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的外乡人。
当北上的列车把我抛出车窗的时候,我已是京城某所重点大学的一员。
拍一拍身上的尘土,擦一擦脚跟的泥巴,我走进了8号楼217宿舍。从此,一段悠悠的乡村传奇、一首不老的世纪悲歌开始了春夏秋冬的演绎。
看过沈从文先生的《边城》的人都知道,“边城”是一座既像原始森林又像世外桃源的湘西野林。那里的山,是未经雕塑、浑然天成的山;那里的水,是清澈欲滴、晶莹透亮的水;那里的人是纯朴天真、毫无城府的人。我,就生在那里,长在那里。我,是喝过“边城”的水长大的。
几年前,我以超过重点大学分数线60分的成绩被录取到首都的一所具有民族特色的高校。我的这次“高中”可把我们那个只有一千多人的山沟弄得热乎开来。这个穷乡僻壤,历史以来,最高“级别”的,就是八十年代出了两个中专生,一般的能踏出山外读中学就算是小凤凰了。可这次冒出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大人物”,成绩如此出色,竟考入了他们神往的首都北京。让人欢喜让人忧,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热情地向村人宣告说,考入这号学校,将来毕业后是直接去中央当干部的,就算回来,至少也得是一位县委书记或县长。
现在,我这个“大贵人”独自漂泊在北京的街头,在异地清凉的钟声里,寻找一丝忽明忽暗的影子。在昏黄的街头,我已全然迷失了方向,尽管我一次又一次地丈量着我的影子,但我永远量不出影子的长度。此时此刻,我算什么呢?我充其量算是没了骨头,失了血肉的幽录,我游荡在繁华的紫禁城里,我漂浮在别人的世界里。
从乡村来到城市,可能本身就是错误。我把躯体带到了这个文明得可以的都市,却把精神家园留在了船歌悠悠的故园。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用这裹着现代化伪装的机械之躯行使着世人共赞的流行的使命,这其实是把现代的都市文明用一种非理性的超级逻辑,像戴花圈一样套在了还散发着泥土气味的我的身上。
为了考大学,我三起又三落。我几乎耗干了全家人的血液,我差点断送了全家人的前程。为了考大学,我走过三年非人的生活,我历经人世间说得出的几乎所有磨难。
好不容易赶上了“通向天堂”的末班车,而我却不知道好好地珍惜。在“天堂”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又再一次失去了自我,我想我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可是老天为何又要开这么大的一个玩笑呢?
老天把这么一群天真可爱、美丽动人的仙女降赐给这所大学,而我偏偏又是这所大学的一员。我拥有上天赐给我的所有的人的本性,但却没有发挥本性的资格和能力——我有情,我也有爱,可是我与生俱来的乡村血统决定了我的情我的爱只能是戏人说梦——空喜一场。
爱情就是一种感觉,这种都市流行的游戏规则,我可能是永远也学不会了。那种蠢笨如牛的天性决定了我出的汗只可能是臭汗;同样道理,那种热情似火的执着决定了追求的结果只可能是尘灰。在现代的都市社会里,如果还想以一腔火热的真情去融化冰山的一角,那简直是神话。纯情的传说,只能是传说了,物化的世界,哪能容得下傻得出奇的来自泥土的痴与爱呢?
老天最不应该开的玩笑是:让我遇到了她,但又让我得不到她。上帝啊,为什么要制造出这么多无端的爱,无结果的恋呢?这难道不是一种活生生的人间悲剧吗?
我没有得到她,我反而失去了自己。
没有她的日子,天昏地暗,我几乎找不到回家的路;没有她的日子,心焦如焚,我几乎找不到活下去的勇气。我一次次地说服自己忘掉她,然而我又一次次地想起她;我一回回地试着恨她,可我又几回回地死心爱她……为了忘却她,我试着把眼光转移到其他女孩身上,为此我做尽了荒唐事,我干尽了坏事,可是,到头来,猛地发现我的心还在她的影子里……为了忘却她,我几乎是堕落了,我开始放肆地和喜欢我的但我并不喜欢的女孩鬼混……
回首来时路,我猛然发现身后的影子越拖越长了,我已找不回原来的我,我已不是原来的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