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去上班它们怎么办?”我进了屋,放下挎包和钥匙,对刘月欣说道。
“我带它们一起去上班,让它们呆在我办公室,它们都很乖,我不叫它们,它们不会走出我的办公室。”
“我们很乖的。”鹦鹉说道。这鹦鹉智商都快赶上小孩了,成精了吧?居然能接人的话!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真有点无语,刘月欣也太能想了吧!带条狗和鸟去上班。不过公司是她家的,也没有人敢说她。也对,就当请了个狗保镖吧。
“快做饭,吃完饭我们去外面遛狗。哦!对了,平时我不在,你记得帮我喂它们,狗粮和鸟粮在那。”刘月欣说道。
“汪,汪。”包包听到刘月欣说,大声叫了两声,仿佛它知道一会儿就可以到外面玩了,非常开心。
我和刘月欣牵着手走在公园的路上,包包走在我们前面,甜甜则站在包包头上,刘月欣说包包很听话的,不需要用狗绳蜷着,所以一直以来包包都是放养的。
包包走在前面,这里看见,那里瞧瞧,显得非常兴奋。
“包包体型那么大,它多少岁了?”我道。
“4岁。”
“4岁就能长那么大个?我都快长了30年才有它那么大个,不行,等一下我回去把它的粮食给吃了。”
把刘月欣乐得合不拢嘴。
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了一个男人,男人还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娃,看样子应该是爸爸带女儿出来公园散步。
可能是包包体型太大了就像一只老虎一样,把这个小女娃吓得哇哇直哭,躲在男人身后要男人抱,不敢靠近包包。
“包包,过来。”刘月欣一叫,这条狗可真听话,马上跑到刘月欣身后,小女娃就不哭了。很明显就是包包吓着小女娃了。
男人看了看包包,又看了看小女娃,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说道:“干你娘的!这什么狗?这么大个子。”很明显这男人是粗人,张嘴就是不文明。这男人也太禽兽了吧?不对,应该是禽兽都不如,一条狗的娘你也干?那你不就是要?禽兽不如。
“小妹妹别怕,这狗不咬人,别怕。”我说道。其实这小女娃长得这么可爱,我真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老爸?
“包包,走远一点。”刘月欣道。
包包还真的是得道之狗,听话的跑了出去。
男人抱起了小女娃,可是眼睛再也离开不了刘月欣了,一直盯着刘月欣,看着我牵着刘月欣渐渐走远。男人,就是这个死性,就算结婚了还改不了看美女的死性。不过我是例外,因为我天天都看着一个倾世美女,其他女人不入我法眼。
其实人世间最快乐的事是什么?我觉得就是现在,活着能与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过着平淡的生活,有空牵着手散散步,虽然我不知道这段爱情是长是短,但我会用心呵护这棵爱的树苗,让它不受风吹雨打,日晒雨霖,希望可以成长为大树,最好还能结出果实。
我看着刘月欣,看着她秀美的侧面,我发现我心里已经是深深的爱上她了,无法自拔的爱上她,爱上她古灵精怪的性格,爱上她为我吃醋的样子,爱上她向我发脾气的样子,爱上她撒娇的样子,一切的缺点,都是优点,原来爱上一个人,确实无需理由,真的是会爱上她的一切。
“抢劫啊!抢手机啊!”一声女人的尖叫划破了黑夜的长空。
我抬头向发出尖叫声的方向看去,只见远处一个年轻女子,追着一个速度堪比博尔特100米速度男人在人行道上疯狂地跑着,虽然贼人跑得那么快,但后面追的少女一点都不白给,追得可是马头连着马尾。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本能反应放开牵着刘月欣的手,拔腿就跑去追贼,这是本能反应,完全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就做出了判定。
我只觉得两耳生风,自我也觉得跑得很快,就算比不上‘博尔特’,估计也差不了多少。
“堂堂,堂堂,哎呀!你这头猪,包包,快去咬跑得飞快那人,甜甜,快去叫堂堂回来。”
“站住,别跑。”我一边跑,一边喊。我这样喊是想看一下这贼人是不是傻的,如果是他可能会站住,只有傻的才会这么傻,很明显贼不是傻的。其实这样喊的主要目的是告诉附近的人,来一起抓贼,或者是注意贼人。
“堂哥回去,堂哥回去。”甜甜飞到我身旁,一边飞,一边叫。
现在才叫我回去?晚了,眼看我就要追上了。
“那里走?拿命来!”我话刚说完,一个饿虎扑食的黑影从我身边略过,紧接着贼人应影倒地。我定睛一看,是包包,张开血盆大口就想往贼人脖子咬。我去,这是要他的命啊?这条狗去特殊训练过吧?怎么这么狂?
“包包,别咬脖子,咬屁股!”我说完,也扑了上去,把他按倒在地。
“哎呦!”贼人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叫传来,只见包包咬着他的屁股,还拼命的撕扯,还真够狠的,血都冒出来了,我看见都痛,甭说这贼到底有多痛了。
贼人感到钻心的痛,玩了命的挣扎,这时,那少女也追上来了,几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男人也过来按着贼人,让他动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