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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季,那个秋天 第十一章

作为生活里的一种补充,bp机在该响的时候总是会响起来。而机真的响起来,生活就会顺应bp机的鸣叫发生某种改变。耿东亮把手上的麦克风放到吧台上,开始拿眼睛寻找电话。酒鬼说:“我没有电话,你出去打。”耿东亮回完电话,匆匆赶向大宇饭店去。李**在那里等他,他不能不快点。虽说早就入了秋,秋老虎还是厉害,比起夏天也差不了哪里去。城市的确是越来越热了。除了在空调下面,你在“大自然”里头几乎已经无处藏身了。

李**正坐在大宇饭店的璇宫,很悠闲地抽着三五牌香烟,他的对面坐了一个女孩子,开心地和他说笑,女孩留了童花头,看上去像一个日本中学生,璇宫里的冷气开得很足,耿东亮从电梯上跨进来的时候t恤正被汗水贴在后背上,潮了一大块,现在却又有些冷了。耿东亮走到李**的面前,很恭敬地说:“李总,我来晚了。”李总抬起头,用夹烟的左手示意他“坐”。耿东亮怕坐到女孩的身边去,却更不情愿和李总并肩坐在一起,就犹豫住了。这时候留童花头的女孩往里挪了一个座位,耿东亮只好坐下去,随意瞟了一眼,身边坐着的却不是什么日本中学生,而是舒展,艺术学院辍学的女民谣歌手,签约仪式上见过的。她穿了一件很紧身的海魂衫,两个小奶头肆无忌惮地鼓在那儿,乳峰与乳峰之间挂了一件小挂饰,很俏皮的样子,很休闲的样子。即使坐着不动,舒展的两只小奶头也能起到一种先声夺人的效果。舒展仰起脸,对耿东亮说:“哈,不认识我啦?”耿东亮从坐下去的那一刻脸就已经红了,这刻儿更慌乱了,文不对题地说:“哪儿,我只是出汗太多了。”

小姐递过来一杯雪碧,冰镇过了,干干净净的玻璃壁面不透明了,有些雾。而杯子里的雪碧更让人想起那句广告词,晶晶亮亮,透心凉。

璇宫在大楼的顶部,以每小时一周的匀速缓慢地转动,人就像坐在时间里了,与时间一样寓动于静,与时间一样寓静于动。城市在脚底下,铺排而又延展,整个城市仿佛就是以大宇饭店为中心的,随着马路的纵深向远方辐射。许多高楼竖立在四周,它们与大宇饭店一起构成了城市。城市在被俯视或者说被鸟瞰的时候更像城市了。它们袒露在耿东亮的面前,使耿东亮既觉得自己生活在城市的中心,又像生活在城市的局外,这样的认识伴随了眩晕与恐高感,耿东亮认定只有一个出色的歌星才配有这样的好感觉的。

璇宫在转,耿东亮就是时间,他可以是秒针,也可以是分针,甚至,他还可以是时针。一切都取决于他的心情,时间的走速这刻儿全由当事人说了算。

耿东亮说:“李总,有事吧?”

李**的上身半仰着,不像是有事的样子。李**微笑说:

“别总是李总李总的,等我把你们捧上天,成了明星,别不认识我就行了。”舒展把杯子握在手上,让杯子的弧形壁面贴在自己的右肋,一副娇媚的样子。舒展笑着说:“李总,你又来了。”李总优雅地弹掉烟灰,说:“刚刚忙完一阵子,累了,歇一下,想和你们吃顿饭。”耿东亮听完这句话,身体全放松了,把上身靠到了椅背上。李总说:“今天吃自助餐。别怪我小气。我只想来一次自由化,想吃什么点什么。就像阿q说的那样,想要什么就是什么,喜欢谁就是谁。”耿东亮和舒展一同笑起来,很有分寸地笑过一回,耿东亮和舒展在敛笑的时候相互打量了一眼,不管怎么说,这句话在璇宫的空调里头多多少少有一点生气盎然。璇宫里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他们很斯文地咀嚼,或者耳语。斯文,干净,整洁,还有空调,这一切都不像炎热的秋老虎,一举一动都如沐春风。

