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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恋花 §第一章 骨子里的繁华

繁华的本质并非物质的铺张和奢侈,那样只是空洞的代言词。繁华只是一种不可复制不可雕饰的气息。

雨夜灯火阑珊处那一抹惊艳的剪影。初春时节满园的碧绿之中露出一点耀眼的红。茫茫人海中蓦然回首时的一个期待许久的眼神。

繁华之中往往透着点点冷峻。这点冷与彻骨的冰冷不同,它的内里又是火热的,甚至还有一些不可一世的傲然,就像某些花期短暂的花朵,只为了一瞬间的绽放。

所以历史说,繁华是短命鬼。显赫一时的盛唐,纵情声色的宋朝,六朝古都金陵城的安适与颓败,旧上海十里洋场的空前绝后。所有这些最终统统被历史的尘埃湮没。

自古繁华就与女人相形相伴。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现实粉碎了一个女人对爱情对幸福的繁华之梦,结局是绝望,也是枉然。孟姜女用泪水崩塌了秦朝万里长城的繁华,传说同样也感人。张爱玲用文字封锁了自己所有青春年少时梦魇,繁华落尽,人去楼空。

三千里的江山不及后宫的嫔妃佳人的嫣然一笑,满朝文武的愤怒比及美人帘幕背后的倾城一瞥,名门世家的妻室敌不过烟花之地的青楼女子。岁月养就了女人的天生丽质和柔弱无骨,对于生命的繁华,她们仿佛不懂得感恩图报,结果只得背负上红颜祸水的罪名。在男权世界里,女人只是附属品,棋子一样脆弱敏感的个体,她们眼中的繁华从前是青春美貌,以后只是过眼云烟。繁华到底是一场醒与醉之间动荡不安的绮梦。那堆满胭脂的脸颊上滑过长长的泪痕。这是极凄楚的一笔。

繁华不仅仅是历史和女人的挽歌,它更应该是晓梦深处的笙歌,是城楼上的号角,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是去年元夕的花灯夜。自有主角和故事情节来诠释它的含义。

烟花是黑夜的繁华,绚丽而盲目。油彩是戏子的繁华,多少次在别人的剧本里流着自己的泪滴。红墙青瓦的老屋是高楼林立城市深处的繁华,记忆不老,故事重新拾起,芳香四溢。紫是色彩的繁华,秋是四季的繁华,遗迹是时光的繁华。

智慧的天空群星璀璨。他们的精神版图是永远不老的繁华之地。无论是逝者如斯的孔圣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孟子,还是无为而不为的庄周。岁月如流,千年一梦,那些闪光的哲思镌刻在竹简之上,铸成了后世永久追随的繁华,不可磨灭,熠熠生辉。

暗淡了多少刀光剑影。他们是乱世江湖里不可或缺的繁华之士。干将莫邪,荆轲刺秦,屈大夫以身殉国,关云长意薄云天,梁山好汉除暴安良,岳元帅精忠报国,陆放翁大声疾呼,辛弃疾醉里挑灯……。他们用极其朴素的方式谱写出一卷又一卷属于自己的人生繁华篇章,照彻着世世代代无边的天宇。

诗词酝酿了短暂而鲜妍的繁华气质,尽管有一点苍凉,也一样生生不息。“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才子王勃留下了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就随水而逝。新月社的朱湘与徐志摩猝不及防地就逃离这纠缠不清的世界,“我悄悄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用毁灭与自我毁灭终结生命的顾城困惑地问:黑夜给了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卧轨的海子顿悟似的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要知道,他多想把自己的幸福告诉每一个人啊。

繁华还残存在厚实的典籍之中,浓烈如醇酒,醉生梦死。《诗经》唱出了最恒久最执著的爱之歌,唐诗里轻飞曼舞的浪漫主义,婉约词人浸满忧伤的字字句句,大观园里的哭泣与纠缠……,这些留给我们的除了唏嘘惊叹,更多的则是感同身受。

