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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爱情 卷四:夜色温柔

我同丈夫分手后,每天夜里几乎都是枕着收音机睡觉。懒懒地靠在沙发上,戴着收音机耳机,闭上眼睛。耳机的声音不像是从我耳朵里进去的,而是顺着我的丝丝软发直接沁入大脑皮层。我或者吃过晚饭了,或者还饿着肚子。灶台上总放着没洗的碗碟。一两个碗,懒得去洗。总要等厨房里的碗堆得差不多了,我才不得不咬咬牙,挽了袖子去洗刷。夜深了,我仍戴着耳机,迷迷糊糊上床去。听完我喜欢的节目,摘下耳机,便恍惚睡去。有时突然想起自己还没有洗脸,顿时醒了。却也懒得起床,又昏昏沉沉闭上眼睛。人总像是在梦游着。

我不知不觉迷上了广播电台生活频道的《夜色温柔》。那是一档谈话节目,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夜里十点到十二点播出。主持人叫高原,男的,声音很磁。听着他的声音,他的形象便总在我的头顶盘旋。他的形象自然是我虚构的。我猜他准是瘦高个,头发有点鬈,稍稍带点忧郁。他也许还喜欢穿黑色的长风衣。寒夜街头,他的黑风衣叫长风鼓起,忧伤地飘扬着。有人说他是少妇偶像。我发现打进热线电话的大多是女性,又多是感情寂寞失意的女人。

我迷上了高原的声音。我不在乎他对谁说话,也不在乎他说了些什么。长夜是那么的寂静清冷,听着他的声音,我会安慰许多。女人们在《夜色温柔》里说些奇奇怪怪的故事,我也爱听。大多是些情感故事,总有人在电话里声泪俱下。守着收音机,我也可以找个理由让自己顺便哭一哭。想哭也得有一个诱因,不是说哭就能哭出来的。我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在欺骗自己。其实我时常想哭,只是硬犟着,不让自己哭出来。听着别人的伤心故事,我便可一哭以浇心头块垒。我不知道自己此生还会遭遇多少苦难,可我很清楚所有苦难都得自己负责。我心性太要强了。

热线电话里,谁都是隐身人。声音泄露出的信息,都是查无对证的。这同网上聊天差不多。你可以是任何人,你可以有任何故事。每天深夜总有不同的剧目上演,可你事先永远拿不到节目单。很多次我拿起电话,又犹豫着放下了。我胸口怦怦跳,害怕得像怀春的少女。我多想打个热线电话进去啊。我想同人交谈。不管是真实还是虚幻,是真情还是假意,我现在渴望有人同我交谈。可是,我终究不敢拨出电话。

高原的魅力有些神秘,他那声音总让我进入迷幻状态。我分明知道他在同另一个女人说话,可他的每句话都像是说给我听的。听着他轻微的叹息,就像他正站在我面前,他的温暖的鼻息柔柔地吹在我的脸上,让我沉醉。他那么真诚,那么善解人意。好像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会全身心听你说话,只有他会同你一起欢笑叹息。

有些日子,我靠拼命吃东西来沉静自己。正是冬季,寒雨纷飞的傍晚,路灯把雨丝一圈一圈照亮。那些雨丝像银粉色的小蛾子,在惨白光圈中飞舞,欢天喜地的样子。蛾子是令我心里隐痛的物类。前夫老说我像蛾子,见着光亮就想扑过去,结果弄得自己伤痕累累。天真的蛾子并不知道它要扑过去的地方是光明还是火焰啊!路灯下不时浮现出一张张行人的脸,木然的,哀伤的,疲倦的,柔情脉脉的,怒气冲冲的。那些脸在路灯下明暗变幻,幽灵一般。

我就在这种时候去逛西点店。我一家一家西点店挨个儿逛,从街头一直要逛到街尾,最后总是抱着一大包又甜又腻的东西回家。那些热烘烘的糕点,带着浓浓的奶香味,真是太能安慰人了。只要买好足够多的糕点,我总是快步回家,一路上神思恍惚。我体内好像长满了饥饿的嘴,它们在呻吟、哀号。我的五脏六腑蜷缩成一团,等待着这些蛋酥饼、羊角酥、黄油戟、奶油蛋糕的爱抚。我的全身好像长满了千万个柔软的长长的触角,水草一样摇曳着。这些焦黄,这些生脆,这些柔软,这些甜腻,这些奶香,我要攫取它们,吞咽它们,我要飞快地用它们塞满我体内的每个角落!

回到家里,吞咽着各式糕点,磨磨蹭蹭,一晃就是《夜色温柔》时间了。我就像个瘾君子,听凭高原的声音麻醉着。往往泪流满面了,自己浑然不觉。我闭上眼睛,感觉高原的声音有着巨大的浮力,将我身子托起来,在夜空中幻游。我有时不经意睁开眼睛,那灯光像带着巨响,隆隆贯耳。我忙又闭上眼睛,渐渐沉入梦幻般夜色里。

可是我的白天仍需从吃食中寻求寄托。我像个老饕,过了一段暴殄天物的日子,便到了春夏之交。午夜,听完高原的节目,我脱光衣服站在镜子面前。下巴、后颈、肩头、小腹、大腿,我细细打量着自己的每块皮肉。只见一道道闪着浅黄光泽的脂肪层流淌下来,往下坠着。仿佛一道道温暖的泥流。我的肉体!我厌恶而又自我迷恋的肉体!同丈夫分手前,我的身段轻盈得像一束柳枝。我感到一种恶意的快活,似乎自己日益不堪的皮囊在报复谁。

可是我还是决定减肥。女人一旦决定了减肥就等于做了一个西西弗斯。每天推着巨石上山,然后听凭巨石滚下来,又推上山,又滚下来。那是一个怪圈,一种苦役,一种最顽强的对命运的抗争。听说我要减肥,我的女友们纷纷传经送宝。一位女友介绍的经验是每天一个半小时的游泳,还有一位说绝不能吃淀粉类食物,从此呀,你得跟你心爱的黄油杏仁蛋糕拜拜啦。还有吃减肥药、喝醋、腹泻、跳健美操等等。一位已经瘦如干柴的女友说,只有做爱才是最好的减肥运动。看她那兴致勃勃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才从床上爬起来。她其实已经实在是无肥可减了,可还在天天嚷嚷着减肥。她说她丈夫就是爱她的骨感美。等她说完了第四种做爱兼减肥姿势,又准备说第五种的时候,我打断她,问:那我现在跟谁去做爱呀?她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口。

我的减肥方法非常简单。每到黄昏,我就在城里漫无目的地瞎逛。一直走一直走,走到腿酸腰软、筋疲力尽,走到城市行人稀疏、灯火阑珊。然后回来洗个热水澡,躺在床上听高原同那些恩恩怨怨的女人们讲情感故事。我在劳而无功的减肥运动中度过了这个无聊的夏季。

这座城市的夏季炎热,秋季却是孤独的。因为总是阴雨缠绵,使人平添了许多愁绪。我的心情就像季节,总是春夏秋冬地更替着。只是不像季节那么有序。有时我喜欢独处,而今年这个秋季我十分害怕寂寞了。独自散步太孤独,可我又实在不愿意邀那几个唠唠叨叨的女友。我忽发奇想,征个陌生人一道散步。一个黄昏,我鬼鬼祟祟地溜了出去,在住处外的小巷子口贴了一则广告:

征散步友。要求:不多话,为人诚实可靠,不过问彼此私生活。身体健康。散步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晚十九点至二十二点。一般情况风雨无阻。无报酬。有意者请打电话联系。

贴好广告,刚要转身,我又想加句话。没带笔,就从包里掏出眉笔,加了一句:

男女不限。

我做贼似的,匆匆遁入暮色渐浓的小巷深处。我住的人民银行的宿舍,一个藏在小巷子里的大院。出小巷子就是繁华的香樟大道,紧挨着小巷子口旁边是省图书馆。樟树花开的时候,空气香浓得简直可以用小刀像切割果冻一样切割成块儿。我埋头往巷子深处走,逃也似的,就像在摆脱别人的跟踪。心想这里成天不知道有多少人路过,又有多少人会看到这个奇怪的广告呢?那么我家的电话不要响破?会是些什么人打我的电话?今天我走的方向正好同平日相反,巷子越走越深。我边走边抬头看前面天空的光亮,盼着早些走出去。我知道前方街光明亮处是榆林大道,却怎么也走不到头。眼看着走过前面的巷子就柳暗花明了,有时分明听到外面的车流声了,可是巷子突然拐了弯,又折回来了。我害怕极了。

终于站在榆林大道上了。我深深地呼吸了几口,心里踏实多了。望着橙黄色街灯,我在巷子深处的种种惧怕顷刻间消遁了。我想,别人也许会猜测我是个居心叵测的人?或者害怕里面有个陷阱?这样一想,我也就心安了。别人肯定怕我,未必就有人敢来应征。我尽量不再去想自己的荒唐之举,优游自在地散步着。