点好菜,李**就发起感慨来了。李**说:“你们知道我最怀念什么?”李**这么说,立即又自问自答了,“我现在最怀念做教师的日子,师生相处,实在是其乐无穷的。”李**随口就说出了尊师爱生的几个小故事,舒展和耿东亮一边抿了嘴咀嚼,一边很仔细地听,不时还点几下头。李**说:“其实我一直拿你们当学生,好为人师了——没办法,心理上拐不过来。”李**打起了手势,说:“干了这一行就身不由己了,没办法。你们不一定能了解我的心情,我拿你们当自己的孩子,这话过分了。没办法。”耿东亮不住地点头,认定了李**的这些话是说给自己听的。耿东亮在这一刻觉得李总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挺实在,挺可爱。人家只是“没办法”。

“你别说了,”舒展说,“做我们老师也就罢了,怎么又做起父亲来了?我们可是拿你当大哥的。”

这句话李**很受用。他的表情在那儿,他摇了几下脑袋,笑着说:“没办法。”

李总笑道:“多吃点,给我把三个人的钱全吃回来。”

李总故作小气的样子,让耿东亮和舒展又笑了一回。

李总敛了笑,脸上的表情走向正题了。李总放下餐具,从三五牌烟盒里抽出两根香烟,并列着竖在餐桌上。李总望着这两根烟,便有些失神。李总说:“公司经过反复研究,打算给你们采取一种短、平、快的包装方式。”李总用手指着一根烟,说:“你,金童。”随后他又指了指另一根香烟,说:“你,玉女。”然后李总才抬起眼来,交替着打量耿东亮和舒展,问道:“明白吗?”

大大方方的舒展却咬住了下唇,低了头不语,李总伸出手,把两根香烟挪得更近一些,几乎是依偎在一起了,心连心,背靠背的样子。李总笑起来,依旧只盯着餐桌上的两根香烟,说:“我是不是在拉郎配?嗯?”李总说,“我不干涉你们的生活,公司只是希望你们在某种场合成为最受人羡慕的情侣形象,是假戏真做还是真戏假做,那我可不管,否则我真的成了乔太守了,乱点鸳鸯谱的事情我可不干。——我希望看得到你们的恩爱,快活得只剩下忧愁。如此而已。”李总抬起眼,看了耿东亮一眼,又看了舒展一眼。他的这一眼既是询问,又是通知。

“是真事,但可以假做;是假事,但做得要像真的。——表演和包装就是这么回事。”李总说。

“试试看吧。”舒展说。

李总就拿眼睛盯耿东亮。

耿东亮有些愣,有些无措,一时回不过神来。这件事过于突兀,在感受上就有许多需要商量与拒绝的地方。然而当着舒展的面,话也说不出口。耿东亮说:“试试看吧。”

李**听得出两个“试试看”的不同意义。女性天生就是演员,从幼儿园到敬老院,她们在表演方面总是胜男性一筹的。李**在舒展那一头就不打算再说什么了,他再一次伸出手,挪出一根香烟,放在自己与耿东亮之间,依旧只看烟,不看人。李**说:“还有件事情要和你商量。是你的姓名。——你的姓名太像人名字了,太像了就一般,流于大众,流于庸俗,缺乏号召力。一句话,你的姓名不像一个明星,没有那种摸不着边际的、鹤立鸡群的、令人过目不忘的惊人效果。这样很不好。”李**总经理说,“公司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叫什么‘耿、东、亮’,不能。公司决定让你叫红枣。大红枣又甜又香,送给那亲人尝一尝,对,就是那个红。这名字不错。有那个意思。”

耿东亮愣在那儿,说:“这一来耿东亮是谁?”

李总慢声慢气地说:“你耿东亮当然还是你耿东亮。”

“那么红枣呢?”