一座富丽堂皇的别墅,装潢一流,布置雅致,处处皆世界名牌,这不是繁华,反而有浅陋和招摇的嫌疑。走进去,被物质突兀包围,令人几乎窒息,像迷宫一样,连自己都变得不可靠不真实了。

一间清寂淡然的小屋。古旧的木窗,原木桌凳,一个简易书橱,一杯淡茶,一曲古筝的音律缭绕周际,桌上静静地端立着一只细颈脖子青花瓷器,里面浅浅地插上几枝素净的野花。它就是最本真最朴实的繁华了。

骨子里的繁华刻意模仿不来,重要的是那一份沉醉却不喧嚷的心境,如同盛夏里白色的花瓣,不露痕迹,一夜之间,处处留痕。

棉花花开的时候

七月的天,农民称之为“阿杂热”,一般是早上凉,中午热,晚上不冷不热。在这个季节最大的特点是,晚上的露水比较重,那时生产队里,种了很多棉花,真有点一望无际的样子,棉花的花沾露即开,红的、白的,一朵朵十分娇艳柔嫩,花瓣上饱蘸露水,柔情似水。大人们都忙着捉虫子,无暇欣赏娇艳的棉花,不过在他们的心目中,什么荞麦花、油菜花、棉花的花,都不是什么花,而是为孕育果实而作的前奏。因此他们只管埋头捉虫子,对棉花的花视而不见。

当时在我们那里流传着三大难缠之一就是就是“棉花地里棉铃虫”。七月里的棉铃虫,你用当时的农药,乐果、敌敌畏、1605对这种虫不起任何作用,农民对这种虫特别头疼,所以村民称之为第三大难缠。既然农药治不了,生产队只好派人用人工捉虫子。这种虫子是栖息在棉花的花里面,有着带斑纹的翅膀,专吃棉花的花、茎、叶,是棉花的一大天敌,它的生活习性是夜伏昼出,清晨时多半还在酣睡中,所以大人们一早起床到棉田捉虫子是一捉一个准。

那时我还小,人还没有一株棉花高,但也是很早就被大人吵醒,跟着他们来到田间,我也是手里拿着一个装虫子的小瓶,这朵花里看看,那朵花里瞅瞅,到头来弄得满身露水,一只虫子也没捉到。太阳出来了,盛开一夜的棉花花,一朵一朵地合上了,一夜的惊心动魄,华丽绽放,不再留一点痕迹。满田望去,只剩下棉花的叶子,绿油油的,密不透风。

收工了,捉虫子的人们,陆续从棉田里走出来,浑身上下都被露水打湿了,我走在最后,突然我发现前面相互依偎的走着一男一女,男的叫永红,女的叫翠花,他们每天都上工很早,天蒙蒙亮你就会看到他们两个紧挨着坐在棉田中央,后来村上就开始风言风语传说永红和翠花好上了。在那个年代,村上的人思想还比较保守和封建,一看到这种情况就会说你作风不正,大家就会在背后指你的脊梁骨骂你,家人也很难在村上抬起头来,并且男方还是“黑五类”,所以村上传的沸沸扬扬,没多长时间就传到了翠花老人的耳朵里,全家人非常震怒,极力劝说翠花赶快与永红断绝恋爱关系,但翠花一心要和永红好,后来家里把翠花捆到屋里用鞭子抽。翠花瘦弱的心身实在承受不了心灵上的打击,身体上的摧残。那天她又悄悄找到永红,坐在棉田中间,浓密的棉叶遮住两个无奈的恋人,他们肩依偎着肩,整个世界一片寂静,翠花在小声的抽泣着,两眼哭得通红,永红一脸无奈地仰望着天空,牙咬着下嘴唇一言不发。

不久,棉花的花不再开了,棉花结出很多象青橘一样的棉桃,到了九月,棉桃开了,棉田成了雪白的海洋,就在这时翠花出嫁了,她走得很仓促,也很凄凉,男的是邻村的一个老光棍,年龄比翠花大好几岁,长相也不怎么样,出嫁那天,没有吹吹打打,更没有彩车什么的,就这样翠花悄声无息的走了,我听说她出嫁的前一天,哭闹得很厉害,要不是有人拦着,她就跳井寻死了。

