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的名字叫作李秋歌,据说“秋歌”二字是取自于李白的《子夜秋歌》,固然,也就姓了李。不过,这些,是王雨后来从别人那里打听到的。
女子虽然语重心长把整件事的前端始末对她说了一遍,可她的心里终究是含糊的。有些困惑,本不是别人的三言两语就能如意解决的。
李秋歌说,她是请了他去帮她的忙,王雨则表示怀疑,遂反问她:“那你为什么不找别人?”
李秋歌微微颔首,沉吟了片刻,才缓缓道:“我想给他一笔钱财,但他不肯接受,我……我不知该如何……说出口。我只想说,邓同是个难得一见的好男人,我李秋歌在风月场上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见过的男人比吃过的饭还要多,可我,竟从未见过这样一个男人,你……应该好好珍惜他。”
这番话,从李秋歌的嘴里说出来,却不叫人觉得讨厌,反而有些亲切的味道。想必,她是真心真意的罢,可她这样,却只能让王雨更加糊涂。这个世界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复杂,她本以为早已看得透彻的事情,就这样,当着她的面,像墨汁滴进了盆里一般,缓缓便浑浊了一整盆清水。
她绷紧了的脸色,稍稍缓了一缓,指了指屏风:“他还在外面吗?”
李秋歌朝着屏风扫了一眼,轻轻摇头:“他方才就已经不在了……”
她沉吟着,缓缓抬头,看着李秋歌的眼睛,语气淡淡:“那好,你可以畅所欲言了,把你知道的都说与我,一个字都不要拉下,否则,我说过了,下一回寻死时,定然拉上你与我一起。”想了一想,又补上了一句:“拉上你,到阎王那里还能互相做个伴,你会很有兴趣的!”
李秋歌微微一怔,咽了一口唾沫,这才缓缓启口。随之,她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颓丧而又黯淡起来,与她脸上华丽的妆容似乎一点都不相符。
她年纪还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卖进了这里,后来住得久了,她便忘记了自己了父母。她的新妈妈,是一个经营了大半辈子风月生意的女人,徐娘半老,却偏偏喜欢附庸风雅,赔了好些银子,才为她讨来了“李秋歌”这个名字,然后,时间越来越久,她便忘记了自己真正的名字。
还未等到长大成人的时候,她已经是那排街里最有名气的姑娘了。她与普通的烟花女子并不相同,新妈妈在她的身上花了很大的气力,使出了无数银子,并不让她随便跟从男人。她侍奉的男人,都是有权有势的男人,最差的,也是个暴发户。
她十八岁那年,遇上了一个人,一个男子,他的年纪与她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