“红枣也是你。这么说吧,红枣就是耿东亮所表演的那个耿东亮。”

“我为什么要表演耿东亮?”耿东亮的目光便忧郁了。

“所谓明星,就是表演自己,再说了,耿东亮这三个字不好卖,而‘红枣’好卖。——价格不一样。”

舒展这时候在一旁插话了,舒展自言自语说:“舒展,‘红枣’,我也觉得这样好。”

耿东亮便不语,低下头弄了一点什么东西放进了嘴里,嚼了半天也没有嚼出是什么东西,只好咽下去。

李**总经理从脚下取出了公文包,抽出几张纸,耿东亮一看就知道又是合同。李**微笑着说:“我看我们就这么定了吧。”

耿东亮接过合同。合同的全部内容等同于这顿自助餐的所有步骤,真是妙极了。商业时代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印证了这样一句古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商业时代的每一顿饭都隐含了精打细算的商业动机。耿东亮提起笔,犹豫和难受又上来了。舒展却早早签完了,打量着耿东亮。耿东亮不动手,只是很茫然地愣神,呈现出犹豫与无奈的局面。

“怎么啦?”舒展说,“不愿意和我搭档?”

“哪儿。”耿东亮说。

舒展半真半假地说:“是不是我长得不够漂亮?”

“哪儿,”耿东亮说,“你说哪儿去了。”

“我可是巴不得和你合作的,”舒展说,“签了吧。”

耿东亮只好就签了。一笔一画都有些怪。他写下的是“耿东亮”,而一写完了自己就成了“红枣”了。

李**端起了杯子,开心地说:“为红枣,干杯!”

耿东亮在这一个瞬间里头就变成了红枣了。

红枣有这样一种印象,李**总经理与红枣几乎从合作的开始就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关系,即改造与被改造。正如李总对三位签约歌手所要求的那样:“这是一次脱胎换骨,你们必须重新开始。”李总尽量用那种玩笑的口吻对他们说:“我希望你们重新做人。”

这些话虽然是对三个人说的,然而红枣听得出来,这几句话是“有所指的”。红枣与另外两名歌手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他走上商业的前线从一开始就带上了“脚踩两只船”的动摇心态。这就决定了他的二重性与不彻底性,这就有了摇晃与背离的可能性。李**总经理要求自己的队伍在挣钱这个大目标上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李**总经理必须保持这支队伍的纯洁性。

红枣似乎是在某一个瞬间里头发现自己有点惧怕李总的。这位师兄对红枣一直都是礼貌的,微笑的,并没有显示出任何方面的严厉。然而,红枣一直有这样一种错觉,李**不是他的总经理,而是他的班主任或辅导员。李**总经理始终让红枣自觉地以学生的心态面对他,是哪一句话或哪一个具体的细节,让红枣得出了这个印象,红枣似乎又说不上来。总之,红枣总认识到自己在某一个方面正和李总较着劲,但是在哪儿,红枣还是说不上来。就好像红枣和李总的目光总是对视着的,并没有抗衡的意思,可是到后来眨眼的总是红枣,而永远不会是李总。说不上来,而红枣也就越发胆怯,越发流露出了郁闷和伤怀的面部神情了。

红枣在这样的日子里越发追忆自己的学生生涯了。那种生活并不遥远,甚至可以说就在昨天,可是红枣认定了自己不是在追忆,而是在缅怀。所有的往昔宛如自己的影子,就跟在身子后头,一回首或一低头就看见了,尾随了自己,然而捡不起来,也赶不走,呈现出地表的凸凹与坡度,有一种夸张和变形了的异己模样。但是异己不是别的,说到底依旧是自己,只是夸张了,变形了,另一种意义上的自己,昭示出自己的一举手与一投足。红枣不知道这些日子为什么这样关注自己的影子,真是自艾自怜了,真是病态的自恋了。说不上来。

而那个下午这种印象似乎又强烈了。

那个下午红枣去填写一张表格。办公室的张秘书看见红枣过来,很客气地说:“红枣来啦?”红枣愣了一下,还没有习惯别人称自己“红枣”,有些别扭。红枣他很客气地说:“还是别叫我红枣吧,耳朵听惯了自己的名字,有些排异呢。”李总好像听到红枣与张秘书的说笑了,李总故意问:“排异什么呢?”张秘书知道李总从来不说闲话的,就夹了墨绿色的文件夹走进另一间办公室去了。红枣说:“我说我的耳朵排异,听不惯别人叫红枣,还是叫我的名字吧。”李总眨了两下眼睛,又很缓慢地眨了最后一下,反问说:“为什么?”红枣想不起来为什么,就笑,说:“不为什么。”李总扶了扶眼镜,也笑。突然说:“排异是一个医学问题,我们不能让器官去适应身体,相反而应当让身体去适应器官。如果不能适应,毁灭的将是自己。”这是一句玩笑,然而,红枣一下子就闻到自己“身体”的气味了,他一下子就从这句笑话里头体味到一种凶猛,一种凌厉。李总补充了一句,说:“这只是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李总又开玩笑了,对红枣说:“回去站到镜子面前,问自己,我是谁?问到五十问你就知道了,你不是红枣还能是谁?”

