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老约翰发怔的样子,韦恩笑了起来。
“怎么,不舍得你的蜂蜜松子酒!?”
韦恩笑哈哈的打趣,“你不是老是吹嘘你珍藏的蜂蜜松子酒味道无与伦比么,怎么,难道那不是你最宝贵的东西吗?”
听到韦恩玩笑一般的话,老约翰满是络腮胡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不知所措的瞪大眼睛,周围的客人也一时反应不及,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蜂蜜松子酒换重甲犀?这买卖也太合算了吧!
老约翰激动地搓着手,心里却不禁感慨万千:自己不过在老鲁克去世后接济过他们兄妹几次,但韦恩却一直记着这点恩情;后来他做了猎人,每次打到猎物都会分一些给自己,而这次为了给孙子维克多做件好的皮甲,自己拜托他猎几只硬甲貂,却没想到他抓了一头尼克斯犀牛回来。
对于韦恩说找不到硬甲貂,老约翰可不相信,硬甲貂又不是冬眠魔兽,怎么可能呆在洞里不出来?
而他貌似玩笑的要换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无非是担心自己心里过意不去不肯收下犀牛的托词罢了。
想及这些,内心感动的老约翰哈哈大笑几声,随即重重说道:“行!我这就把我所有的松子酒都拿出来!”
话音刚落,一众客人也纷纷起哄起来,大叫道,“老约翰,我们也眼馋你的蜂蜜松子酒很久了,今天看韦恩的面子,能不能让我们也尝尝?”
说罢,一群人就眼巴巴的盯着满面红光的老约翰。
老约翰此时心情高兴,自然大是豪爽,摆手笑骂几声,道,“没问题,我老约翰今天就把我珍藏的蜂蜜酒全部拿出来,让大家喝个爽快!”
众人忍不住大声叫好,气氛顿时热烈起来。
进了里屋,老约翰很快搬出几个封的严严实实的木桶,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灰尘,看样子很有些年月了,紧跟着又端出一大锅煮的喷香的野猪肉,杰克、韦恩和几个酒鬼也上前帮忙,不一会每个桌子就分到一桶蜂蜜松子酒和一大盘野猪肉。
众人早就馋得流口水,酒桶刚端上桌就被一帮人好像饿狼抢食似的打开,不一会酒馆里就飘起看醉人的酒香。大家一手抓肉一手喝酒、尽情的大快朵颐,吃得兴高采烈、热火朝天。
韦恩和老约翰、杰克则坐在柜台上谈笑吃喝,不时和过来瞧尼克斯犀牛的人们喝上几杯。
杰克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打量着趴在地上的尼克斯重甲巨犀,然后一脸怪异的朝两人说道:“要放以前,如果有人说能抓到尼克斯犀牛我是决计不信,唉,可现在,我竟然能够这么近的看着它喝酒吃肉,简直就和做梦一样!”
老约翰也赞同的点点头,放下酒杯,有些兴奋地道,“虽说我们雪山镇号称冒险小镇,每年来这的佣兵、赏金猎人也不少,但还真没看见有人抓住过尼克斯重甲巨犀这大家伙,嘿,也只有韦恩有这样的本事……就算当年的老鲁克恐怕也不行!”
韦恩也不搭话,只是浅笑着喝酒,而当老约翰提起老鲁克这个名字时,却不由一怔,目光微微出神,脑海深处尘封的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韦恩并不是雪山镇的人,他就是当年的李迦图,因为穿越而来时被一股力量抹去了精魄,失去了全部神识,只剩下纯净的婴儿灵魂,所以与男婴完全融合在了一起,男婴的身份很特殊,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种族——雾霭巫族。
他是一个巫师,全名韦恩•诺那尔•普罗米修斯,是雾霭巫族先知一脉普罗米修斯家的唯一继承者,巫师一族古老而神秘,族人很少,却拥有强大的力量。
对于巫族,伊兰洛斯大陆曾有过很多种传言。
但在这些传言之中,除却蛮荒草原占据的西大陆和海外的诸多岛屿,人口最多的东大陆人民都有一个很简单却妖魔化的概念:大陆上最臭名昭著的亡灵法师据传说就是巫族的后裔分支,那这古老神秘的巫族岂不是更加黑暗恐怖,邪恶和肮脏,再加上圣波诺斯教廷几百年来不断的宣称巫师是信奉魔鬼的异教徒,是应当背负着诅咒沉入深渊的堕落者,这个所谓的概念就逐渐变成真理了。
巫师一族的巫师们虽然拥有强大的力量,但一向隐秘低调,虽时有族人在外历练,却从不参与大陆的各种纷争,所以巫族一直游离于大陆各势力之外,即便这么多年来圣波诺斯教廷言语上不断恶毒攻击和挑衅,甚至暗中袭击游历的巫师,他们很少做出回应。
但在十年前,圣波诺斯教廷突然借亡灵法圣兰斯诺克击杀枢机大主教佩恩•列诺伊德一事制裁巫师一族,迅速组建军队对大陆各地的巫师展开抓捕和屠杀,随即又闪电般袭击了位于雾霭山脉的巫族部落,后来袭击演变为圣战,这场所谓的圣战一直持续了三年。