我慢慢往回走,猛一抬头,望见了我贴广告的那个巷子口。黑蒙蒙的,简直就像魔窟。我又心跳如鼓了,怕得浑身发抖。我想,说不定真的有人会打我家电话呢?敢来应征的也许就不是什么温良之辈。我非常后悔,不该如此孩子气。我真想跑去撕掉那广告。但我根本就不敢再走那条巷子。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干吗要突发奇想,惹是生非呢?也许前夫说得对,我就是只蛾子,老想扑火。眼前没火,也要引火烧身。但是没有办法了,广告早贴出去了,我又不敢再去撕掉它。我甚至不敢再走那条巷子,故意绕了道,从另一条巷子迂回到家。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不像平时那样总是赖床,而是飞快地爬了起来,匆匆洗了脸,妆也化得潦草。早餐也顾不上做,就甩门出去了。我低头在巷子里快步走着,逃也似的。我估计到了自己贴广告的地方了,我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抬起头来。我疑心自己眼睛花了。我贴的广告叫人撕了。只剩下末尾男女不限四个字,眉笔写的,非常刺眼。我没有停下来,就像什么也没发生,继续往前走。我感到背膛麻酥酥的,仿佛有很多人在我身后指指戳戳。

我无法猜测是什么人撕掉了那则广告,更无法猜测那撕广告的人是什么居心。总感觉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一种不祥的预感阴云一样,成天在我头顶盘旋。

日子过得战战兢兢。我不敢接任何电话,晚上睡下后要好几次起床看门是否关严了。秋风瑟瑟,窗户老有响声。任何响声都会令我心惊肉跳。好不容易挨到了周末,到底也没发生什么事情。可又是谁撕了广告呢?又是个阴雨天。深秋的樟树仍是暗绿蓬蓬。但它在风雨中不知怎么总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这时候八一路上的银杏树倒是一年中最漂亮的时候,黄灿灿的像被点燃了。心想着下次散步一定去好好看看。但今天是不想出门了,秋风秋雨太叫人伤神了。

晚饭吃起来也是有头没绪。我拿出几片苏打饼干,冲了一杯咖啡,坐在电视机前胡乱咽了下去。这两天都不敢做饭。前天拿起那把饭勺给自己盛饭的时候,饭勺突然裂开了。那是一把竹饭勺。饭勺前端的边缘用的时间太久,已经磨得两边不对称了。

我盯着饭勺,双手扶着灶台,哇哇地哭起来。哭完我给前夫打了电话。

“您好。”他还是那低低厚厚的声音。

“喂,是我。饭勺坏了。饭勺坏了。”我连哭带嚷。

“喂,你怎么啦?”

“饭勺裂开了。我哭了。”

“好了好了,这有什么好哭的。别哭了。再买把新的。”他像哄孩子一样对我说。

“不是饭勺的原因,不是饭勺的原因。”我边哭,边蛮不讲理地把电话挂了。

我想自己到了七十岁的时候,还会这样对着他哭吗?他以前宠我就像宠一个孩子。可他的实际年龄比我还小几个月。他是学国际金融的,大学毕业后分在银行。我们分手后他把一切都留给了我,包括房子。

我俩原来在同一所北方大学读书。同级,不同系。大学第二年的寒假,我俩搭同一班校车到火车站,坐同一趟火车返回南方的同一座城市。更巧的是我俩是同一节车厢。他就坐在我的斜对面,仅隔一条过道。我俩都在相互打量,双方目光都有些躲闪。谁也不知该怎样说出第一句话。火车轰隆轰隆的,慢慢离开了城市。窗外渐渐出现了白雪覆盖的麦田,低矮的灰头灰脑的北方农舍。一群群乌鸦轰地一下飞到这棵杨树上,又轰地一下飞到那棵杨树上,好像心慌意乱的样子。

突然有人大声在我耳边说:

“请问芳名?”

我猛地转过头,瞪大眼睛望着他,耳朵里只有火车轰隆轰隆的声音。

“请问芳名?”

他就站在我身边,稍稍低着头望着我。几年之后,他成了我的丈夫。

十点差五分,我准时打开收音机,指针调到fm103.5兆赫。一段广告之后,高原那略带沙哑的声音准时出现了。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这里是调频103.5兆赫生活频道《夜色温柔》节目。我是高原。”

高原总是以美国黑人女歌手莎黛唱的一曲《请给我一些爱》作为片头曲。莎黛的声音忧伤神秘,还有一点性感。她轻轻唱道:

上帝啊

请给我财富

请给我智慧

请给我内心的平静

如果你觉得我要求太多

上帝,请给我一点爱

歌声有黑人灵歌的味道,也有爵士曲风格,我百听不厌。高原总是把歌声放得很小,就像莎黛独自喃喃自语,又像她独自跪在上帝面前祈祷。每次听这首歌,我都闭上眼睛,倚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最早打进电话的是一个女人。

“高原,高原,你还记得我吗?”

这个女人的声音清弱,有点像夏夜草丛里金玲子发出的叫声。

我一下子想起来了。早两个星期周六的节目里,有一个女人讲了一个故事。其实她只是一个女孩。那个故事让我流了不少眼泪。那个女孩就是这种草虫一样清弱的声音。

女孩在电话里说:

我想说一说我的故事。因为在生活中,我不想跟任何一个认识我的人说,我想,也没有任何一个我认识的人愿意听我说。

我是中南林业大学的一名学生,今年二十二岁了。

我学习成绩很好。

我是校运会上八千米长跑冠军。

我是校学生会的宣传部长。

我长得也不难看。

可是,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以前,同寝室里一位女同学告诉我,男孩子最讨厌和嘴唇湿漉漉的女孩子接吻。所以和男人接吻的时候,一定要抿紧嘴唇,千万别把牙齿露出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寝室里所有的女孩都哈哈大笑。只有我不知道她们笑什么,为什么这么好笑。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别人吻过我,我更不曾吻过别人。甚至,我的妈妈。

我厌恶男女之间的事。在我看来,那是邪恶的、肮脏的。它只会带来耻辱和眼泪。

我的家乡在贵州的一个大山里。我们的村落窝在黑龙山脚下。村子非常穷。村子里的人大多是同一个姓。我们都姓唐。村子里最有威信的人是族长。村里的人,一旦犯了事,都由族长依族规来裁决。

家里除了爸爸、妈妈、我,还有一个小弟弟。爸爸个子矮小,身体瘦弱,两条腿走起路来是弯的。爸爸身上总有一股臭烘烘的牛屎味。

妈妈是外乡人。她是怎么嫁给爸爸的我不知道。妈妈长得很好看。我最爱看妈妈洗完澡后的样子。她洗完澡后脸特别白,总是一边哼着歌,一边侧着身子梳理她披在肩膀上的湿漉漉的长发。平常妈妈的头发总是绾在脑后,上面粘着些草叶土灰。

我的记忆里,妈妈从未亲过我,可是她非常爱弟弟。相反,弟弟生下来以后,爸爸变得特别暴躁。他从来不抱弟弟。有时无缘无故,拖过妈妈就打。可是妈妈除了流泪什么也不说。这时候总是我扑过去对着爸爸又踢又咬。弟弟长到四岁的时候,有一天,爸爸突然拖着弟弟就往外走。弟弟细细的胳膊被爸爸使劲儿掐着,我生怕它会断了。弟弟又踢又蹬,小猪一样的尖叫。

你这个孽障,小杂种。走,老子今天带你去见见你那狗日的亲爹。爸爸把吓得已经哭不出声的弟弟拖到村东头。妈妈也连滚带爬地跟在后头。

狗日的,有胆子你就出来,看看你日出来的小杂种。爸爸站在一家人门口大吼。

那是村子里屠夫的家。

屠夫站在门口,两手抱胸,冷冷地望着。

喊哪,快喊你的亲爹!狗杂种,小鸡巴日的。快喊你的亲爹。爸爸一边说,一边揪着弟弟那瘦弱的脖子使劲往地上摁。

放开他,你放开他。你是个畜生!妈妈满身是土跪在地上,伸出手去搂抱弟弟。

你这个贱货!爸爸一脚踹在了妈妈腰上。

妈妈半跪在地上,仰头望着高高站在面前的屠夫。

我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望着屠夫的那种目光。那是女人爱恨交加的目光,让我心弦欲断,不寒而栗。

后来,族长出面做出了裁决。我妈妈要么被赶出村子,要么接受族规的惩罚。

妈妈为了能够守着我们几个孩子,宁愿接受惩罚。我记得那天是阴历腊月二十一日。早晨,冰冷的太阳刚刚升起。风刮着枯黄的树叶在地面上打转。妈妈跪在祠堂前那棵老樟树下,穿着单薄的上衣匍匐在地上。族长提起一桶热气腾腾的猪血,哗的一声倾倒在妈妈身上。妈妈趴在腥臭的血污里,失声哀号。村里的女人们围了上来,往妈妈身上丢破鞋。直等到看热闹的人慢慢离去,妈妈才抖索着回家。妈妈大病一场,躺了半个月才起床。