红枣在那个下午一直回味李总的话,他一次又一次回想“排异”。想来想去都有些害怕了,居然有些寒飕飕的。他在黄昏时分望着自己的影子,影子又大又长,在那道围墙上又拐了一个九十度的弯儿,贴在地面与墙之上。影子在这种时候已经比“自己”更具备“自己”的意味了。或者说,影子是更本质的,可供自我观照的自我。红枣对影子承认说:“你才是耿东亮,因为我是红枣。”

然而更大的问题不是面对自己,而是面对母亲。红枣在这个黄昏躲在了瑞金路的另一侧,他站在商店的玻璃橱窗的里面,买了一瓶酸奶。他装着专心喝奶的样子打量马路对面的母亲。母亲正弓了腰,高耸的打桩机正做了母亲的背景。咚的一声,又咚的一声。他与母亲之间隔了一层玻璃,一道水泥路面。大街像一条河,而玻璃像一层冰。红枣找不出一种语言在母亲面前解释自己。就像鱼不肯在水下面对人。红枣喝完了酸奶就心思重重地走开了。走出好几步才被店主拖回来,“还没给钱呢。”店主说,红枣挣了钱之后已经是第二次忘记付钱了。

把儿子送进大学,再看着儿子从大学毕业,这是童惠娴作为母亲最重大的、也是最后的梦。是儿子亲手毁掉了这个梦。这里头有一种百般无奈、分外失措的无力回天。

更糟糕的是红枣无枝可栖了。家回不去,而学校也就更回不去了。住在哪里,成了红枣最迫切的问题。

整个晚上耿东亮和酒鬼对坐在吧台上,开始后悔下午的轻率举动。怎么说也不该在那张合同上随随便便地签字的。酒柜的挡板是一面镜子,镜子映照出诸多酒瓶,在酒瓶与酒瓶的空隙之中映照出耿东亮的脸。那张脸是残缺的,怪异的,有酒的反光与蜡烛的痕迹,那张脸不是别人,是红枣。红枣的脸在酒的反光之中残缺而又怪异。

镜子的正面与反面现在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个是耿东亮,一个是红枣。他们显现出矛盾的局面,他们彼此有一些需要拒绝与排斥的地方,然而,谁都无法拒绝谁。拒绝的结果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耿东亮冷冷地盯着红枣。而红枣同样冷冷地盯着耿东亮,红枣有镜子掩护着,他的目光就越发具备了某种挑衅性了。耿东亮坐在那儿,胸口就感觉到了堵塞,难于排遣。这些堵塞物是固体的,却又像烟。——怎么越需要拒绝的东西就越多呢?而所有需要拒绝的东西最终将成为一种鬼魂,降临在你的身上,吸附在你的身上。你拒绝的力量有多强大,它们吸附的力量就有多强大。

耿东亮,你不可能不是红枣。

你不可能拒绝表演另一个自己的命。

这样的命运宛如镜子的纵深能力,它没有尽头。

酒鬼突然想逛逛大街,有点出乎耿东亮的意料。像他这样的男人怎么也不应该喜爱商场的。耿东亮和酒鬼出门的时候天色似乎偏晚了,天上正飘着霰状小雨。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径直往长江路去。红色夏利牌出租车在状元巷与举人街的交汇处给塞了二十分钟,到达长江路的时候正是华灯初上了。这条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对称而又等距地亮开了橘黄色路灯,半空的雨雾显柠檬色,而潮湿的路面上全是轿车尾灯的倒影,仿佛水面上洒上了一层油,缤纷的倒影时而聚集,时而扩散,拉出了一道又一道嫩红的光带,黄红相间。而最深处却是高层建筑顶部的霓虹灯,霓虹灯的色彩变动不居,它们在倒影的最深处有一种说不出的天上人间。椭圆大厦、新时代写字楼、世纪广场、新亚洲饭店、盛唐购物中心、香港岛中心大酒店,这些标志性建筑在干净的倒影里一个比一个深,一个比一个亮丽、佻挞,一个比一个珠光宝气。酒鬼走下出租车,对耿东亮说:“只有在这个时候城市才像城市,下雨,华灯初上。”

