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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爱恋 第一章 很爱很爱你

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go to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大p的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 is my 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这是后话了。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必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

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什么似的。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出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需要“营养”;打架他不管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为88。7%;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想念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

有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个念头关于天长地久。

高三毕业了,大p还是我哥们儿,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这还用说吗?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哪怕千回百转,临走时大p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救灾是我们俩。”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名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有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什么也没问。

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也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平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张live classical music给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六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大p变得人五人六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有又笑又鼓掌的,我知道他发挥得很好,我早就知道,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但那一刻我知道,大p需要的是有人临头给他一盘冷水,这样才不至于得意而忘了形,我知道,但这已不重要。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是大p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了,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两人之间隔着什么,问我怎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我没有告诉大p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的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奏,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北京了

我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有靠助听器生活了。

记忆深处的那抹情

曾经天真的以为,记忆中刻骨铭心的那一抹情会永远在心底扎根;更曾幼稚的幻想过,那个曾自认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他还会重新走进我的生命。可经历过后,我才知道我错了,真的错了,我真的很傻很傻……还是那抹情,唯一不同的是,现在它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一点:无论什么时候,人永远都要面对现实;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与空洞的等待,在现实面前会让你伤得更深……

我们是大学的同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刚准备讲课,教室外响起敲门声,“请进”随着老师的话音进来一个高大英俊,但穿着极为普通甚至有些乡下化的男生。可能是看到他那张窘得发红的脸,老师没有太多的批评,“回到座位吧,不许有第二次。”他嘴嚅嚅着,但最终没有说出什么,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我的后座。

也许是我们命中注定的一缘,也许是老天特意的安排,他——松,是班长,我是团支书,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们经常在一起。我的英语好,他的英语在所有科目中差一些,数理化是他的强项,我们互相可以弥补彼此的不足,互相学习。互相支持,把班级的学习和业务生活搞得井井有条,我们的班级一直被评为“文明班级”。他很少言语,除了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外,很少与人沟通,但与我却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

渐渐的,我从他那了解了他及他的家:他的家境不好,有三个哥哥,父母年纪都大了,三个哥哥结婚了一个……我自认为对他的一切已了解了很多,但有一天,当他的父亲——一位可敬的乡下老人出现在我面前时,才知道我对他的了解简直微不足道。

那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老师已站在讲桌前了,可他还没回来,并且没有告诉我他的去向,更没有和向老师请假。因为他从来不缺课的,那节课对我来说,收获无疑为零——满脑子里都是他。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我第一个冲出教室,想都没想就直奔他的宿舍去。到了门口,我连敲门的等待期都没给自己,一下子冲了进去。进屋后,我愣了:在他的床上坐着一位老人——明显的乡下老人,一身破旧的衣服,好几块补丁,一双黄绿色的农田鞋,里面的大脚趾似乎要跃跃欲试出来,一头很乱的头发,好像很久没有理过了,身上背着一个黄色的旧书包。我进屋时,他那双只有一层皮和高突的青筋包着骨头的手正在从包里往外拿着什么东西,看见我时,他的手停了下来,拘谨的看着我。

松靠在床头,看到我时似乎也很意外,“见你没去上课,以为有什么事,所以……”我打破了尴尬。“我父亲来了,就没去上课,但没来得及请假。”“大伯,您好。”我微微向老人笑了笑。“来,姑娘,坐下。”大伯伸出他瘦弱的手,示意我坐下。“俺们乡下人脏,你不要嫌弃我。”“大伯,不会的,您放心,我们都是一样的。”“好,好,大伯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来,尝尝用我们家乡的野菜做的馍馍,这是四儿他娘起大早烙的,香着呢,俺们四儿呀最喜欢吃了。”大伯边说边把手又伸进包内,拿出一个塑料袋来,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小馒头状的馍馍递给我,看到他那脏兮兮的手,一向娇气的我无法想象吃到嘴里后的感觉,我愣在了那里。“来,姑娘,不要客气,尝尝。”大伯没有看出我的尴尬,还在继续说着,“爸,你……”“怎么了,你在家里不是最喜欢吃的嘛,给你同学吃怎么了?你这小子。”“爸,不是的,是……”“我知道了,姑娘,你嫌我脏是吗?”大伯忽然间好象看出了什么,他的眼神似乎很黯然。

“不,大伯,我没有,我吃。”不知为什么,我感到如果不吃下它,一定会伤到老人的心。我接过馍馍,咬了一大口,然后慢慢的品尝着,可那是什么‘美味’啊,咸咸的、腥腥的,还有一股猪油的腻味,我低头看一下露出来的馅,星星的几点白肉,可能腻味来自这里吧,绿色的野菜和猪肉和的馅。“俺们四儿可喜欢了。”大伯自豪地炫耀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没有理由不把它吃下去,它是大伯眼中最好吃的东西。我不吃,他会很失望,更会伤心。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馍,它浓含着一个乡下老人深深的爱子之情,更孕育着一个乡下老人对儿子的殷切希望。当我把整个馍馍吃下时,忽然感觉自己好象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我笑了,大伯笑了,他也笑了,我们都笑了。