那一年,我十一岁。弟弟四岁。

我拼命读书。我以全县初中会考第一名的成绩考上西南林业学校。我又以特优毕业生的资格被保送到林大。我早已不和家人联系。村子里的小姐妹大多到广东打工去了。是她们你一点我一点帮我凑着学费和生活费。我的一个最好的小姐妹,本来叫清莲,到广东后改名叫曼娜。她是我们那一班中最聪明最漂亮的一个。她给一个香港人当了二奶。清莲是给我寄钱最多的人。她对我说:你什么都不要管,一定要把书读出来。为了我,你也要把书读出来。

清莲最喜欢笑。以前只要谁稍稍一逗,她就忍不住发出笑声。她笑的时候总是头猛地向后一仰,尖尖的下巴翘得高高的,笑得浑身颤抖。你要是在她身边,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保准会忍不住和她一起笑起来。

我不知道我的弟弟现在怎样,妈妈现在怎样。我不能去想这些事。我只想着读书,出类拔萃,用学业上的出众来维系我所有的自尊。

甚至,我从来没有意识过我是一个女孩子。

可是现在,现在,我遇到了一个人。我不知该怎么办……

我记得上次节目中,电话里女孩说到这儿,就犹犹豫豫住了口。

高原一直在默默地听着。这时他才说,这位不知名的朋友,一定是位善良可爱的女孩。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一定是有一位男孩子爱上你了,而你也为他怦然心动。你不知所措了,对吗?

高原说得非常轻柔,好像在森林里看见一只小鹿,生怕吓着了它似的。

女孩声音颤抖,应道,是的。他是我同校的学生,比我高一届,是校学生会社会部部长。因为学生会的工作,我们经常在一起。

女孩说,有一天,他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大森林里,一只雌蚂蚁匆匆忙忙向前赶路。它翻过一片树叶又一片树叶,一心一意要找到它的部落。它已经是个妙龄少女,相信一定能找到一只最优秀的蚂蚁做自己的如意郎君。它匆匆忙忙,走呀走呀,半途中遇到一只雄蚂蚁。它看也不看这只雄蚂蚁一眼。雄蚂蚁说:你停下来,看看我。我就是你要找的那只蚂蚁。

雌蚂蚁说:我不认识你。我也不知道你是否就是我命里该找的那一只。

雄蚂蚁说:我就是。在这个大大的森林里,会有很多很多种生命。可是,作为蚂蚁,我们是仅有的两只。

雌蚂蚁不信。它说:森林大着呢。前面一定会有更多的蚂蚁的。

雌蚂蚁头也不回继续往前赶路了。可是那只雄蚂蚁说得对,这座大大的森林里,确实只有它们这两只蚂蚁。而它们,已经永远地错过了。

我当时冷漠地说:我不是那只雌蚂蚁,而且我根本就不是蚂蚁。

那年圣诞节,我避开寝室里同学的邀请,早早吃了晚饭,一人到大商场闲逛。节日的大商场里总是温暖喧闹,五光十色,辉煌华丽。空气里弥漫着女人的脂粉香和男人身上的烟香。到处响着圣诞歌声,到处摆着高高低低的圣诞树和红帽子白胡子的圣诞老人。对于孤独贫穷的人来说,能在这样的气氛中消磨几个小时也挺好。

这个城市,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圣诞节比春节还过得热闹。我逛的这家大商场是美国人办的。他们每年在圣诞节的前三天就在每一层的电梯口旁摆一棵高大的圣诞树,树上吊满空白的圣诞贺卡。往往还不到圣诞夜,贺卡就被写得一张不剩。有些人就自己加上卡片,甚至是半张撕得歪歪斜斜的白纸。

阅读那些贺卡成了我这几年圣诞节的唯一乐趣,也是我在那个众人欢乐之时逃避孤独的唯一办法。今年我又来了。

一张淡绿色的贺卡上写道:“老公,希望来年你对我好些。希望你在我身边真心感到幸福。圣诞快乐。你的霁。”旁边却是几个粗大的钢笔字:“痴心妄想!”

“阿牛,如果你在这个圣诞夜之前还不来找我,你就永远失去我了!我是阿慧。每分每秒等着你。”旁边画了一颗大大的红色的心。

“亲爱的爸爸妈妈:也许我比你们想象的要走得早。我多爱你们,多爱你们哪!圣诞快乐!永远快乐!”这是张白色的卡片,用黑笔写的字,字迹弱得几乎难以辨认。

我一张一张地看,既漫不经心,又专心致志。都是些别人的祝愿,别人的喜怒哀怨,我不过是看着消遣。我看完二楼圣诞树上系的卡,又转到三楼的圣诞树旁。这是这个商场里最高最大的一棵圣诞树,有一丈高。从树尖到树的最底部都系着花花绿绿的圣诞卡,好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彩色雪。我想:算了,反正看不完了。我靠过去,随手拿起一张,一看就愣住了。

“小凡:圣诞节到了。相信我,我的胸口能融化冰雪。但愿上帝能把你这片雪花落进我怀里。圣诞快乐。愿永远和你一起快乐。剑一。”

小凡就是我。他就是剑一。

上一次的热线节目中,女孩说到这里,就轻轻把电话挂了。可是这次,女孩不再接着说她的故事。

你好吗?很想念你的声音。打电话进来只是为了问候你,高原。

高原的声音听起来还是那么沉静。你好小凡。非常高兴你又在我们的节目里出现了。我,还有许多听众朋友都很挂牵你。

高原绝不像一些情感节目的主持人那样竭尽全力去煽情。相反,他总是尽可能控制自己的声音,不让过多的感情流露出来。

我躲避了一个多星期之后,又开始接电话了。可是,没有一个电话是我害怕或期待的。真是奇怪,我本该平静的心情,又莫名地不安起来。

我的窗台上有一盆绿麒麟。深秋了,绿麒麟犄角上的叶子就开始黄了,很没气力地耷拉下来。初夏,那些嫩绿的小叶一簇一簇,长在绿麒麟的犄角上,很好看。我站在窗边,一片一片把黄叶子摘掉。恍然间觉得去年同一时刻,我站在窗边做着同样的动作。我想,一年又过去了。

这时,电话响了。来电显示一个陌生的号码,但就在我这个小区。

是散步友的电话?

喂?

哇,你真是惊世骇俗呀!

我听出来了,是静静,我一个最难缠的朋友。她热衷于讲自己丈夫的风流韵事,讲她怎么和丈夫斗智斗勇。一定是她看到了我的征友广告。

我一个星期前路过这里,无意中看到的。后来打你电话,老没人接。佩服,佩服。这个年代,只有你还是这样罗曼蒂克。这一定是一个新奇遇的开始啊。哈哈哈哈。我就在你的家门口。怎么,没在约会吧?我可以上来吗?

我暗暗叹口气:好吧,你来吧。

静静咋咋唬唬进了门。她人瘦,白皮肤。眼睛大,可大得有点像要跑到脸框外面去了。她的眼珠子转起来非常灵活。

你瞧我的头发,新搞的。粟米烫,还倒了模。六百块钱咧。她在我面前像模特一样转了个身。长风衣旋成了一朵喇叭花。

不错不错。我笑眯眯地说。

嗳,老实说,是不是显得年轻些?她眼巴巴地望着我。

我说,当然啦。放心,你还是当年那个万人迷。

静静前两年得了糖尿病,一下消瘦了下来。她年轻的时候确实长得不错。她老公也是她大学的同班同学。

静静往沙发里重重地一坐,说,唉,还是你好,多自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哪像我,该我得的不是我的了,不该我得的我又不敢要。

她说的是老公花心的事。我逗她说,干脆,你跟着你老公来,他找一个,你也找一个。免得叫苦连天喊吃了亏。

静静摇头说,唉,不行。现在他多少还有一点负疚,在我面前还肯做小伏低。我也就不管它,闭着眼睛享受这一刻。我要是真做了什么,他知道了,那我可就真是什么都没有了。

静静低着头,脸上有些惶恐,像真的在失去什么。可她的思绪就像她的表情,总是以很快的频率变换着。她突然转过脸对我说,怎么了?你是性苦闷了吧?我就是佩服你,做什么事都不落俗套。总是那么有魅力。征散步友,还男女不限!

静静不等我有什么反应,又开始说她自己和老公的事了。唉,你知道我老公,简直是形同虚设。你知道吧?昨天睡午觉时他那玩意儿硬得像铁棍似的。我憋住气,等着他求我。可他把背一转,理都不理我。我真是没好气,把他翻转来捏在手里。他央告说,晚上,留着晚上。可他妈的,一晚就晚到深夜十二点多才回来。等他上了床,我一摸,软得像面条似的。

嗳嗳,我这可不是垃圾桶,什么都可以往里倒啊。我止住她说。

好啦,好啦。说说你吧。有什么新艳遇?

