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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弃少 第二十五章 走火入魔

本想把狂刀那个家伙拽出来,狠狠的拾掇一顿。但是他现在也是有心无力,最终还是转身慢慢的离去。他步履阑珊的模样,如同一个迟暮的老人。

或许对他来说,孟菲菲才是真正的初恋。为何初恋都是这般可怜,天下有情人难成眷属?

一步一步的往回走,连张少云自己都搞不清自己要何去何从。乱糟糟的世界,让他也乱糟糟了起来。剑奴在他体内连连叹息,最终只得感慨:“情之一字最是伤人!”

剑奴也是历经十几世的鬼魂,尽管已经看惯了这种情伤,却也知道现在最好还是不要说话最好。他所要负责的,就是保护好张少云的身体。

可是逐渐剑奴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他突然在张少云身体中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会有灵气的存在,好惊人的灵气啊。原来是浑金降魔剑,果然否极泰来传承之力真正的出现了。”

可惜张少云没有听明白他说什么,剑奴的声音很快就消失不见了。现在的他,浑浑噩噩一心想的都是孟菲菲。

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满头的汗水都不见了。开始步履蹒跚,但是越走身体的状态越好。好比一块海绵一样,开始里面吸满了脏水,现在被彻底挤干。

现在往海绵里面灌输一些干净的水,海绵就不断的吸收一直吸收到饱和状态为止。剑奴不敢说话的原因,就是害怕打断他现在的状态。如果一切吸收正常,主人很有可能借此更上一层楼。

到时候哪里还会被人打的屁滚尿流,最次也能算的上是现代社会的高手。到时候手握各大名剑,展现剑神风采。

剑奴想的飘飘然,可是没一会的时间,他就感觉有些不对劲。那灵气格外紊乱的在主人身体中乱窜,身体上的青筋鼓起,似乎要爆炸一样。

“走火入魔?”剑奴终于判断出了主人的身体状态,可惜张少云根本没有听他的话。

此时张少云的身体掀起了一场大风暴,剑奴再顾不得说话,只得默默帮助主人恢复身体秩序。体外体内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张少云其实意识也完全被充分的灵气给冲昏了意识。

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怎么就来到了自己原来的陋室,就是在这里他碰到了神奇的事情。两个神人打架,天上落雷电差点将他劈死,之后才有他生命轨迹的改变。

也许在孟菲菲离开的打击下,他的身体还是选择回到了一切的原点。房子还是那个破陋的瓦房,就连前女友都戏称这里是猪窝。但是回到这里,有着一种格外的安心,慢慢的爬到床上,他的意识就完全消失了。

而此时在桑塔纳上的狂刀,因为车子出现问题,转眼就不知道张少云跑到了哪里。他只得苦笑着打了一个电话:“菲菲姐我都按你说的做了,不过这打击是不是大了一点?”

那边如夜莺一般的好听声音道:“怎么现在才打电话给我,他现在在哪,跟着你跑了多久?”

“这种缺德事我再也不干了,云哥那神情分明是崩溃。跟着我的车子跑了两个小时啊!”就连狂刀都有些不忿道,“整整跑了十里路……十里路啊!”

孟菲菲惊叫了起来:“十里路,你怎么让他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是不是在医院?”

“什么医院,我也不知道云哥现在在哪里。刚才我想要跟着,可是云哥那眼神分明想把我宰了,我看了一眼再提不起勇气跟着他。”狂刀摸了摸头上的汗水道,“不骗你我腿到现在都软着……”

他话还没说完,那边就挂了电话。狂刀叹息了一声,苦笑道:“说是您让我一直开到云哥跑不动的时候,谁知道这么一跑就是十里路?现在反过来又要责怪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就我是最大的苦逼里外不是人!”

他们哪里知道现在是张少云最危险的时候,给陌生人看到估计都会被吓到。只见他躺在自己的床上闭着眼睛乱动,就和做了噩梦一样。

都是一些杂乱无章的招式,看起来每一招都是颇为渊源,但是太过乱糟糟。似乎是身体中有两个灵魂在抢,让身体很是无奈。

终于等到身体安静下来的时候,张少云面色惨白的闭目不动,如同大病了一场。那汗水再次流了出来,没有一会就将本已充满霉味的被子,给弄的湿漉漉的。

也不知道孟菲菲是如何想到的,最后找回这间小平房。一切如同回到开始那样,不过这一次是张少云昏迷了过去。

她推开门就闻到一股怪味,等她看到张少云汗流不止的可怖样子就吓坏了。正常人哪有一跑跑十里路的,那简直就是怪胎。就算不是怪胎,那身体也早透支了所有的体力。

大病一场都是轻的,很有可能因此落下什么病根。孟菲菲此时心里万分的懊悔,早知道这样她就自己开车,或者不耍这个小性子了。她自然知道张少云在乎她,但是今天本想一走了之的她,想要看看这在乎的分量有多重。