我去食堂给大伯挑最好的菜买了几样,放在大伯面前,他象个小孩子一样,很高兴,“俺在家乡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菜,”大伯边吃边念叨着,忽然间他叹了一口气,“哎,四儿他娘要是也能吃上一顿该有多好呀,还有三儿,要是他能经常吃到这样的饭菜,他的身体一定会恢复得很快的,”“三哥怎么了?”我奇怪的问,“俺三儿为了……。哎,不说了,没什么。”我看看松,他也在看着我,看到我的样子,他也叹了一口气,“我来说吧,我们家哥四个,因为家里穷,大哥二哥没有上过学,现在都30多岁的人了刚结婚一个,谁愿意嫁到穷家来呀。我和三哥还好,有了希望工程的捐助,一起上了学,都深知能坐到课堂上的来之不易,我们两人学习非常努力,成绩自然非常好,从小学一直到高中,我们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经过我们的努力,都考上了现在的这个学校,可学费却成了一件大事,工程的捐助只能缓解燃眉之急,本来拮拘的家里根本无法支付这笔费用,更何况是两个人的。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学时,学费的事却一点着落都没有,我和三哥开始争着让对方去上学,自己决定停学,可爸爸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村里多少年了也没有出过我们这样的大学生,不希望这个机会让我们其中任何一个人错过。”

“爸爸变卖了家里所有能换钱的东西,连那头跟随父亲多年的老黄牛也被他忍痛卖掉了,我永远忘不了那时的情景:父亲和他的老伙伴——一头跟随了他多年的老黄牛,他们四目里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无助与辛酸,爸爸抚摸着那头牛,老泪纵横,就是爸爸与老黄牛这么多年来一直支撑着这个家。”“这就是你喜欢唱〈父亲〉这首歌的原因?”我问,“是的,在我家里,爸爸如歌中所唱的那样,他就是那头拉车的牛,用他瘦弱的身体支撑着这个家。”当看着他时,我发现他的眼里已流出了泪水。

“正当大家愁眉不展时,三哥忽然失踪了,村里的人和家人四处打听、寻找,但没有找到。半个月后,一辆白色的出租车停在我家门前,车上艰难的走下了面色苍白的三哥,全家人又气又喜。当三哥坐到床上时,我们都发现三哥脸上浸出的细细的汗珠,询问后的结果让大家震惊了,三哥为了给我凑学费,把肾卖了!爸爸妈妈哭了,虽然他们没有什么文化,但知道三哥以后将不再是一个完全的男人,家里的重担他将不能再继续挑起来。我比他们的心更酸——三哥是为我卖的肾,我更知道失去肾将意味着什么。三哥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四儿,你是全村及全家人的希望,今生我没有机会走进学校的大门了,但你一定要替我好好的上,你就是我的希望。’我向三哥承诺,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家人都过上好日子,一定要好好的做人,不辜负全家人对我的希望……。”

那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他每天买菜时都买一些便宜的,他说他不喜欢吃肉,其实只是他的一个藉口。从那以后,我对他多了一份感情——怜爱,我宁可自己少打一些好吃的,也要把好吃的、有营养的菜给他吃……每周日返校时,妈妈给我带的晚饭自然也是两份,弄得妈妈莫名其妙。每当这时,他总是感激的对我笑笑,一句话都没有,但我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直至有一天,他红着脸对我说:“星儿,如果有一天我有钱,一定要象你一样好心肠,接济困难中的人们,更要每天亲手给你做你喜欢吃的饭菜。”虽然这句话不能代表什么,不能算作什么许诺,更是遥遥无期,但我当时心里真的好甜、好甜……

从那以后,我们的心更近了。我病了,他会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给我打饭,我不喜欢吃油腻的饭菜,他亲自到市场买来米和菜做给我,然后一勺一勺的吹凉后放到我嘴里;我不高兴了,他会随时做我的出气筒,我的大小姐脾气很大,他处处对我忍让,好象从来不生气。如他所说: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会永远宠着我。大学三年,我们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校园的甬路上,操场上都留下我们漫步的脚印;食堂,图书馆,教室里都留下我们双双的身影……本以为没有任何的障碍可以设在我们之间,所有的语言在我们的感情面前都是苍白的,可当他以男朋友的身份第一次出现在我家时,我知道我们都想得太天真了,把事情考虑得太简单了,以为爱情可以当油盐酱醋,以为爱情可以充饥,有了爱情就会有一切,从没考虑过他的家境对我的影响。当得知他的情况以后,爸爸妈妈原本热情的笑脸一瞬间冷得让我都接受不了,他会怎么样,可想而知。