你胡说什么呀。谁像你,只长了个色情脑袋。你也同我说点别的呀!

得了。我对你可了解得很。只要是个男的,和你一接触,总得演变成什么爱情。逃不脱这一关。何况你还特别表明了:男女不限。

好好,就算是这样吧。我懒得和你说了。

那你说,有什么故事发生了?

暂时还没有。我心里快快的,懒得多说。

过了会儿,我突然想起那则广告了,就问静静,我那广告是你撕掉的吗?

静静睁大眼睛说,我干吗要坏你的好事?

我脑子里轰的一响,晕眩起来。我总觉得那则广告不会没来由就不见了。是谁撕掉的呢?

黄昏,我依然独自去散步。我幽灵一样在大街小巷飘荡,直到精疲力竭。我动了很多次念头,想往郊外田野里走。我想到了那里,就可以仰看深秋的夜空。那必定是浩渺的,清寒的,诡秘的。这样的夜空只在我的记忆里有过,很久没见过了。闹市里面是看不到天空的。可是我不敢去郊外,只好徘徊在人声鼎沸的街头。原先和前夫散步,最好玩的是他总是在那些又黑又窄望不到头尾的小巷子里给我讲恐怖故事。也不知他哪看来的。他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逃犯,逃到一个湖区。那里水雾弥漫,是芦苇和水鸟的世界。

湖上漂着一些钓鱼房。那是租给钓鱼人短期居住的房子。那些房子都是木板房,刷成紫色、粉色、绿色、黄色、蓝色。

湖岸边有一幢歪歪斜斜的木板房,住着一个哑女。

哑女开着一只小机动船向钓鱼人出售鱼饵、热咖啡和食物,也陪钓鱼人睡觉。

哑女一身鱼一样青白细腻的皮肤,蛇一样弯曲的黑色鬈发。

那个逃犯租了间黄色钓鱼屋。

每天,哑女突突突开着小机动船给他送一次食物,一包鱼饵,一壶热咖啡。没有一点表情。

逃犯默默地望着她送来东西,又去给别人送东西,登上别人租的钓鱼屋,躺倒在木板上,两条修长的腿岔开。

哑女做完这些,就坐在她那幢破木屋子外面荡秋千。一条大黄狗吐着舌头乖乖地躺在她身边。

逃犯就用细铁丝做了一个秋千架,秋千上坐了一个小人。用手一拨,小人连着秋千就晃悠起来了。

逃犯就把这个玩具秋千送给了哑女。

有一天,他问哑女哪里可以上厕所。

哑女爬到他的小屋,掀开漂在水面上的一块木板。

很多个夜晚,逃犯在黄屋子里,哑女在自己屋子里。两人默默对望。

逃犯白天也钓鱼。但他从不用哑女给他送去的鱼食。他用细铁丝做了一条小鱼挂在鱼钩上,把鱼钩扔在水里。

有一次,哑女悄悄爬上小黄屋,捞起鱼钩,取下小铁丝鱼,换上鱼饵。

哑女回到自己屋子,望着对面的黄屋。

不一会儿,响起了丁零零的鱼铃声。躺在小屋地板上的年轻逃犯爬起来,捞起鱼钩,鱼钩上扑喇喇挂着一条银光闪闪的小鲫鱼。

逃犯小心地把鲫鱼摘下来,放回水里。

哑女见了,弄不懂这个男人到底要干什么。

深夜,逃犯在屋子里辗转难眠。他爬起来,掏出一支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可就在他扣动扳机的那一刹那,一把小匕首嗖的一声从窗外飞来,扎在他的大腿上。逃犯手中的枪应声而落。

几天后,下起了瓢泼大雨。哑女坐在她的玻璃窗后,手里玩着那架细铁丝秋千。眼睛望着逃犯住的黄色钓鱼屋。

突然,她站起来,爬上小机动船,突突突突在大雨中向小黄屋驶去。

她爬上小黄屋,在屋檐边坐下,两腿浸在水里。鬈曲的黑长发一绺一绺湿淋淋地披在肩上。

年轻的逃犯也从屋里出来,一声不吭坐在她身边。两腿也浸在水里。两人谁也不望谁。

突然,逃犯猛地搂过哑女,使劲亲她。

哑女温顺地仰着脸任他亲吻。

逃犯开始撕扯她的衣服。哑女犹豫了一下,开始反抗。

哑女越反抗,逃犯越兴奋。他终于扯掉了哑女的上衣。

他惊呆了。雨水中,哑女的肌肤闪着玉一样的光泽,两只乳房沉甸甸的。她浑身湿漉漉的,黑发披散在肩背上,就像一条青鱼幻变成的魔女。

逃犯扑倒在哑女身上。哑女挣脱开来,赤裸着上身,在雨中划着小船离开了。她回到家,抓起那架小秋千一把扔进水里。

一天,一个穿绿裙子的应召女坐着哑女的小船上了小黄屋。

逃犯什么也没做,给了她钱让她离开了。

第二天,绿裙子又坐着哑女的小船上了小黄屋。她对逃犯说:我喜欢你,我不是为钱来的。

逃犯漠然地望着她。

绿裙子脱掉上衣。她扑到逃犯身上,喃喃地说:哥哥,哥哥。

逃犯和绿裙子做爱。正吭哧吭哧的时候,小屋子里那块当厕所的盖板被掀开了。露出哑女水淋淋的头。她脸色惨白,浓密的黑发披散在肩上,像一条条扭曲的黑蛇。

逃犯大叫一声,从绿裙子身上翻身下来。

不久,来了一对男女。那女的是一位应召女郎,像块口香糖一样粘在那个男人身上。那男人戴着粗大的金戒指,满脸横肉。

男人说:你选。喜欢哪座小屋?

女人撒娇说:紫色。

男人说:紫色的太远。

女人拖着长声说:不嘛,我喜欢紫色。

好好,紫色就紫色。

哑女划着小船把他们送上紫色小屋。

那个男人很会钓鱼。一会儿就钓上来一条大青鱼。惹得身边的女人大喊大叫。

喜欢吃生鱼?男人问。说着拿出一把小刀,摁住扑棱棱直跳的青鱼,从鱼脊背上割下一长条白生生的鱼肉,血淋淋地放进嘴里。

青鱼被割掉的这面只剩一条脊骨连着头尾。男人把青鱼翻过来,又割下一条鱼肉,塞进女人的嘴里。

哇,好好吃咧!女人夸张地喊着。两个腮帮一鼓一鼓的。

男人把雪亮的小刀在鱼嘴上擦了擦,抬手又把那条血糊糊的青鱼骨架子扔进了水里。

青鱼居然还活着,扭动着白色的脊骨从小木屋边游开了。血一丝一丝在水里渗开。

好刺激哇,好刺激哇!女人张着血红的小嘴喊。

这条鱼不久又被年轻逃犯钓上来了。望着青鱼白生生的肉,逃犯陷入了更深的绝望与恐惧之中。就是昨天,他又一次试图吞鱼钩自杀。那时搜捕他的警察已经驾着水上巡逻艇朝小黄木屋驶来。他绝望了,将一团鱼钩吞进喉咙。他像一条快死的鱼一样抽搐着。哑女爬了过来,迅速掀开厕所的盖板,把他连人带鱼钩一起塞进湖水里。哑女若无其事地蹲在厕所盖板上,慢悠悠地抹着地板,骗过了警察。警察一走,哑女赶紧掀开木板,拽着鱼丝绳把逃犯捞上来。她手脚很麻利,用一根细木棍撑开逃犯的嘴,再用剪刀伸进他的喉咙,把鱼钩挖了出来。

很久一段时间,逃犯直挺挺地躺着,嘴被一根小细木棍撑开。哑女拿着一把扇子在他嘴边一下一下慢慢地扇。天气酷热,怕嘴里发炎。

他们终于做爱了。逃犯嘴里还撑着细木棍,骑在哑女身上威武着。他嘴巴张得很大,看上去更夸张、更刺激。

每次讲到最恐怖的时候,我总是站住脚,把两个肩膀安安稳稳地窝在前夫宽宽的胸前。他用两只大手掌捧住我的脸,大拇指恰好抵住我的太阳穴。这种时候,无论是怎样的恐惧都伤害不到我。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前,像鸵鸟一样一步一挪被他带出小巷子,带到有光亮的地方。

绿裙子又来找年轻逃犯。也许她是真的爱上了他。绿裙子敲打着哑女屋子的玻璃窗,大声喊叫,要哑女送她到小黄屋。哑女坐在玻璃窗后,抱着胸冷冷地望着她。哑女终于站起来,开着小船把绿裙子送到紫屋里。绿裙子被绑住手脚,封住嘴,丢在了紫屋里。她不断像小动物一样呜咽挣扎着,最终掉进了清凉的湖水里。