雾霭之变时,父亲为了保护他和祖父离开,带领圣殿守护者与教廷的骑士团血战,年仅六岁的韦恩跟着祖父突出重围,路上历经重重追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流亡到了五月兰花王朝的西北要塞加纳城。
当时加纳城也在打仗,城内兵荒马乱,祖父在和教廷审判者的战斗中受了重伤,到加纳城时已经昏迷不醒,幼小的韦恩藏好祖父后,出去给祖父找食物和水,但就在那时,加纳城被攻破,蛮荒人冲入城内,四处都是火光,一片混乱中,韦恩迷了路,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醒来的时候躺在一间很破烂的马厩房的草料堆里,浑身饿得没有一点力气。
那时蛮荒人已经退兵,街上人很少,脸上都挂着泪痕,城里到处弥漫着战争后的死寂和悲伤;韦恩跑到祖父藏身的地方,却发现那里已经烧成了灰烬,他去挖还冒着火星的烧焦的木头,稚嫩的手烫起了水泡,然后又破开,锥心的剧痛支撑着他,到最后,两只手都没有了知觉。
也许是过了一天一夜,也许是两天,他还在那里麻木地挖着,实际上已经挖到底了,这时终于有人发现了这个小孩子不正常的行为,把他从灰烬上强行抱了下来。韦恩昏迷了几天才苏醒过来,在那个救他的人家里养好了身体,然后继续在城中四处寻找祖父。
一个月后,他找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仍然没找到祖父,这时他终于心灰意冷,告别了那家人,离开加纳城,踏上了流浪之路。
由于不认路,不敢向人多的城镇走,韦恩迷迷糊糊就闯进了离雪山镇不远的寂静森林外围,在丛林里,他利用爸爸教过的箭术,靠抓小冰兔之类的小魔兽生活了十多天,那时已经是冬天,雪已下的很大,地上雪很厚,看不清路,韦恩捡树枝时不小心掉进一个陷坑里,摔晕了过去。
陷坑是老鲁克做的,傍晚时老鲁克来查看的时候,便发现了躺在陷坑底冻得缩成一团、只剩一口气的韦恩。就这样,老鲁克把这个小不点弄了上来,抱回家中救了过来。
韦恩告诉他自己是从加纳城来的,鲁克知道不久前蛮荒野蛮人攻破了加纳城,有很多卢克郡南部的村落难民流浪到寂静森林山麓,又看幼小的韦恩衣衫褴褛、遍身是伤,鲁克自然以为他是家园被毁亲人亡故的孤儿,便好心将他收留下来。
为了躲避教廷异端裁决所的追杀,幼年的韦恩便在老鲁克家住了下来,一边跟着老鲁克学习打猎,一边修习族中巫术,希望有一天能够找到祖父、父亲和族人,重建家园……
可是命运总喜欢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捉弄人,韦恩九岁那年,老鲁克在打猎的时候遇到冰雹剑齿虎受了重伤,不治而亡。
从那以后,九岁的韦恩为了照顾老鲁克的孙女莉娜,维持两人的生计,接了老鲁克的班成了小镇猎人的一员,一直到现在。
“嗨,韦恩,在想什么呢?”
突然的呼唤打断了韦恩的回忆,他轻轻的摇摇头,看了眼好奇地盯着自己的杰克和约翰,不好意思的笑笑:“刚才突然想起莉娜的药差不多快喝完了,等会还得到罗迪克先生那里再多拿些,走神了。”
“嘿,韦恩,整个镇子也就你才相信那怪老头会治病,依我看,那个老家伙根本就是个冒牌货!说不定还是个黑巫师!如果他真的是个魔法药剂师的话,怎么会落魄成那副德性!”听完韦恩的话,杰克灌了一口酒,撇着嘴醉醺醺道,满脸不屑,一副对韦恩所说的罗迪克很不感冒的样子。
老约翰怕杰克的话惹韦恩生气,赶忙对杰克使眼色,结果醉的一头栽在桌子上的杰克没看到,韦恩却注意到了,不在意的笑了笑,心中暗道,他不是黑巫师,我才是黑巫师。
“行啦,老约翰,时候不早了,莉娜这几天身体不舒服,我得回去照顾她!”韦恩和老约翰碰了下酒杯,喝干了杯子里的酒,随后站起身告辞。
老约翰也赶忙端起酒杯喝完,张开嘴刚想叫他再多喝一会,但一听到他说照顾莉娜,就没再挽留。
老约翰的蜂蜜松子酒虽然好喝,但酒劲也大,这时酒馆里的人已经醉倒了一大半,都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有几个还在梦呓,嘀咕着“再喝”……
韦恩和老约翰摆手道别,推门而出。
望着满屋的醉汉和乱七八糟的桌子,老约翰一脸无奈,而当目光落在尼克斯犀庞大的身躯上时,又忍不住兴奋起来:维克多一直想要一件硬甲貂皮甲,若是见到这尼克斯犀牛,肯定会高兴的跳起来吧!
幻想着疼爱的孙子欢呼雀跃的样子,老约翰得意的哼着小曲,开始慢腾腾的收拾屋子。
就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几声马的嘶鸣,老约翰一愣,疑惑的转过身,酒馆的门再次被推开,五个身穿黑色裘皮斗篷的陌生人大步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