儿被我激怒了,发了疯一样大声吵嚷着,那张本就不太漂亮的脸上,更显得狰狞,丑陋不堪。

“林自樱,你好大的胆子!”一个拄着拐杖的老爷爷缓步走了过来,拐杖敲击在地面上的声音很响,每敲打一下,林自樱便哆嗦一下,最后竟钻到了她妈妈的怀里。

按理说他的拐杖声音很响,不应该现在才听到啊,看来是已经悄悄地听了好久了。

“你就是这么做母亲的?你看看林自樱嘴里说的都是些什么话,大逆不道啊!我还活着,还没死呢!”老爷爷看来是气极了,用拐杖大力地敲打着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