隔一天,有个骑摩托车的男人来找绿裙子。男人径直奔向黄屋子,抓着逃犯扭打起来。逃犯呼地蹿了起来,死死掐住那男人的双手。那男人双手就像被胶水粘住了,再也没法动弹。只僵持片刻,这男人就扑通跌进了水里。他在水里只翻了两下水花,就沉了下去。水面上鼓了一阵水泡,就什么也没有了。

逃犯惊得目瞪口呆。这时,他看到从水里站起来一个女魔,一个湿发淋漓的水妖。那是哑女。

逃犯从此变得更为阴沉暴戾。他把钓上来的小鱼一条一条剁碎。他掀翻哑女,用脚粗暴地踢她的阴部,然后占有她。但是那天,当他钓上那条被剖去了脊肉却还活着的青鱼时,他发了会儿怔,又把鱼取下来,轻轻放回水里。

最后呢?我问。

我总是在预感到故事即将结束了就心慌意乱。我既为故事快要结局而遗憾,又极不耐烦地想马上知道结局。最后呢?我总是这样问。

最后呀,一望无际的水面,清波粼粼。在水面中间有一大团茂密的芦苇。远远望去就像人某一个部位的毛发。不一会儿,从芦苇丛中钻出一个人,就是那个逃犯。他赤裸着上身,用手掌抹着脸上的水珠。他低头朝水面望了望。那里有一艘沉船,船舱里有一具赤裸的女尸,长长的头发漂浮在水里,像悲愤的黑蛇。她的阴部漂荡着绿蓬蓬的一团水草,就像那丛芦苇。

我百无聊赖地挨着日子。今天只是星期二,离高原的节目还有好几天。电视里无非是些别人假笑你也跟着傻笑的节目。我打开了电脑。我每次打开电子信箱总是失望。我想今天也不会有什么收获。不料却有封邮件,是个署名海的陌生人发来的。

散步友:

你好!

我就是你的散步友。自从见到了你的广告后,我就陪着你散步了。我一直跟随着你,觉得非常愉快。请原谅我事先未征得你的同意。但我向你保证:我对你绝无恶意。我全忠实地履行我们的合同诺言,绝不窥探隐私,同时保护你,陪伴你。

你可以把我想象成任何人,或者任何一种形态。比如一个白发苍苍而又不甘寂寞的老头,一个有英雄情结高大威猛的硬汉,一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书生。你也可以想象我是一个与你同样寂寞的半老徐娘,一个顽皮好奇的年轻姑娘,等等等等。你甚至可以想象我是一个外星人,或者像某种只要你能想象出的怪物,想象我只是你头顶上的一颗星星,滑过你耳边的一缕清风,一只鸟,一棵树。什么都行。但是,你要相信,第一,我是一个有感情的生命。第二,我对你只有善意。请信任我。

如果你允许,我将会以这种匿名匿形的方式继续陪伴你散步。

我不知道你能否会在今天打开你的邮箱看到这个邮件(但愿如此)。我还想约你,如果明天你仍会按时去散步,我们一起去看看八一路的银杏树好吗?

祝晚安!

我的直觉反应是:这是一个玩笑。我马上又惊讶起来:这个海怎么会知道我的电子信箱?真让人害怕!

我真是太冒失了!我的那则荒唐的广告简直将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有被窥视的危险,甚至已被窥视、被跟踪。我不仅没有获得有人陪着散步的安全感,就连以前那种独自散步的自在也没有了。

既然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再害怕也是徒劳了。我便找些理由来安慰自己。

首先,我想无论这个海是什么人,他或者她肯定是一个人,而不是别的什么怪物。不管我多么愿意看到奇遇和奇迹,我不可能有福气遭遇非地球高智能生物。当然,如果能够遇见外星球高智能生物是我此生最大最奢侈的梦想。我时常对同种同类的人提不起什么兴趣。

其次,这个人确实比我更有想象力。能够出此怪招的人必然是一个有趣的人,一个不落俗套的人,一个敢于异想天开的人。如此一想,对这个不想露面的隐身人倒也多出几分好奇了。

第三,也许这个人的确是没有恶意。对此我没有十足把握。我知道这是在安慰自己。

我决定先不予理睬。我没有回复这封奇怪的邮件,只是反反复复把信看了好几遍。其实我很想回个信去,因为我心里有很多叫人恐怖的疑问。我没有同谁说过想去看八一路上的银杏树呀?我只是在心里默默念过。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心思的呢?或者他正好也喜欢深秋的银杏树?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电子信箱的?是不是这位叫海的人撕了那则广告?可是我最终还是决定先施缓兵之计。

但是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却又开始想入非非了。我渐渐兴奋起来,急切地盼望着明天散步时间早点到来。异样的情绪让我失眠,很晚才睡着。清早醒来,见窗户亮亮的。我的窗帘很遮光的,可我仍能从窗帘的明暗揣度天气。我想今天肯定是个大晴天。推开窗户,果然阳光已照在楼下光溜溜的香椿树上了。虽说睡眠不足,我的心情却是少有的舒畅。我利索地洗漱完,哼着小曲儿做了早餐。匆匆地吃了,又匆匆地出门去上班。我就像要去赶什么似的,走起路来一阵风。见了我那些同事的面孔,发现他们一切如旧。我才猛然意识到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即便我想早些挨到黄昏,这同我白天手脚快慢也没有任何关系。太阳不会让我牵着走的。

我的前夫总说我像只飞蛾,喜欢朝光亮的地方扑去。东扑一下,西扑一下,搞得自己焦头烂额。你这种不计后果的冲动最终会毁掉你的!他时常苦口婆心地劝我。他说生活是一次性成形的,容不得你打草稿。可是我太固执了,见了以为是光亮的地方就会奋不顾身地扑过去。结果总是他来收拾残局。闯祸之后我会非常沮丧。他却像位慈父,抚摸着我的头顶说,好了好了,都过去了。

可是最后一次,他再也不来安慰我了。一个黄昏,他走了。

飞蛾为什么非要扑火呢?我小时候看过路易斯卡洛尔的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那是我会终生热爱的一本书。书里说有一种昆虫叫金鱼草蜻蜓,它的头是一粒燃烧在白兰地中的无核葡萄干做的。飞蛾扑火是为了变成金鱼草蜻蜓。可我想要变成什么?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总是被别的事物吸引?当我在这里的时候,我心里会想,那里才是我所要去的。于是扑身到那里。可是到了那里却又想,不是这里,应该是那里。那里,那里,那里成了一种象征,一种我终生都无法拥有的虚幻。所以我总是要哭,总是要哭。

黄昏时,我钻出楼前的小巷子,上了香樟大道。秋天的树叶儿可真漂亮,就连有些刻板的樟树叶,也多出几分别样的意味。可我想梧桐树才是真正秋天的树。萧萧梧叶送寒声。梧桐雨细,渐滴作秋声。衣湿桐阴露冷。井梧翻叶动秋声。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我最喜欢有句话,寒色上梧桐。它道出了秋天梧桐的内在气质,就是一个寒字。不论秋阳下的梧桐树怎么金碧辉煌,总给人一种凄风苦雨的感觉。

今天我却想去看银杏树。从香樟大道步行去八一路,估计得五十分钟。我怕误了黄昏,便上了公共汽车。薄暮时分看银杏,该是别有一番意趣。站在车厢内,我忍不住环视左右。那位叫海的人是否就在我的身边呢?却见每张脸都漠然着。

我搜肠刮肚却找不到一字写银杏的句子。古人真是辜负了如此好的树!秋天的银杏,无论色彩、姿态,还是内在气质,都美到极致。那种美是无所畏惧的,又招摇又张扬,像女人一生中最后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

我到底还是错过了黄昏。等我在八一路下车时,街灯早亮起来了。金色的银杏树叶叫惨白的灯光一照,莫名地凄切。一个穿橙色环卫服的中年妇女,戴着一对深蓝色的袖套,使劲摇着一棵银杏树。金色的树叶像雨一样簌簌往下落。看着银杏叶无声无息地飘零,我呆住了。我感觉周遭一片寂静。大街上车来人往,路灯亮得几乎生出噪音。可是好像整条大街上就这一棵银杏树,就这一个穿橙色衣服的女人。她摇着银杏树,拼命地摇着。那些美丽的银杏树叶就那么兴高采烈地飘落呀,飘落呀。

女环卫工只是想让银杏树叶快快落尽,省得那些金灿灿的小扇子无休无止得意洋洋慢慢地飘呀飘,让她没完没了地扫。

我独自在八一路徘徊到深夜,那个叫海的人是否远远地跟着我呢?