酒鬼带领耿东亮走进了盛唐购物中心二楼的布匹市场。酒鬼对布匹这样感兴趣,简直就有点匪夷所思。盛唐购物中心的二楼是一个巨大的布匹市场,色彩斑斓的布匹悬挂在半空,给人一种美女如云的印象,它们寂然不动,真是静若处子。悬挂的姿态又精心又天成,似乎天生就应该如此这般的。酒鬼从布匹的面前缓缓走过,十分在行地把面料握在手心里,再突然放开,然后用修长而苍白的指头很小心地抚平褶皱。他抚摩布匹的时候是用心的,投入的,仿佛抚摩某一个人的面颊。不停地有女营业员走上来。她们用不很标准的普通话给酒鬼说些什么,介绍质地、门面、工艺、出处,乃至原料产地与价格。酒鬼在这种时候便会找出这种布料的缺点来,比方说手感,比方说花式、图案、颜色组合,比方说丝头与跳纱。总之,他喜爱每一匹布,每一匹布都是有毛病的,可以挑剔的,而终究是要不得的。酒鬼侧过头对耿东亮说:“闻到了没有?”耿东亮说:“什么?”酒鬼说:“布的气味。”耿东亮嗅了嗅鼻子。酒鬼说:“不要嗅,要漫不经心地闻,好气味一嗅就跑到耳朵里去了。”耿东亮果然就闻到布的气味了。其实他从一开始就闻到了,只是没有留神罢了。布匹的确有一股很缭绕的香,宛如女儿国里的好气味,酒鬼就说:“布匹多好闻,裁剪成‘人’形,一上身就再也没有了。就像人,经历过初恋身上的好气味就全跑掉了。”

耿东亮说:“你那么在乎气味做什么?”

酒鬼说:“气味是事物的根本,形状和颜色只不过是附带物罢了。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气味:真丝有薄荷味,府绸像爆米花,呢料的气味里头可是有漩涡的,全棉布的气味就像阳光再兑上水。什么东西都有气味。”

“歌呢?”

“当然有,”酒鬼说,“现在的大部分歌曲都有口臭,要不然就是小便池的气味,一小部分则有避孕套的橡胶味。”

耿东亮听到“避孕套”脸就红了。酒鬼再也不该在这种场合说那种东西的。耿东亮说:“好歌应该是什么气味?”

“阳光、水混合起来也就是棉布的气味。你的声音里头就有水味,是五月里的那种。你身上也有。”

耿东亮极不习惯别人谈论自己的身体,站在一具石膏女模的身边,极不自在了。好在酒鬼并不看他,正凝神于他的面料。耿东亮侧过脸看一眼石膏女模,她的身上裹了一块海蓝色真丝,目光里头贮满了疑虑。耿东亮就和她对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疑虑。石膏对人类充满了天然忧伤。

然而酒鬼的心情似乎特别出色。他挨着商场一家连了一家转,他左腿上的毛病在他出色的心情面前反而显得格外醒目了,拖在他的身后,拽在他的身上,很勉强,破坏了均衡的对称关系。耿东亮对商场都有些厌倦了。可是酒鬼乐此不疲。他们沿着长江路自东向西,用了两个半小时才走完这条商业街。街上的小雨毛绒绒的,在城市的上空变成了城市的潮湿颜色。酒鬼说:“我一直讨厌城市。可是离开它又总是没有勇气。”耿东亮说:“我们该吃点东西了吧?”酒鬼便带着耿东亮走进了椭圆大厅的三楼。这个干净的大厅光线很暗,笼罩了茶色调子,一对又一对情侣正腻腻歪歪地悄然耳语,酒鬼和耿东亮在临街的大玻璃底下对坐下来,沙发的靠背有一人高,弧形的,坐在里头差不多就把整个世界剔除出去了。酒鬼点了许多很精巧的中式点心,好看的小碗与碟铺满了一桌子。

