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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选妻小豆丁,苟在乱世当王爷 正文 第十章 进城卖猪肉

“夫君,这下水我拿去村口的河畔扔了吧。”

分割完一整只猪,看着木盆里还有一盆猪的内脏,宁瑶就要起身,却被林毅直接拦下。

“不要扔,这可是个好东西,你要是相信夫君我,就找个木桶用水泡着,我能把这些你不要的东西,都做成美味!”

看着木盆里的内脏,有大肠,小肠,心脏等等,宁瑶脸上是很嫌弃的,但既然夫君都这么说了,他也照做。

在家里听男人的话,是她从小就学来的,特别是林毅娶了自己,她更加该好好听话。

忙完一切事情之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宁瑶想着的是吃一顿粥今天晚上就这么过去了。

林毅怎么都不愿意,放着有肉不吃,这不是蠢吗?立马就拿出了一只猪腿烤制。

很快他们家便升起了炊烟,传出一阵烤肉的香味,烤好了之后,想到家里根本没有调料。

林毅也就不管了,直接抱着猪腿就啃,吃的那叫一个香,同时还不忘撕下了一大块肉给自己的小媳妇。

他这小媳妇哪儿都好,就是太瘦小了一些,就这样,还给他生孩子呢,他都害怕!以后不管怎么样都得先把小媳妇的身体给养起来再说。

林毅发誓这是他吃过的最好一顿,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天了,这是他第一次吃肉,第一次觉得原来猪肉也可以这么美味。

吃完晚饭后休息后,已经是十一点了,这是林毅来到这世界后第一次这么晚睡觉。

不过吃饱了,睡觉都睡的香了不少。

搂着小媳妇,等他再睁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一大早了。

来到院子里,他便看到石头坐在刚刚借来的推车上。

“石头?你来的这么早,怎么也不知道敲门叫我一声!”

石头憨笑着挠头,“毅哥,我这不是怕打搅到你和嫂子嘛,而且我也刚来一会儿,不碍事的。”

身后的宁瑶听到这话脸一红,连忙就说去准备早饭。

林毅则和石头把猪肉扛到了车上,吃过早饭后,两人便朝着县城过去。

村子里的商铺很少,至于肉商更是没有,所以想要把肉卖出去,就只能去县城找肉贩子。

或是直接卖给饭店,但一般来说饭店出的钱都会多些。

大元王朝五十五州,一州又分十几二十几府,一府下面又是几个不同的县,每个县的县令管辖周边大大小小的镇子或者村子。

有些地方也不叫县,叫城,只不过能被称之为城的,一般都是一个州比较繁华的地方,不仅位置好,资源也好,地区也广阔。

林毅他们所在的百家村则是位于天府州果岭府月牙县。

不同于后世,在这个时代,一个县令,其实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官职了,每年都能捞到很多油水。

但偏偏这月牙县是个例外,因为地处南方,到处都是大山,所以根本没多少油水,不仅如此还得干最累的活。

所以一般人几乎不会来这月牙县,宁愿去当个副县。

走了差不多十几里路,足足两个小时,两人才终于看到了月牙县的县门。

古朴端庄的木牌匾上,刻着大大的月牙二字。

“终于到了!”

这是林毅第一次来这个世界的县城,还是比较激动的,这可是相当于他前世的一个区,也不知道里面是怎样的。

来到城门口,两人则被两个佩戴官刀,衣服上写着大大差字的县兵拦下。

“等等,你们是哪来的,进城去是要什么。”

林毅因为是第一次来,所以不懂规矩,看向了石头,石头立马上前和两个官差套着近乎。

“官爷,我这兄弟昨天在山林里打了一头野猪,这不正要拿到县里来卖呢!”

官兵一听来了兴趣,一看车上,果真摆放的整整齐齐的猪肉,看的他们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野猪肉可是香得很,就算他们一年都不一定吃的上一回。

“这么说,你这兄弟很会打猎了?”

官兵羡慕过后,又是惊疑不定的看着面前的林毅。

石头笑着点头,“官也,我还能骗你不成?不然这么大头野猪怎么得来的?”

“不仅如此,我这兄弟射箭可是一把好手,可说是百发百中!”

官兵眼前一亮,看着林毅柔弱的身躯眼神惊疑不定,“你还会射箭?”

林毅也是谦虚的拱了拱手,“在下不才,确实会射上那么两箭。”

“那你有没有兴趣去拿下那山中野兽?几天前传闻有人说山中出现了猎豹,但经过我们查证,发现那其实是一只猛虎!现已经发出了悬赏令!杀虎者,可得二十贯钱!”

“你不少人可是都组队前往山中寻虎了!”

官兵激动的口水都飞了出来,显然那老虎让他们头疼不已。

林毅却是在心里想着,果真和他想的一样,哪来的猎豹,分明就是一只老虎。

只不过虽然他有心猎虎,却没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想要猎虎,必须有个周全的计划。

至于那些去猎虎的人,他是一点都不担心会抢了他的赏金,这些人未免也太小瞧一只老虎了,更别说他们找不找得到还是一个问题。

“官爷,你也太瞧得起我了,我就算再怎么会射箭,也是一个普通书生而已,拿不下那猛虎啊!”

官兵一想,好像也是,便也没再多和两人废话,放了两人进县。

进到县里后,林毅还对面前的场景有些失望,和他想的差距太大了,和前世见到的大街完全没法比。

地上只是简单铺了一些石头,只不过县却是很大,道路分明,且每条道的两旁都是商铺,县里的人也是十分之多,且比起村里的人穿着更加得体一点。

林毅没有想要在县里闲逛的心情,直接开始找饭店询问收不收猪肉。

结果很显然,野猪肉可是个好东西,能给饭店带来不少收益,大元王朝虽然百姓艰苦,但还是有一些有钱人的。

这些饭馆就是为那些有钱人而开的,有些菜,甚至一盘就要足足一两贯钱!可见底层人民和那些有钱人的贫富差距是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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