第二天中午,我看了一下手表,一点十一分。离我平时散步的时间还有五小时四十九分。这时,静静跌跌撞撞地进来了。她头发散乱,眼睛红肿,进门就大哭起来。

我把他害惨了,我把他害惨了。可是不怪我,他做得太过分了。他太伤害我了。静静没头没脑地说,全身软软地瘫在沙发上。

我赶紧给她拿纸巾,倒水,把她的高跟鞋脱掉,两条腿摆到沙发上。她像一个没有知觉的人一样随我摆弄。

我把他害惨了。我后悔了,我后悔极了。静静好像只会说这一句话了似的。

我不发问,等着她说下去。

我把他阉了。他阳痿了。他再也不是一个男人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问,你干了什么?你这个疯子!

我是疯了。他真把我给气疯了。你知道,我对他够宽容的了。可他太伤害我了。早几天,他吵着一定要跟我离婚。他说这回不是儿戏,他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一定要跟她生活在一起。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是我们家的保姆!就因为她年轻。

你做了什么?我急切地问。

我把他阉了。我做了一道菜给他吃,里面放了能使男人丧失性功能的草药。他再也不能跟女人搞了。静静这时的表情真说不清是恶毒还是后悔。

静静婚后练就出一身出色的烹调本领。她自信凭着她的厨房功夫就可以牢牢抓住丈夫的心。她说一位英国人说过:女人通过男人的食道到达男人的心房,男人通过女人的阴道达到女人的心房。何况女友自信她的庆上功夫也不差。可偏偏丈夫就在婚后不久开始对别的女人频频出猎,而且很容易成功。她头一次为这种破事同丈夫吵架时,那男人居然面无愧色,说他对女人的原则是三不主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意思是说他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静静原先容忍丈夫,只是想让这个家看上去完整和体面。她说自己早就一无所有,只剩下这点儿可怜的自尊心了。静静说不上爱丈夫还是恨丈夫,但是见他常常负疚的样子,就一次次原谅了他。她说自己每一次原谅丈夫,都有一种圣母般的高尚感和受难感。可这一次,她真的绝望了。她说一旦离了婚,无论他做了什么,她连原谅他的资格和权利都没有了。

静静眼睛都哭肿了,想起自己丈夫跟了保姆,尤其气愤。有本事你找个张曼玉呀,你找个巩俐呀,你找个保姆!长得那个样子!圆鼓鼓憨乎乎像个黑眼熊!

我也弄不清她丈夫为什么偏偏跟保姆好去了。男人真是怪物。是不是静静自己把自己的身份弄颠倒了呢?她花钱请了保姆,自己却天天在家干着保姆活儿。她太乐于下厨房了,整个儿把自己当老妈子使唤。我好几次去她家,她自己在厨房里忙乎,保姆却坐在那里嗑瓜子。不过静静的菜真的做得好,我吃过多次。她可以为一碗红烧肉花上整整一天的工夫。她不仅自己爱做菜,还好为人师,总好在我面前唠叨她的厨艺。比方这道红烧肉是她最得意的,她不知多少次在我面前说过如何如何做。肉必须得是猪前腿附近那一块,皮薄,油少,五花三层,还需备足一小碗独头蒜,一两竹叶青酒,两匙桂花蜜,一匙百岁人醋。做的时候哪道程序都少不得,先得出油,再上色,入味,然后盛到青花玲珑碗里,放上竹蒸架去蒸。

静静说她第一次给丈夫做红烧肉吃,丈夫忍不住把她的手指翻来覆去亲吻了十分钟。他说自己从没吃过这么好的红烧肉,老婆这双手有神性,做起菜来出神入化。

可是现在呢?静静这双出神入化的手把丈夫阉了。

他太过分了,居然提出要同我离婚!就连让我原谅他的权利都不给我了!静静气得脸色紫红,说,他在别的女人面前脑子活得很,在我面前却是个木鱼脑壳。有的时候我就是通过做菜来对话的,可是他不懂。我说这道菜叫九曲回肠,用新鲜猪大肠,洗净,配洋葱,肉桂,丁香,啤酒同烧,用砂锅煨一小时。这道菜叫唇焦舌燥,腊猪唇、熏五香猪舌冷切,淋上麻油。这道菜叫红颜伤心碧,小胡萝卜连同胡萝卜苗清炒。他听了要么木木地不做声,要么就是莫名其妙地笑。他丝毫没有听出这些菜名的意思。他不去体会我这做妻子的在菜里还放入了怨恨、祈求、哀伤。那些苦涩的调料没有损害他大快朵颐的兴致。餐桌上他纯粹就是一个动物。他目光呆痴,大嚼大咽,不暇旁顾,只有兽性满足时的快乐。

听着静静几乎是叫嚷的倾诉,我完全相信她有能力一道菜就让她的丈夫阳痿。

离婚就离婚吧,让他和那小保姆结婚后继续他的三不主义吧。静静精疲力竭了,耷拉着眼皮,不做声了。

我想安慰她,却找不到合适的话。我挨了老半天才说,一个人也许真的只有在丧失了性功能或者完全控制住性欲之后才能真正找到人性。

我这话是瞎编的,只是想让静静平静些,免得太难过了。可是她低头坐了会儿,又痛哭起来,说她后悔了。她祈求菜里的那味药失效。那味草药的名字叫白花蛇舌草,是从一个乡下老妇那里买来的。她用铁锅熬了整整一个晚上,熬到只剩一小勺浓稠的汁。她把这药汁放进了丈夫最爱吃的干锅狗肉里。

静静在我那张白底黑花的麻布沙发上哀号。我后悔了,我后悔了。我都做了些什么呀。

突然,她跳了起来。有办法了!我可以救他。有毒药就有解药!白花蛇舌草。白花蛇舌草。我认识一位老中医,他一定懂得解药!

静静光着脚就往外跑。

站住!我大喝一声。

你到底是想要干什么?你不是恨他吗?他要跟你离婚!

可是我爱他!他是我老公。我爱他。不管他对我干了什么,我要救他!女友夺门而出。

唉,女人,这就是女人。你永远弄不清她们内心真正的感情。她们在说恨,可是纠缠在恨里面的往往是更深的爱。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傍晚七点,我准时出门。我穿一件米色毛衣,一条土褐色的粗布裤子,一双白色软底鞋。我留神着身边的每一个单身行走的人,不管男女老少。有的人急匆匆地从我跟前走过,满腹心事。有的人漫不经心,游游荡荡,目光散乱。都不像我想象中的海。

到了清水塘,我看见一个疯女。这是一个美疯女,或者说是一个疯美女。她旁若无人在大街上走。削得薄薄的男式发,松松垮垮的一件小背心,一件脏兮兮的夹克胡乱缠在胯上。脸上、颈上、肩膀上到处都是污痕,更显出她肌肤胜雪。她大大咧咧地挺着胸,自由自在地甩动两只手,臀部扭动得异常优美。她的小刺猬一样的头既性感又俏皮。这疯女人,年轻,骨肉均匀,步态毫无拘束,很让人着迷。她吸引了很多行人的目光。不少人驻足回望。欣赏,嫉妒,好奇,迷惑。天生丽质的疯女人一定更有哀艳顽绝的故事。

街灯亮了,天光还没有完全收尽。黄昏的玫瑰色同街灯调和成一种奇特的柔光,行人的脸色都显得圣洁。我想这种时候,所有的人,心都是软弱的、善的。我可以从行人的眼睛里、鼻孔里、呼吸里,看到他们的软弱和善。里尔克的诗句在我的耳边飘忽着:

这时候谁没有房屋/就不再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醒来,读书,写长信/沿着小胡同,不安的/来回走着,在飞卷的树叶间

这是最美的诗句。这也是我喜爱的基本生活。我也写诗,只是从不想着发表,更不拿给人看。我知道在这个年代,写诗仿佛成了真正的笑话。

昨天深夜,我坐在床头,在日记本上写了这样的诗句:

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给我斟的葡萄酒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剥下的基围虾壳装饰/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眼睛中的沧桑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梦见过的青鱼装饰/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诺言的灰白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离去的背影装饰/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我胸中的迷乱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我碎裂的面孔装饰。

我知道这不过是小女人诗。可是我喜欢自己写的诗,起码它是我胸中拥有过的吉光片羽。

我说不清是什么太快/也许是秋虫的一生,也许不是/它们叮叮当当撞着白色灯罩/在朦胧晨光中,铺了黑密的一地/如同灰尘,扫帚轻轻把它们扫去/有没有活过都不会留下痕迹/但我总记得昨夜灯罩下清脆的声响/像玻璃的碎片,带一丝细细光亮/你总说我太快,太快/可我的象牙发夹还留在发上/从此到彼就是一生/也许就是秋虫/也许不是。

同样是某个深夜,我从床上爬起来,写下了这些诗句。窗外是秋虫的清丽而哀切的鸣叫。

我就这样神思恍惚,游逛在暮色街头。头顶是橙红色温暖的街灯,街灯照亮了金色秋叶。秋叶上方是我看不见的秋夜。秋夜渐渐深去,或许有星星,或许没有。

这时候,我左脚腕一扭,身子向左一倒。

小心!