窗外看不见雨,然而玻璃上布满了流淌的痕迹。

耿东亮依照口味的喜好次序吃掉面前的酥饼、铁蛋、小笼包、赤豆粥和豆腐脑。他的饥饿推进了他的咀嚼速度。酒鬼坐着看他吃,又像若有所思,又像羡慕他的胃口。耿东亮差不多吃饱了之后小姐又端上来两碗龙凤汤圆,养在青花瓷碗的清水里头,宛如刨过光的四块雨花石。耿东亮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中式点心,拿起青花匙,尝了一个,口味很不错,就又尝了一个。耿东亮剩下两只雨花石汤圆,深吸了一口气,弄出很饱的样子。耿东亮推开青花碗,抬起腕弯来看手表,离师大下晚自修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倒两趟公交车少说也要四十分钟。耿东亮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酒鬼有些诧异地说:“什么不早?一天才刚刚开始呢。”耿东亮说:“我和同学们说了,还住在过去寝室里头,晚了进去会很不方便。”酒鬼说:“有作息时间的生活怎么能叫生活?你住我那儿吧,看看艺术家是怎么摆弄时光的。”“这怎么可以,”耿东亮小声说,“这可不太好。”酒鬼望着他,说:“可能不太好,不过也挺好。”

酒鬼似乎特别喜爱汤圆。他吃完自己的那一份,却把耿东亮剩下来的那一份端到自己的面前去了。他拿起了耿东亮用过的那只青花匙,耿东亮注意到酒鬼拿起小匙的时候,小拇指头是跷着的,像女人的手指那样张了开来。酒鬼就用耿东亮用过的小匙把剩下的那两只汤圆送到嘴里去了。耿东亮甚至都没有来得及阻拦他,耿东亮说:“再点一份罢。”酒鬼舔过嘴唇,搓了巴掌说:“行了。”耿东亮看着他的快乐样子,说话也就随便了。耿东亮说:“今天怎么不喝酒了?”

“今天是星期天。”酒鬼说。

星期天的夜晚汽车明显减少了。车子在大街上开得飞快。耿东亮望着大街,玻璃上的雨水使大街上的光源看上去像无规则的色块,尤其是马路上汽车尾灯的倒影,以一种怪异和过分的鲜亮在玻璃上左右穿梭。而人行道上的行人却悠闲了,他们的步调不再功利,不再有目的,完全是为走路而走路的调子,情侣们依偎在雨伞底下,他们的身影全被玻璃弄模糊了,不真切。只有个大概罢了。有点像梦。像用水彩笔上过颜色的梦。耿东亮望着那些模糊的雨伞和模糊的行人,耿东亮回过头,出于错觉,酒鬼的脸色在那个瞬间里头都有些青灰了。耿东亮说:“你为什么不结婚?”酒鬼点了香烟,烟雾把他的整张脸都罩住了,酒鬼说:“和谁结?”“当然是和女人结。”耿东亮说。“俗。”酒鬼说,“你一开口就俗。”

耿东亮冲了一个热水澡,酒鬼的卫生间装修得真是漂亮极了,站在这样的卫生间里头淋浴,好像连心情也洗了一个澡,里里外外都是舒泰。耿东亮换上了酒鬼的纯棉内衣,真是更干、更爽、更舒心。酒鬼的纯棉内衣很旧了,露出了棉纹衣物的本来面目。贴身而又松软。酒鬼一定是一个极爱干净的男人,衣物洗涤得那样爽洁,洋溢着冬日阳光与水的气味,耿东亮走进客厅,坐到三人沙发里去。酒鬼在酒吧里头问:“还行吗?”耿东亮不知道他说的是内衣还是沙发,但是这两样都是那样地令人满意,耿东亮说:“挺好。”

酒鬼这个家伙其实并不冷漠,并不古怪,耿东亮想。他拉开棉被,躺在了沙发上。衣服与沙发是那样地干爽柔软,真是不错,耿东亮仔细详尽地体会这种感受,再也不用赶回师范大学去做贼了。有一个地方可以睡觉,可以自由地进出,离开了母亲,离开了炳璋,这好歹也可以称作幸福的。耿东亮躺着,往四周巡视了一遍,这里不太像一个家,然而,可以睡觉,可以自由进出,不是家还能是什么?