测试的结果,让她心疼的不行。借着房间中的脸盆,她急忙打了一盆水为张少云擦洗身子。

过了一会,张少云开始打寒颤然后就开始哆嗦。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状况,但是不正常是很明显的。孟菲菲略略思考一番,就决定打一个电话让刀疤开车过来。

但是刚刚要打电话的时候,孟菲菲突然看到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走进了房间。

“孟菲菲,终于让我抓到你了。我还认为你不会回来,没有想到哈!”那男人戴着围巾,用围巾将自己包的只剩一双眼睛露出来。

如果张少云此时还是醒着的话,自然能够认出这就是追杀孟菲菲的那个人。当初两人在他房顶上打架,差一点把他房子给震塌了。

但是孟菲菲已经失去了记忆,她并不知道面前的人是谁,隐隐之中似乎有些印象。又听别人叫出了自己的名字,她只觉得有些头疼,捂着额头道:“你知道我是谁?”

男子愣了愣,随后突然大笑起来:“你不认识我了,孟菲菲你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孟菲菲警惕的摇摇头。

“不认识不要紧,我来给你看一样东西,你就能认出我了。”说着男子在衣服中掏着什么,看他风衣中似乎藏了不少东西,就如同孟菲菲自己的贴身的小包一样。

也许是因为好奇,孟菲菲往他那里走了两步。突然之间刀光一闪,她再逃跑已经来不及,急忙歪了一下身子。本来就觉得这个男人有些诡异,此时看他出手立马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

“让你给我装傻,再不把剑给我交出来,我杀了你!”戴围巾的男子双眼如同喷火一样,“竟然和国际大盗联盟合作,偷我们恐怖联盟的东西,你真真是活腻了!”

孟菲菲从他话里听出来,自己以前是偷过他们东西,现在他们来算账了。以她的性格,哪怕知道自己以前是江洋大盗都没有关系,反正不会让自己吃亏。既然你说打,那我就打。

多天没有动手的她,正好今天穿的是紧裹双腿曲线的牛仔裤。因为出来找张少云,所以就没有穿制服、丝袜和高跟鞋。穿了一双平底鞋,现在正好显得轻便。

伸手进随身携带的小包中,扬手就是三枚飞刀。当初这飞刀可是把张少云吓的屁滚尿流,但是这么凌厉的东西,射出去之后在围巾男的面前如同玩具一样。

围巾男怀中掏出来的是一把大砍刀,也不知道这东西他是怎么藏在身上的。大砍刀宽约二三十公分,在刀类中无论是长度还是宽度都是足够惊人。飞刀飞来的时候,轻轻一扫就如同打苍蝇一样将飞刀拍到了一边。

孟菲菲此时正巧退到了张少云的墙边,急忙翻身抱住他跳窗而逃。杀手眼见两人跳出窗外,急忙紧跟其后。没有想到才跳出去,就感受到自己撞到什么又被弹了回来。

那人定睛一看,原来孟菲菲逃出去的时候,在窗边不知道什么时候系了一根细若发丝的金属丝线。男子大骂道:“孟菲菲你果然是在装傻,我倒是看你百宝囊是不是真的能够无止尽的往外掏东西。”

挥刀斩断金属丝,男子随后跑了出去。刚出门就惯性的一挥手,果然一根吹箭就飞了过来正巧被他扇到了一边。

孟菲菲此时成功的甩开那个怪人,正要急忙往市区跑去,却没有想到突然腿上一疼整个人直接扑倒在地。因为她本来是抱着张少云的,自己一扑倒怀中的人也就飞落在地滚了四五圈。

幸好现在昏迷过去的张少云没有知觉,不过如果他有知觉现在就不是喊疼的时候。如果给他看到,此时孟菲菲那条让他垂涎三尺的腿上,被人射了一根筷子粗细的金属箭。相信就算不是神马剑神转世,他也要急的跳脚杀人了。

孟菲菲急忙将金属箭拔了出来,回身看去。只见一个手握复合弓,身穿迷彩服的白种男人,慢慢的走了出来。还有一个双手各持一把铁叉的人也走了出来,浑身涂满了各种色彩如同传说中吃人族的野人的家伙。

再有戴着围巾包脸的家伙,孟菲菲露出凝重的表情,不知道自己究竟得罪了什么人。怎么会有这么多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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