我身子几乎要倒下去了,一双大手就像突然从地上长了出来,牢牢地把我的身子托住了。

对不起,真对不起。我满脸通红,气喘吁吁,连声道歉。

我平时老是莫名其妙地跌跤。不需要绊着什么,突然就摔了。好像我总是找不好平衡。以前总是我的前夫在紧要关头把我扶住。可我还没有站稳就气急败坏开始耍赖。都怪你啦,又害我摔跤。

怪我,怪我。

他总是无声地笑笑,把我揽进怀里。

我定下神,抬眼看清眼前扶我的人。

他是位三十多岁的男子。长黑风衣。暮色中眼睛闪闪发亮。

我的直觉反应:海!

我喊出了声:海!

嘿?

他回应我。

海?

嘿?

你到底是不是海?

什么嘿?我不是嘿。我是在跟你打招呼哩。

我仔细地打量他。他的脸很年轻,头发却花白着,很浓密,向后梳着。

我想他即使就是那个海,也不会承认的。

我说,谢谢你!

看他即将转身离去,我试探着说,愿意和我一起散散步吗?

他表情有些吃惊,脸居然红了,说我急着去办事,不好意思。

他的背影在越来越重的暮色中远去。我想他也许真的只是一位萍水相逢的路人吧。

回到家,已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一分。我打开电子邮箱,没见海给我发邮件。我怅然若失。却不甘心,便故意磨蹭,不想上床睡觉。挨到十二点整,我想打开邮箱看看吧。我怕再次失望,只得忍着。我煮了杯浓浓的咖啡,加了奶,又加糖,慢慢喝下。觉得不解瘾,又煮了一杯,又是加奶,加糖。等我煮第三杯咖啡时,我知道自己故意在拖时间。喝完这杯咖啡,我再也按捺不住了,跑到电脑前,再一次打开电子邮箱。

海的邮件发来了。

散步友:

你好!

谢谢你如约而来!谢谢上帝让你打开了电子信箱。

请容许我说几句赞美你的话:

你今天那件米色毛衣,褐色粗布长裤,白软底鞋太漂亮了。你那种迷离的神色,漫不经心的步态,与金色的秋叶太相配了。

如果你允许,我真想上前挽住你的手臂。

如果你允许,真希望在你就要摔跤的那一刹那扶住你的人是我。

如果你允许,真想在那时背一首里尔克的诗给你听。

我现在背了,是这样的:

谁这时没有房/就永不要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不知道你写不写诗。我直觉地判断你是一个诗人。至少曾经是。至少应该是。

喜欢里尔克的诗吗?

知道明天散步的时候我想做什么吗?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回头望望窗户,怕极了。秋风正紧,外面哐当哐当地响。我散步的时候,这个海果然就在我左右。这一点我并不吃惊了。我吃惊的是这个叫海的人居然想在那时背里尔克的诗给我听。那会儿我正在心里默念着这首诗啊!有鬼神?有通灵感应?有外星高人?

我越想越怕,突然起身,紧张地环顾四周。我甚至掀开紫色棉布床罩,战战兢兢地查看了床底。

我使劲儿定过神,竭力让自己的智商正常起来。第一,这位散步友是一个人。第二,他一定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大男人。因为只有男人才会有英雄救美的意识。

我感觉两耳发震。原来我把自己对海的推断大声说了出来。我心里突突跳了起来,生怕隔壁听见我的怪叫。夜已很深了。

上床时,我暗暗许了个愿:如果真有鬼神,通灵感应,外星高人,那么明天散步时,海突然在我面前显露原形,还要给我讲一个恐怖故事。

我整整等了三天,没有收到海的电子邮件。我每天照样准时出门散步,可我不知道是不是有海陪伴左右。哪有什么乱力怪神?自己这几天的心念太荒唐了。可是到了第三天深夜,海发来了电子邮件。

散步友:

你好。

今天我给你讲一个恐怖故事,就当是散步时我讲的吧。这是个古老的故事,我奶奶讲给我听的。

有一个人,一个男人,急匆匆赶路。天已晚了,他走到一片坟地。只见密密麻麻的坟堆一个挨着一个。起风了,冷风吹得坟头的枯草和白色的招魂幡不停地响。这个男人沿着蜿蜒的小路在坟间行走,四处是磷火明明灭灭。他害怕极了,心想,遇到一个人就好了。

他刚这么想,就看见前面有一个人在走路。是个大姑娘,穿了件鲜艳的红棉袄,黑脑勺,辫子又长又粗,拖在背上。那姑娘走起路来一扭三摆,真是袅袅娜娜,好看极了。

男人高兴糊涂了。他也不想想,天都这么晚了,大姑娘怎么敢在坟地里走路?他想追上那姑娘,快步往前赶。可是奇怪,不管他走得多快,那大姑娘总在他前面。他干脆跑了起来,还是落在姑娘后头。也不见那姑娘在跑,她像在飘,悠悠忽忽的。可是突然,男人赶到大姑娘背后了。他冲着那大姑娘肩膀上拍了一板,那大姑娘回过脸来——

天哪,大姑娘的脸也是一个黑脑勺,辫子又长又粗,搭在胀鼓鼓的胸脯上。大姑娘没有脸!

对不起,对不起。我后悔了。这个故事有骂人的嫌疑哩。我赶快向你道歉。我只想讲一个好听又恐怖的故事给你,绝无含沙射影之意。

但愿你喜欢听。我是一个令人愉快的散步友吗?

也许真有什么异怪?可是我不信。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一个人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为什么采取这样奇怪的方式与人交往?

海今天连发了两封邮件。

亲爱的散步友:

如果你不感到厌烦,我想跟你说说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我害怕很多东西。我吸收黑暗。

你不要害怕。我不伤害人。相反,我安慰人。我只说光明的话给人听。当我出现,人们感到安全。我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安慰天使。我宽宏,睿智,善解人意,无比耐心地倾听,并且绝对忠实。我做得就像个牧师。我必须如此。我只能如此。

不知道我该不该跟你说这些。我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我隐身在夜的帷幕之后忘了自己到底是谁。夜晚的寂静中,我所见的都是信赖我的人,比我更弱的人。他们苦痛,自卑,内心挣扎。他们向我求救。我像个救世主,我感到自己有力量。

可是夜幕落下之后,我的脸在灰白的光线中一点一点地浮现出来。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百孔千疮的稻草人。我谁也救不了,连同我自己。

夜晚总不像白天那么残酷。空旷,柔和,暧昧,混合着肉食动物的热量和气味。像春天田埂上被踩得稠浓细腻黑暖的淤泥。我真想躺在那黑泥里面。沉没在那里面。

我害怕孤独。可我已经没有能力与人面对面地交谈了。我只能以这种方式和你说话。与其是我做了你的散步友,不如说是你陪伴了我。请原谅。

对你说了这些,不知你会怎么想。无意中看到你的征散步友广告,想你也不是一个凡俗之人。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是谁撕了你的广告吗?是我。我怕更多的人看见了那则广告。也许是我自私吧,我想独自陪你散步。

不知你听说了这些,明天还会不会去散步?

哦,对了,明天你是不会去散步的。明天是星期六。我知道你星期六星期天是从不散步的。

夜晚十点差五分,我打开收音机。这是一个银灰色的收音机,小巧得像一个打火匣。调频103.5兆赫。高原。夜色温柔。

我牵挂着那个叫小凡的女孩子。她的系在圣诞树上的爱情。她的那只当社会部部长的蚂蚁。

可是小凡一直到节目末尾都没有出现。高原的声音略带疲倦。好像夜色太重,他有点承受不住了似的。今天真怪,听着他的声音,我脑子里总浮现出一条流淌在夜色里的下水道。是这座城市某处的下水道,里面什么污物都有。

星期天,夜色温柔。小凡仍然没出现。我想小凡一定是与她那只蚂蚁卿卿我我去了。热恋中的人眼里心里从来只有一个人。而夜色温柔只是小凡寂寞困惑时握在手里的一缕温暖。现在她的心里爱火熊熊,已经不再需要它了。

我生活中的乐趣还是和那个隐身的海一起去散步。然后回来收他的邮件,权当做散步时的聊天。

海那么痛苦。我把他想象成一个夜衣人。夜衣,不仅仅指衣服的颜色,而且指一种性格,一种心境,一种眼神,一种寂寞忧郁的笑容。

我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深夜,又收到了海的电子邮件:

亲爱的散步友:

我这几天有点儿牵挂一个人。其实我同她非亲非故,不过是一个陌生人罢了。然而我还是牵挂她。我已经厌倦了装出一副真诚的样子。虽然我经常装,必须装,也装得非常好。

我穿的是一件夜色做成的衣服,它把我与正常的明亮的世界隔膜开。我就像一个被毁了容的人,已经没有勇气在正常的光线下注视别人和被别人注视。

我是蝙蝠吗?我是只靠吸食黑暗和悲伤生活的蝙蝠?我并不愿意如此!