这里没有什么需要他去拒绝,这就比什么都好了。

日子会好起来的,从明天开始,每一天早晨也许就是一次欣欣向荣。

但是耿东亮又闻到了那股很古怪的气味,第一次走进这间屋子他就闻到过的,很淡,像河床底下的那种,有些腥,有些淤泥的意味,却不浓。由于无法断定而近乎神秘。这间屋子里怎么也不该有这样的气味的。耿东亮用力嗅了嗅,气味蹑手蹑脚的样子,突然又没有了。

气味总是这样,你想逮它的时候它就没有了。耿东亮闭上了眼睛。他安稳地睡了。

酒鬼睡到中午才起床。刚刷完牙酒鬼就端上了酒杯。相当痛快地喝下一大口。是烧酒。酒鬼咽下酒之后做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这个表情在快活与痛苦的临界处,让你看不出这口酒对他是一种拯救还是惩罚。耿东亮说:“你怎么一起床就喝酒?”酒鬼说:“谁说我一起床就喝酒?”酒鬼说:“谁说我一起床就喝酒了?刚才刷牙用的不就是自来水?”耿东亮笑着说:“你总不能用酒刷牙吧?”酒鬼说:“当然不能。刷牙要吐掉,我怎么能把酒吐掉?”耿东亮说:“你就这么爱喝酒?”酒鬼歪了脖子若有所思地说:“谁说我爱喝酒了?”耿东亮说:“你一天到晚喝,还说不爱酒?”酒鬼像个农民似的用巴掌擦擦嘴角,说:“我不爱喝酒。喝酒只不过是一种活法。”酒鬼看了一眼酒杯,补充说,“酒能提醒人,告诉你你的知觉,尤其是一觉醒来的第一口。你试一试?”

“我不。”

“你不?你迟早会喜欢酒。”

“酒会损害我的嗓子。”

“嗓子只是一个通道,把酒送进去,把歌送出来。——酒就是这样一种交通工具,把人从天上送回地面,再从地面送到天上。”

耿东亮突然发现电视机的旁边有一只地球仪,很久不打扫了,地球仪的表面上积了一层灰。耿东亮伸出手,想拨动它,却被酒鬼喝住了。酒鬼说:“不要动它。”耿东亮说:“为什么?”酒鬼走上来,说:“不要动它。”酒鬼说完这句话就戴上墨镜,到巷口买了两盒盒饭,这一天就算正式开始了。耿东亮好几次想提醒他把窗帘打开,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了。看来嗓子除了把酒送进去把歌送出来之外,还有一样作用,把不该说出来的话再咽下去。酒鬼除掉墨镜,倒上酒,用手指捏了一只小饭团,关照耿东亮说:“你先吃,我给我的朋友送点饭。”酒鬼说完这句话就走到沙发顶头的角落那边去了,那里竖了一排架子,上上下下放满了脸盆大小的陶质器皿。酒鬼把手里的饭团分成若干米粒,每一只陶盆里头都放上几颗。耿东亮好奇地说:“我以为你在架子上放了工艺品的,原来是养了东西,是什么?”酒鬼的脸上又堆上了儿童一样的笑容了,开心地说:“我们看看?”酒鬼走到窗前,用力拉开了窗帘,“唰唰”就是两下,锐利而又凶猛的阳光一齐狂奔进来,屋子里的墙面和所有陈设顷刻间一片明亮,音箱上的木质纹路都纤毫毕现,日常的阳光是这样强烈,都近乎炫目了。酒鬼竖起一只食指贴在嘴唇上“嘘”了一声,轻手轻脚地从架子上端下陶盆,连着端下来三只,酒鬼把陶盆放在地面,示意耿东亮过来。耿东亮端了盒饭走过去,三只盆子里正卧着三只巨大的河蚌,河蚌的体肉正吐在外面,粉红色,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看不出死活。酒鬼把食指咬在嘴里,一脸的含英咀华。他把食指从嘴唇挪过来,小心地伸到水里去,对准河蚌的粉红色身体戳了一下,河蚌的身体一阵收缩,收进去了,两片巨大的蚌壳迅速地合在了一起。那股古怪而又神秘的气味又一次弥漫开来了,笼罩了这个现代人的客厅,这股夹杂了水、泥、鲜活肉体的腥臭气味越来越浓,使耿东亮的那口饭堵在了嗓眼里,下不去,也上不来。酒鬼的指头分别戳了另两只河蚌,它们一个收缩,又一个收缩。耿东亮的胃部跟着收缩了两下,只差一点都吐了出来。

