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的戒指,蛋炒饭的爱情。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我说,吃了。其实我没吃。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忌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两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毛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匀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一分钟爱情。
他生长在京城,是个生活没有什么要求的男孩子,他按部就班地上完了高中,又糊利糊涂地考到了这所离家很近的大学。他并不用功所以成绩很不好,但是他并不在乎,什么事都架不住不在乎,所以他活得很幸福。
他有一个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在东边的一所文科大学,两个人在紧张的高三生活中忍不住爱了起来,就这样,他也不怎么学习,整天腻在东边。真的很幸福,他老想。
在大二的一个午后,他正百无聊赖地徜徉在校道上,下午的课他不想上了,可和女友又没联系上,所以他不知道该去哪里,就这么瞎溜达。
一个红色的影子被他不经意地发现了,那是一个女学生,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他是很不喜欢红色的,偏偏他的女友又很喜欢穿红,为了这个他没少和女友吵,但是最后都是他投降,因为他太爱女友了,也就顺着她了。
那个女孩很适合穿红色嘛。他想,一边用挑剔的目光向她行注目礼。
他成长在京都的中学里,所以很小就学会了在马路上盯着女孩看,哎?!
她怎么长得那么象那谁呀?他突然觉得是他的女友过来了,只是那个女孩更健康,更丰满。他揉了揉眼睛,看着她。
那个女孩大概发现了他,而且好象被他的放浪的眼神激怒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嘿!小妞还挺辣!他满足地笑了,还冲她吹了声口哨,以示他的为此而骄傲。
他很快就忘了她。但是却总是在学校里这里或那里地遇见她。他想,真是有缘,可惜我已经很幸福了。想完他啧啧嘴,踩上破车去东边了。没去看她是否看见了他。
日子就这么过去,他也就这么混,除了期末嗑书忙点、学期初补考烦点。还行,挺好。他想,并把烟圈努力地吐地很圆。
转眼到了大四,大家都忙着找工作,他却一点也不急,他的成绩虽然不好,但是,找个糊口的事干却相对的容易的多。等毕业就和女友结婚。
他总是为他的如意算盘感到得意,他觉得他的人生也很不错嘛。
可是有一天,女友和他吵架了。开始他一点也没当回事,老夫老妻了,吵吵更熟么。可是说到第四句的时候,他懵了。女友说:你总是这样混的话,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可再说的了,分手吧。他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女友,不,前女友远去。他依稀地想起了最近女友老是用幽怨的眼神看他,后来那眼神渐渐地变成了鄙视和怜悯。原来如此,他后来去小店买了一包香烟,一个打火机和一瓶二锅头,平装的那种。那天晚上他醉倒在寒风里,就那么睡了一夜。
他在家里躺了一星期,他反反复复地想:我是在混吗?不是呀,我只是不愿意去追求那些虚无的物质生活罢了,人生本来就不长,何必那么累,只要有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小窝,有一张软和的床,有一柜子好书不就行了么?这样过一生比在豪华的别墅里担心股票的涨落不是快乐多了么?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回到学校后,他天天看书,课本、闲书都看,他想从书里找到关于生活的答案。
一天,他从图书馆里出来,夹着两大本书,他想找个教室赶快看看。
在校道上,他又看到了那个已经在他记忆里尘封很久的红色身影。一袭红色的大衣,仍然挡不住那种冷峻和理性。他霍然停伫脚步,然后匆匆走开,他感觉到她的眼神犀利地射到他的背上,他不想让她看见,他的眼睛里蕴染着一点泪光。他动心了。
后来的日子里,他有事没事地老去校道上逛荡,每每遇见她,他总是用一种很真诚的目光迎接她、注视她、远送她。而她只是默默地瞟他一眼,就走自己的路。
他打听到了那个女孩的名字和班级,竟然是他下一届的,那个提供信息的哥们一边汇报一边对他说:别打人家主意了,她的追求者能塞满半个科学会堂,可是她却一点都不动心,她正考g呢,看来是要往新对象蹦。
他静静地听着好友的唠叨,他并没有想要去塞科学会堂,他只是想:
她曾经看了我好几眼呢。知足了。
后来有一次他向她行注目礼的时候,她忽然有点不自然,等她走过去后,他才突然想起,她的脸刚才红了一下。他乐得差点没掉进校道边挖开的沟里。
不知是从谁那里听说,她是上bbs的,于是他狂买机票,或者蹭别人的机器上bbs,面对一堆使用者,他老纳闷:会是谁呢?于是他老是泡在网上,但是也不乱打听她的消息,他自我解嘲地想:如果上天有这段因缘的话,她会出现的。
日子好快,马上就要毕业了,他向往地想要走上社会,他太想去见一见外面的世界了。他决定在网上留点什么,可是写点什么呢?他想到了她,又想到了将要到来的离别。于是他在bbs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如云女孩》,他把想说的话都写了进去,然后就静静地等待毕业。
离开的那天下午,他在主楼的高台阶上和她不期而遇,他们都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就那么互相凝望着对方的眼。他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点羞涩,一点幽怨,还有一点落寞,他想,她一定从自己的眼睛里看到了泪光。
两个人就这么互相望了很久,他觉得整个世界都褪色了,人的形体慢慢地融化在阳光里,只有两双深深的眼睛和两颗慢慢跳动的心。
僵局由他打破。他转身离开,头也不回地走进阳光里,身后没有声音,没有,一切都没有,只剩下一个已经褪了色的红尘还在等他去逃避。他只记得,那样的时刻,持续了整整一分钟。
那天晚上,他喝得烂醉,在回去的路上,他大声地喊:我,今天,爱了整整一分钟!他到了已经熄了灯的13楼前,大喊:哎!你!我们今天终于相爱了,我们爱了整整一分钟呢!
然后,他迈着踉跄的脚步,永远地离开了那所学校,没有回头。没有人在意这个撒酒疯的毕业生,全学校只有一个人,在那天夜里,无声地哭湿了枕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