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皮火车在暮色里徐徐穿梭,半夜凌菲冻醒,从皮包里拿出海棠红的长羊毛披肩,胡乱的裹在胳膊上,借着车厢里昏暗的光,趴在窗户上看外面的风景,无奈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凌菲有些失望。偶有灯光,即是意味着又要到站了。
车停了下来,人群嘈杂,有个挎着竹篮的阿婆朝凌菲挥手,柔和的说道:“小姐,买几个橘子吧,自家种的,你尝尝。”
递过来一个完整的橘子,凌菲闻了闻,沁人心脾的清香果味,忙从口袋里掏出钱递过去,说:“阿婆,再给我一个橘子。”
“小姐,你给的钱太多了。”阿婆迟疑着,不敢伸手来接。
这时汽笛声拉起,伴随着火车压在铁轨上轰隆隆的声响。
“拿着吧,阿婆。”凌菲把身体探出去,朝老人甜甜的笑。
“你还真是个心善的大小姐。”沂铭偏过脸,饶有兴趣的调侃凌菲。
“战争才结束不久,大家过的都不容易。”凌菲低头沉思着。
“橘子甜吗?”沂铭问道,战争结束后他才回国,亲人无伤亡,家族企业得以幸存,他的感受没有凌菲迫切。不过,凌菲也是在为同学朋友伤心,说到底,那些都是旁人罢了。
“很甜,哥,这是淮南的橘子,我们过淮河了。”
又一天的日落西山时,火车到了江南,和上次沂铭、凌菲来江南独自旅游不同,这次有人招待他们。两人甚是疲惫,往出站口缓缓的走。
沂铭在接客的队伍里寻找周沪森的影子,他是沂铭在英国留学时的同学,和沂铭的沉稳不同,沪森活泼开朗,不论什么样的朋友,他都愿意结交,在留学生圈里混的风生水起,是块经商的好材料。但沂铭不是很喜欢他,说不出原因,大概是气场不合。若不是沪森偶然得知沂铭和凌菲要来江南,并热情相迎,沂铭这辈子都不会产生和他再想见的念头。
“沂铭!沂铭!沂铭!”
沂铭听见熟悉的声音,顺着声音寻去,看到沪森在人群里上窜下跳,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沪森飞快的跑过来,使劲拍了拍沂铭的肩膀,措不急防的给了沂铭一个大大的拥抱,沂铭只好讪讪的缩回了伸出的手。
“一路上累了吧,江南的秋冷,你们要当心身体,千万不要着凉了。”沪森看上去很开心,依旧瘦瘦高高,穿着雾白色的长衫,戴着一副价格不菲的金丝眼镜,不说话时气质逼人。只是那长衫宽大,袖子盖过手背的一半,显得有些滑稽,像茶楼里说评书的。
“我们来真是麻烦你了。”沂铭客套着,对一旁的凌菲说道:“菲菲,把我们给沪森带的人参拿过来。”
凌菲连忙把一个礼品袋递了过去,委婉一笑,“沪森哥,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一定得收下。”
沪森这才注意沂铭身边的凌菲,早先听说沂铭是携女伴而行,料想就该是眼前这位姑娘了。沪森恭恭敬敬的把礼物接了过来,低头一看,是根老参,不胜感激,“真是让你们破费了,这么贵重的礼物,一整个太湖的珍珠也比不了啊。”
“沪森哥,礼物不看价格,只是一份心意,沪森哥热情招待我们的这份情谊,千金难买呢。”
在凌菲说话的时候,沪森仔细端详了这位姑娘,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漆黑的长发垂在肩后,娃娃脸,一顶酒红色的灯芯绒贝雷帽,穿着时尚大胆的黑色一字肩垂地长裙,浓烈的妆容。和鲜红的嘴唇形成反比的是,她的眼神里不自觉的流露出腼腆和害羞,看得出是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不过外表打扮的出格点罢了。她是沂铭的女朋友?沪森猜想着。
“沪森,这是我妹妹沂凌菲,她出生在江南,说起来,你们还是老乡。”沂铭见沪森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凌菲脸上,主动打开了沪森的疑虑。