翠花出嫁后很长时间跟家里断绝来往,时间一长,大家对翠花的事也渐渐淡忘了。又是一个棉花收获的季节,雪白的棉花被人们摘上了田岸,地里的草也干枯了,冬天来了。我记得那年冬天特别冷,冰凌在屋檐下挂有好几尺长,多少天了也不会融化,就在这年冬天,翠花生下一个男孩,本来按当地的习俗,要到娘家报喜,但翠花不让,所以也没给她娘家报喜,后来翠花的娘听说了,也不管翠花的爹再三阻拦,翠花娘一定要给翠花送米面,那天一大早翠花娘手提着一篮鸡蛋去看女儿了,翠花一见到她娘,气就不打一处来,抓住一篮鸡蛋摔到了门外,并且不让她娘进屋,翠花娘伤心的哭着走了。就这样一直到小孩满月,后来听说翠花爹亲自上门道说,他们才和好了。

永红自翠花出嫁后,一蹶不振,经常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头低得更很了,话也更少了,一天到晚,除了干活,就是借酒消愁,已经四十多岁的人了,一直未娶,也有人给他介绍过对象,但他说什么也不同意。

又是棉花花开的季节,永红背着一个小小的行李卷走了,他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七块钱的爱

每回看到路边有乞者望着我,心头都会一阵莫名的痛,不象刀割般强烈,也不象针刺一样难以忍受 。只是隐隐的如淋雨似的真实又无法忽略。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季,久远的我都记不起是哪年哪月,只记得那时我还是一个学生。那时我们住在一个远离城市的农场,每天见到的都是那数百张熟悉的面孔,只有到周末的时候,骑40 分钟的车子到一个算是镇子的地方才能看到多一点的人和事物。所以每个天气不错的周末我们都会三五成群的去赶集。

那个周末,天气虽然阴冷,但却没有一丝风。我们那里的冬天,象这样无风的天气已经算是极好的了,我们当然不会白白让它浪费掉。于是约上两个朋友又去赶集,一路上说说笑笑,歌声不断。可惜的是,当我们刚刚到了集市上,天空就下起了雨加雪。怕回去的路上不好走,我们只好放弃闲逛,转头往家赶。这时候再没有了来时的兴致勃勃,三人都无语,各自看着路边的景致,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两排没有一片叶子的杨树,槐树和柳树,地上是一片叫不出名字的枯草。忽然,我们三个同时停了下来:路边有一个老者,一看就是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她正围着一小堆火烤着半个不知道放了多少天的馒头,还不时的用牙去咬它。我们看了十多分钟,她咬了十多分钟,可手中拿着的还是我们开始看到的那半个馒头。终于,我们再看不下去,六目相望,不约而同的从口袋里翻出我们所有的积蓄,共七块钱。由我做代表送到老者的跟前,她先是惊恐,再是诧异,最后露出一脸的笑容----有欣喜,有知足,还有幸福。此后,我和我的朋友们不止一次的提起过那张笑脸,猜想着当她买到面包或新鲜的馒头后更为灿烂的神情。

由于要学习,加上气候的缘故,当我再次去赶集时已经是几个星期后的事情了,那条不长但却让我感到新鲜的大街我来来回回的走了很多趟 。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双眼睛一直在跟着我,似笑非笑---是那个乞丐!我想她一定是还想从我这里得到些东西。我仿佛已经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贪婪。我开始感到不安起来,我害怕她真的走到我的面前伸手向我要钱!心里产生了无比的厌烦!于是无心再转下去,决定买好要买的东西就离开,还不住的暗自埋怨。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令我今生都感到难忘和愧疚!当我正为我要买的东西与摊主讨价还价的时候,一双又黑又脏,满是粗筋与皱纹的手伸了过来,放了一把东西转头就跑。几张褶皱不堪但叠放整齐的纸币映如眼帘----整整七块钱!我赶紧寻影望去,她正远远的朝这边张望,一脸的笑容,竟如我们曾无数次猜想的那样灿烂!转眼又消失在人群中。泪,无声的滑落,就象是无声的雨丝,颗颗滴进我的心里,肆意的冲刷着我那颗小人之心!