那天以后,他对我的态度冷淡了许多,我知道原因,所以尽量的劝他:我是父母唯一的女儿,他们会接受我的选择的。他明确的告诉我,正因为我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才不希望我让他们伤心、失望。我问他我们完了吗,他告诉我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己能决定得了的,一切看缘吧,一切都是天意。他竟然把我们几年的感情交给老天,让老天做主,我们几年的感情竟然这么经不起挫折、经不起考验,他竟然这么狠心的把这段感情放弃。我也心灰意冷,以后的我们形同陌路,多少人为我们曾经的那段感情而惋惜。可我忽然间也坚信,一切随缘,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谁又能抗争过命运呢?

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听说他被一家外资企业聘请了,我也在一家报社上了班,我们失去了联系。每天西装短裙,上班,下班,同学聚会,同事聚会,我以一个十足的白领女性的形象出现在各种场合,但始终没有心的归宿,我知道还没有从那段感情中走出来。

周末的一天,在家时,电话忽然响起,我接起电话:“你好,是你吗?”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耳际响起,我惊呆了,是他,不可能,怎么会是他?一定是我的错觉。“你不记得我了吗?”当第二句话再次响起在我耳际时,我知道我没有错,是他、就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刚刚的一句‘你好’说出口,这边的我已泪流满面——我自己也弄不明白,这泪为什么流,是为了这几年坚守的独身还是对那段飘逝的情感的抱怨?“你过得好吗?”“还好,你呢?”“马马虎虎了,怎么样,能出来喝杯茶吗?”我能说不吗?我连一点儿考虑都没有,就出了门。

在约定的地点,当我们四目相对时,我感觉有许多的话要说,但又好象无话可说,他倒是在那边滔滔不绝。从他的口中我得知,他现在已离开了那个外资企业,自己有一个公司,经过自己的努力加之以前铺的路,他的事业一帆风顺,现在很富有。他的话语,让我感觉到了现在社会中那种有钱人的不屑一顾,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变了,无论怎么努力,我也无法把他与记忆中的那个四儿合为一体。

那天,我们都喝了许多酒,我感觉我已醉了,他坐到我的身边来,拉过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你知道我多么的想你吗?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所以这次回来谈业务,我用了许多的方式通过许多人才找到你,真的。”当他说这些话时,我忽然好感动,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前,让他慢慢的抚摸着我的头、我的脸。他忽然猛的把我抱到他的腿上,捕捉我的唇狂吻起来,随即手也不安份的在我的身上乱摸起来。我一下子挣脱了他,坐到我的座位,理了理头发,“你怎么还象个小女孩一样,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真是的。”“你结婚了吗?”我问。“结了。”他轻描淡写的回答着我,全然没有顾及我的表情。“你呢,还没结婚?看你刚才的情形就知道你还是个处女,真想不开,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为什么不及时行乐呢?我都想死你了。”他又过来抱我,我马上站起来,“你可以及时行乐,因为你没有责任心,更没有良心,我活得没有你么潇洒,是因为我没有你活得那么无聊。”

我拿起包,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屋,他随后跟出来,“你怎么这样,你真的忘记我们以前的那段感情了吗?我喜欢你、爱你才会那样,否则满大街的小姐有的是,我可以去找的,干嘛要找你。”我站住了,只给他留下了一句话:“正因为我没有忘记以前的那段感情,才不会这么做的,这对那段圣洁的感情来说是一种污辱,你污辱自己、污辱我都可以,可你不能污辱那段纯真的美好的感情。”说完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本以为会听到这么多年来他对我的思念,我也想对他倾诉我的衷肠,可他的到来只是想得到我的肉体,完全没有顾及我的感受。曾经美好的过去,在他的心中已永远消逝,他不会知道女人对心理的需要往往更超越她对生理的需要。

随着泪水被吹干的那一刻,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忽然在心底油然而生——我终于可以放下几年来一直放不下的包袱了,尽管那需要我努力停止思维去放弃。

现在的你,是否还知道有一首叫做〈父亲〉的歌?现在的你,是否还记得你娘起大早为你烙、你父亲不辞远程给你送来的那几乎没有油腥的馍馍?现在的你,是否记得为了给你凑足学费而卖掉肾的三哥?是否还记得你对三哥及全家人的许诺?你是否更记得曾经对我的承诺?也许这一切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你真的是从前的那个“四儿”吗?

和她分手了,是因为我横穿马路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第五天,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考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