酒鬼取过酒瓶,咕咚又是一口。

巨大的河蚌安详地倒在水里。它们的肉体没有四肢,没有视听,没有呼吸,没有咀嚼,然而它们是动物,整个造型就是一张嘴巴,而整个身体仅仅是一张舌头,它们的生命介于肉体与矿物之间,混沌迷蒙,令人作呕,简直莫名其妙。酒鬼盯着这些河蚌,脸上的样子如痴如醉。耿东亮望着他,耿东亮对他的认识又回到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刹那了。

三只巨大的河蚌静然不动,屋子里一片死寂。但河蚌渐渐丧失了对环境的警惕了。它们的身体试探性地重新裂开了一条缝隙,身体一点一点往外吐,那种愚钝的、粉红色的肉体悄悄吐了出来,含在了自身的一侧。

耿东亮说:“你干吗要养这个?你完全可以养一只有四只脚的东西。”

酒鬼说:“谁说不是呢。”

酒鬼从腰间抽下牛皮裤带,重新走到角落里去,掀开了盒上的盖子。他把裤带塞进去,搅了两下,慢慢提了起来,一只硕大无比的甲鱼十分死心眼地咬住了皮裤带,被酒鬼提了出来。它的脖子被自己的体重拉得极长,差不多到了极限,一对绿色的小豆眼绝望地望着别处,通身长满了绿毛,而四只脚在空中乱踹,真正称得上张牙舞爪,落不到实处。又绝望,又热烈。耿东亮放下饭盒,冲到角落里端出陶盆,大声说:“你放下它,你快点放下它!”他的用语是命令的,而声调却是祈求的。

酒鬼没有。酒鬼就那么提了这只硕大无比的甲鱼,斜了眼瞅瞅耿东亮,古怪而又诡异,时间在这个时候停住了,僵在了那儿,被甲鱼的爪子抠出了条条血痕。

酒鬼把甲鱼放进了盆里。甲鱼进了水,松口了,丢下了酒鬼的皮裤带。经过这一阵子的折腾,甲鱼一定累坏了。它卧在水里,长长的脖子与四只脚一同收进了壳内,水面上冒了只气泡。甲鱼团起全身,像一只河蚌。

酒鬼小心地把它们重新码回到架子上去。

酒鬼拉起了窗帘。

一切又回到当初,幽暗,宁静。像经过了一场梦。

“喝点酒吧。”酒鬼说。

耿东亮接过来,仰起脖子,咕咚一声就全下去了。

耿东亮坐在了沙发上。他回过头去,想看一眼角落里的架子。这刻儿他什么也看不见。黑暗之中只有酒鬼的眼睛闪动着光亮,像酒杯上的清冽反光。

“你为什么养这些东西?”

“总得有样东西陪陪我。”

“你可以养狗。”

“我不喜欢狗。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狗,狗全变成了人。狗越来越像人。狗越来越通人性了。狗就是我们自己。”

“你还可以选择猫。”

“我更不喜欢猫。一双眼睛水汪汪的,盯着你,可是锋利的爪子说过来就过来。这东西又柔媚又凶猛,像女人,养猫还不如结婚呢。”

“你为什么非要养这些东西?”

“它们至朴至素。形式简单,气质混沌。”

耿东亮缄口了,他的视线再一次适应了这间屋子和昏暗。他望着那只木架。昨天夜里那些河蚌与甲鱼陪了他整整一夜,它们将一直陪下去。这些东西并不恐怖,可是瘆人,一想起来耿东亮就觉得自己的躯体内部布满了蚯蚓,耿东亮浑身爬满了鸡皮疙瘩。

“没有所谓的动物,”酒鬼说,“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自己,人类使动物成了我们的一个部分,一个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