回家的路上,我一路找寻,但终未找到那位老者,直至今日我也再没有见到她。而此时,我已经远离了那个农场,远离了那个小镇,我想我已无缘再见到那张灿烂的笑脸。但,心灵深处,我永远不曾释怀那次经历,永远不曾放弃找寻,更是永远不曾忘记祝福----那个在路边围着一小堆火烤着半个馒头的乞者!!!!!!

写在后面的话

许多年以来,无论时世怎样变化,无论环境怎样变迁,我从来不愿改变我的老土本质,即便是老土的近似于固执!即便是难免会受到这样那样的伤害!但我仍然愿以一颗真挚的心去面对一切!那位老者,那位宁愿用一生去啃半个干馒头却在我“需要”的时候还我七块钱的乞者,她让我永远没有理由放弃对生活的热情,更让我永远没有理由抛弃对友人的真切!

爱情速度

姜雪、苏瑾、菊香是3个很好的女伴。这天,3人相约到海边玩耍。玩累了,依沙而卧,谈论各自的男朋友。

苏瑾说她的男朋友开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规模不大,但他有房有车,算得上半个成功人士。最重要的是男朋友很听她的话,只要她一个电话,男朋友立马赶来,风雨无阻。

菊香说她的男朋友在外企当经理,房子和车都是厂里配备的,连汽油钱都不用花,他的钱都存起来了,等结婚的时候去全球旅行。

姜雪羡慕地说:“你们都很幸福,就我不如意,我男朋友除了有一辆自行车,什么也没有。”苏瑾和菊香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菊香说:“那你还和他处什么朋友・赶快一刀两断,否则吃后悔药都没地方买。这年头,谁愿意把自己嫁给一个穷光蛋!”

姜雪有些自卑,有些动摇,她拿不定主意。

突然,3个女孩停止了说话。仰头看天,薄云掩盖了太阳,几滴雨点落下来,砸在她们身上。糟了,天要下雨了,还没来得及穿好衣服。阵雨骤然而至,幸好不远处有个凉亭,3个女孩抱着头跑去避雨。那里已挤了许多人,她们只能躲在外围。

风雨很快打湿了裙裾。

苏瑾说:“考验咱们男朋友的时候到了。赶快给男朋友打电话,谁的男朋友最先赶来,谁的爱情最完美。”说着她从包里摸出手机给男朋友挂了电话,命令他驾车火速赶来。菊香哪肯示弱,也给男朋友拨了急救电话。

姜雪有些犹豫,她的男朋友只有一辆破自行车,他就是骑得飞快,也不会赶在别人前头。可是,两个女伴非要她打电话,她只好沮丧地接通男朋友的电话。

打完电话,3个女孩焦急地等待,10分钟后,一辆黑色的小车远远地开过来,菊香兴奋地说:“我男朋友来了。”可是那辆车疾驶而过,是一辆过路车。

15分钟后,又有一辆红色的小车开来,苏瑾大声说:“我男朋友开红色的宝来,一定是他接我来了。”那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秃顶的男人,接走了挤在凉亭里的儿子、

3个女孩失望之极,都在心里骂着自己的男朋友。

不一会儿,她们看见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在马路上翻滚,走近了,却是姜雪的男朋友,他骑着自行车,穿着雨披,脸上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他将两把伞和一件雨衣递给3个女孩。

姜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是一个劲地追问:“你怎么会这么快・”男朋友笑一笑说:“爱情速度嘛,要多快就有多快。”

姜雪满脸绯红,那一刻,她不再羡慕苏瑾和菊香。

一个小时后,雨过天晴,苏瑾和菊香的男朋友才驾车赶来。

后来,姜雪天真地问男朋友:“自行车真比汽车快吗・”

男朋友用手指点一下她的额头说:“傻瓜,自行车怎么能比汽车快呢・那天,我之所以赶在他们前面,是因为我见天要下雨,就想着给你送雨衣了,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快要赶到了,这就是我的爱情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