“噢,原来是沂小姐,怪不得气质不凡呢。”沪森轻轻吐了一口气,不是沂铭的女朋友,交流起来要轻松的多。
“走走走,我们快回家,瞧我,光让你们站在这。”沪森回过神,抢过沂铭手里的行李,一路汽车颠簸。
车突然停了下来,沂铭和凌菲以为到了,伸出头来看,是个工厂。沪森说:“这是我家的工厂,只能把汽车停在这了,下面的路要坐马车的。”他们只好换到一辆早在侯着的马车上,天渐渐黑了,马车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但很快亮光处多了起来,不是会路过一些人家的门口,楼上楼下都开着灯,隐隐约约能觉着出主家的富裕。再看马车压过的路,平整而又有层次,一粒粒夹在花岗岩中的鹅卵石,在月光下闪着宝石般的光芒。凌菲想着,相比混乱的城里,这里像是清静的世外桃源了。
到了周宅,天完全黑了下来。几个丫鬟端着脸盆走到大堂,沂铭和凌菲洗去脸上的尘土,与沪森一道围坐在餐桌旁。晚饭很丰盛,但凌菲和沂铭的倦意难掩,草草吃了点,便回房歇下。
江南的秋夜果然冰凉如水,夜里还落了一场秋雨,打在窗外的芭蕉叶上,滴滴答答的作响。凌菲半夜惊醒,再无睡意,索性开了床头的小灯,用卸甲水擦去鲜红的蔻丹,又涂上深邃的宝蓝色。从豆蔻年华开始,凌菲喜欢上深色调的胭脂水粉,化妆品是伪装,总有人用得着小众的款式。天边泛鱼肚白的时候,困意袭来,凌菲坐在床上睡着了,直到被沂铭叫醒。
“昨夜又醒了?”沂铭看到凌菲新涂的蔻丹,皱了皱眉头。
“嗯,被雨滴声吵醒了。”凌菲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未施粉黛的脸庞清澈秀静,样子甚是可爱。
沂铭忍不住刮了一下她的鼻子,“雨滴声都能把你吵醒,你瞧瞧你的出息,半夜涂蔻丹,会被老巫婆带走的。”
“你和我睡在一个房间里,老巫婆要抓肯定也先抓你。”
“为什么?”
“因为你是英俊帅气的美男子,老巫婆肯定很喜欢喽。”
“就你贫。”沂铭忍不住笑了,他理了理衬衫的领子,对凌菲说道:“快起来吧,沪森在叫我们吃早饭了,我先下去了。”
沪森一袭青色长衫,坐在餐桌前看商报,近日的报纸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居多,战前迁徙往西部等地的企业,如今正摩拳擦掌往江南回迁,江南商业体重整的黎明仿似即将来临。
今天沪森没有像往常一样,对家族企业的未来做一番筹划憧憬,因为他脑子里想的确是凌菲,这个姑娘真的好特别,他还没遇到过这么大的姑娘要和哥哥同寝一室的,虽从情理上讲也没什么,但的确有意思。
“沪森,起这么早啊。”沂铭穿着白色衬衫,黑色竖条纹马甲和裤子,如此装扮和舞厅的服务生无异,但在沂铭身上,却穿出了异国风情的英伦气质。他一边扣着袖口的衣扣,一边在佣人的带领下,朝餐厅走过来。
沪森起身,朝沂铭的身后看了看,问道:“沂小姐呢?”
“刚刚起床,昨夜她没睡好,让她缓一会吧,我们先吃,不用等她。”
“她没睡好?是床铺不舒服吗?”沪森心里说不出的失落。
“不是,初到南方,又逢上秋风秋雨愁煞人,她要有个适应过程。”沂铭喝了一口牛奶,补充道:“菲菲从小睡眠就不太好,你别太在意。”
“从小睡眠就不好?所以要和哥哥睡在一个房间里么?”沪森掩饰不住的好奇。
沂铭笑而不语。
沪森见沂铭不愿多讲,也不好再问,岔开话题说道:“待会我堂妹念薇过来,她对园林和水乡了解的比我深刻,十个向导也不及她一角,让她带你们好好来一次文化之旅。”
“好,好。”沂铭随口应答,他对文化之旅不是很有兴趣,心里想着公司里的事,便对沪森说道:“沪森,我吃饱了,我能用下电话吗?”
“电话在书房里,我带你过去。”沪森放下刀叉,欲起身。
“不用,我自己过去就行。”
“那,小红,你陪沂少爷去书房。”
一个穿着丹色对襟盘扣上衣的小女孩应答称是,一根油亮的辫子垂落在胸前,双手交合,怯怯的疾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