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回忆里醒来的安晴,不禁有些伤感。
十七岁的自己,太容易受伤,所以伤的太彻底。可是,她还是回来了。
这些年来,也曾想过忘记。却发现,时间越久,沉淀的感情累积得越重。越来越清楚,十七岁的相遇便注定了能给予她幸福的只有他,也只能是他。
所以,她回来了,放弃了更好的前途,回到这。
这些年来,纵使远离这里,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关注他。
知道他没有离开这里,知道他已经接管家里的生意,知道他,至今未婚。他在法律上是自由的,这点都与安晴太重要。
纵使再喜欢,再放不下,她也绝对不会做第三者。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真正融入这个城市,再也不用忍受别人的鄙夷。她断不会再把自己推向那个风口浪尖,,承受别人的指指点点。而
他未婚,那么,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她得到他,任何人都不可以。
某party上。安晴一身淡蓝色的轻纱,衬得皮肤更加白皙。整个人带着梦幻色彩,如同海的女人一般清新,高雅。一出场,便成为全场的焦点。
安晴直接无视这些或羡慕或嫉妒或探究的目光,直接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眼睛却在四处扫视。
今晚,她只为一人而来,她相信刚刚她的出场足够引起他的注意。
今天是恒天公司的周年庆典,作为恒天地少东家,他一定会出现。
她很快地在人群里找到了他,虽然隔了这么久,可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虽然隔了这么久,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虽然只是一个背影。
他更削瘦了,头发剪短了不少,穿阿玛尼的西装,大方得体,再不是当年的摸样。
轮到他讲话,他上去讲一些不知道被重复了多少年的废话。
安晴暗叹,原来时间的作用这般大,若是七年前的林墨琦,怎么也不会讲出这些陈词滥调。但时间的作用再大,却还是没能冲淡她的感情。
不管现在的他是怎样,她都爱他。
世间男子无数,但也只有他入得了她的法眼。
讲完话的林墨琦只坐了一会儿就出去了,安晴跟随而去。
他趴在外面的额阳台上抽烟,抽的依旧是是中南海,白色的烟身,细长而精致。这些年来,即使他那样富有,却依旧习惯这种廉价的香烟。有些喜欢,有些情有独钟是没有理由的。
安晴走到他面前,昏暗的环境下,他并没有认出她来。是安晴先开的口:“我是安晴,我回来了。”在他开口前,她轻轻拥住了他。
在他耳边,呵气如兰,“这些年,我很想你。”
随即,她松开他。动作快得让人觉得刚刚的那个拥抱不过是幻觉。
七年前的安晴再也不是那个自卑的少女,面对自己想要的,她敢勇于追求。不必再小心翼翼地藏起那些喜欢的心情,爱了就是爱了。
那天晚上,谁都没有谈起六年前的决裂。只是像多年不见的朋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Party结束后,林墨琦提出送安晴回去,安晴冲他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
现在的她再不是六年前的摸样了,不必什么都依赖着他,她有足够的能力过想要的生活,她也根本不需要他相送。
两人相视一笑,各自离去。
凭着在原来杂志社的出色表现,安晴提出要回来,老板虽然不舍,但还是极力把她推荐给了这边分部。因而安晴一过来就坐上了副主编的职位。
虽然很多人不服,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安晴有一间自己单独的办公室,按照她的喜好装修成简洁的风格。
办公室位于君福大厦的28层,有大大的落地窗。偶尔累了,站在窗前,便能俯瞰整个城市。
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安晴非常喜欢。她从来都不惧怕高处不胜寒,她怕的是处于最低端,任人宰割。
二十三岁的安晴,终于过上了想要的生活。不管在那之前受了多少苦,也都过去了。
很多人都无法想象,一个本科毕业,毫无家庭背景的女生,要在毕业后一年内坐上副主编的位子有多难,背后的付出,是很多人无法想象的。
高中三年,人家是努力,而她不是努力,她是在拼。把考大学当成自己活着的意义,好像她生来就只是为了这一件事。
如同一个机器人,不停运作,不知疲惫。
大学四年,她学到了人家六到八年才能学到的东西。
她一天都没有松懈,她也不敢松懈。人家在喝酒、吃饭、唱K、结交新朋友的时候,他在图书馆听英语。她一口流利、纯正的英语就是那样一天天的练出来的。
别人在谈恋爱,在花前月下时,她在学校机房,学习图片修改、网页制作。
永远的六点起床,十二点睡觉。那般苦行僧的生活,终还是得到了回报。
记得第一次拿到薪水时,她揣着银行卡。走进only的专卖店,不顾导购小姐不冷不热的嘲讽和明显的不耐烦,试了一套又一套衣服,然后指着他们说:“全都给我包起来。”
看着服务员惊讶,随即涨红的脸,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那一天倒在公司租得公寓里宽大柔软的床上,他睡了几年来第一个好觉。
很多人说,“钱财乃身外之物。”这些人,必定是没有经历过贫穷的。
钱财,带来的不止是物质的享受,还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