我担心你要对我厌烦了。因为我开始絮絮叨叨,老气横秋,没有快乐。

天是越来越凉了。你出门散步该加件风衣。

海牵挂着一个女人,一个陌生的女人。她是谁呢?我渴望知道更多海的故事。可是他的邮件不是含蓄,就是寥寥几句。

今天我散步时确实感到冷。树叶快要落光了。

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牵挂谁?谁牵挂我呢?少女时代我和一个朋友到基督教堂去,同一位穿黑长袍的年轻牧师闲聊,要他唱赞美诗给我们听。牧师黑发,黑眉,眼睛明亮。他看着我的朋友说,你是一个善于忍耐的人,所以多满足,多喜乐。然后他又看看我说,你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要!我要!

我说:我要什么?

他眼睛望着天,好像望着上帝。他说:我不知道。我想你也不知道你究竟要什么。你会因此受很多苦。你伸出双手想抓住许多,可你抓住的会是满手的碎玻璃。

我拼命摇头说,我不要这样。我也要多满足,多喜乐。

牧师说,不行的,你做不到。

可是我究竟是怎样一个人?我曾经痛恨优雅的古典音乐。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酸东西。我不爱照镜子。我有时候会对着墙喃喃自语。我把所有的花蕾都看成捏得紧紧的拳头。我将烧死在自己内心灰色的火焰中。

我有心事。我有心事。我有心事。

一天深夜,我又收到了海的电子邮件。

亲爱的散步友:

你对我越来越好奇了吧?你做好心理准备了吗?我的故事是这样的。我是一个杀人凶手。

我杀了一个女人。她死的那天晚上,本应成为我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可她却死了。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琉璃。

琉璃是一位小儿科医生。我和她青梅竹马,一块儿长大。她的父母也是医生,就她一个独生女儿。父母从小把她看成一个瓷公主,恨不得把她用一个玻璃罩子罩起来。她长得确实也像一个小瓷人,皮肤白皙,眉目如画,身材娇小。她的母亲说话很少,走路几乎没有声音。她其实很温和,可是不知怎的,我特别怕这位母亲。

她的家洁净得就像一个玻璃屋。记得小时候,她母亲每次请我吃蛋糕,都要先用酒精棉球擦我的手。她盯着我的那双手看,眼光真像刀子一样,好吓人。

我的琉璃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只有两个爱好:读书,挽着我的胳膊散步。她挽着我的手,那样子娇弱无依,很让人怜。

我们顺理成章地应该结婚了。父母为我们准备好了一切。可是,我越来越害怕结婚。我不敢想象我的琉璃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的样子。我不敢想象她要怀孕,要生孩子,要流血。我更不敢想象这一切都要我去完成。那太肮脏,太恶心了。我害怕。我害怕。我害怕。

我不想有后代。人来到这个世界是毫无意义的。整个人类的存在都是荒谬的,无缘无故地从亘古鸿蒙中来,又会无影无踪地在茫茫宇宙中消失。没有原因,也没有目的。那么让一个女人忍受那么多痛苦去制造那些脆弱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那些孩子,不得不早早学会了争夺空气,水,食物,还有所谓的爱情。他们必须变成狼。他们不得不早早地长出獠牙,眼睛放出绿光。也许等不到他们长大,这个星球上已经没有了森林,没有了洁净的水,没有了蓝色的天空。

可是,琉璃爱孩子。她把孩子全都看成洋娃娃,巴不得成天抱着他们。

我们布置好了新房。我们把结婚请柬一张一张发了出去。我们订好了结婚喜宴。琉璃试好了婚纱。我的眼睛越来越发黑。

新婚那天下午,我逃到一个叫做d and d的酒吧里喝得烂醉。这个酒吧名有些令人费解。我想前两个d,大概是英语drunken,喝醉的,die,死亡的意思吧。一定是的。醉生梦死。醉了就等于死了。这个酒吧的名字够可以的了。我记不得那天下午到底喝了多少酒。总之我彻底忘记了结婚,忘记了琉璃,忘记了那天等在结婚喜宴上的家人和朋友,忘记了所有的责任,忘记了一切。

第二天清晨,我一身污臭跌跌撞撞回到家里。琉璃已经因为承受不住这样的羞辱、惊恐,吞食了整整一瓶安眠药自杀了。她成了一个真正的瓷美人。那样冰清玉洁,永远从血光污垢中逃离了。

我知道,真正杀死她的人是我。我是杀人凶手,而不是安眠药。

我再也无法与人对视。我只能像蝙蝠,靠一件破碎的夜衣遮掩着,苟且过活。

海?high?高原的?夜衣人?杀人凶手?白头发?蝙蝠?也许是神的点化,我似乎突然明白了这位隐身散步友是谁了。

海有病。他病得重。

可怜的琉璃。

可怜的海。

可怜的琉璃和海的父母。

可怜的我。

可怜的天下人。

我不想出去散步了。海再也没有给我发邮件。我躲在屋子里拼命地抽烟。我缓缓吐着烟圈,那烟圈就像我的眼圈。我这么抽了几天烟,眼圈便有了黑黑的烟圈。

星期六。夜色温柔。一个女人拨进了高原的热线电话。

你好。欢迎你参与我们的节目。淡淡的莎黛歌声背景,高原一如既往地开场。确实,他的声音好像比平时更多了一分疲倦和沙哑。像一块揉皱的色调暗淡的旧丝绸。

你好。能听一听我的故事吗?那个女人的声音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像水雾一样弥漫开来。湿润的,哀愁的,碎裂的。但都是隐隐的,淡淡的。不尖厉,也不张扬。

女人说,我最大的嗜好是独自在这个城市里游荡。最好是夜幕降临之后。结了婚,我这个习惯依旧不改。我甚至拒绝丈夫的陪伴。我喜欢在漫游时沉默无言,胡思乱想,信马由缰,无拘无束,如入无人之地。我的丈夫开始时有些不理解,他认为相爱的人就应该如影随形、寸步不离。但他对我非常宽容,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嘱咐我注意安全。

有一次,我不知不觉走了很远,口渴得很,顺步走进了一个名叫“伤心咖啡”的清吧。我想去喝一杯咖啡,歇歇脚。不想那正巧是一个地下诗人沙龙。那天正好是一帮诗人在聚会。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诗人和准诗人聚了一堆。我进去的时候,有一个诗人正在朗读自己的诗,旁若无人。他年轻,扎着马尾发,脸白。眼睛睁得很大,在暗淡的光线中闪闪发亮。他朗诵的诗很短:

你把我引向一个陷阱/指给我看淤水里的星星/你笑问我:是不是好美/我目光炯炯,一脚踏了下去。

这是一个唯美主义者,我想。多年轻啊,还在歌咏爱情。他一定是个恋爱中的孩子。伙伴们给了他狂热的掌声,尖厉的唿哨。这个圈子里,是不是真正欣赏别人的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获得一种刺激,一种气氛。

我侧过身子望着他,心里有一点点感动。清吧里大屏幕上正放着一个很怀旧的黑白纪录片。那是一个从未受过摄影训练的家庭主妇给那个年代好莱坞的明星们拍摄的生活照。非常朴素,可是非常美。

这时正放出一张玛丽莲·梦露的照片。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男式黑夹克,侧着身子,满脸灿烂笑容,孩子般天真无邪。这是玛丽莲·梦露自己最喜欢的一张照片。

我突然热泪盈眶。我感到这张照片有一种穿透人心的美,一种令人心碎的美。我感到心里疼痛。

小姐,可以请你再喝杯咖啡?刚刚歌颂过爱情的诗人朝我走过来。他彬彬有礼,有一点小孩装大人的样子。

好的。我笑了。

你被那张照片打动了,对吗?说真的,我不敢看那张照片。一看就想哭。为什么,我也不知道。诗人小声地说。

我点点头。

你的诗很真诚。在谈恋爱?我像一个老太太一样说话。

没有。我还没有爱人。

他郑重其事地说,把“爱人”两个字说得很神圣。而通常情况下,男人们会说女朋友的。

我走出“伤心咖啡”的时候,他陪着我出来了。我不由自主地同意他每天陪我在这个城市里游荡。真是鬼迷心窍。

我俩都有一种脱离了地心引力的感觉。我俩一起时,感觉是在飘。看过俄国画家夏伽尔的画吗?他的画里面,什么都处于飘浮状态。房子在飘,马在飘,教堂的尖顶在顺着风飘,更不要说人了。我认为他画出了人类在某种情境下的真实状态。我同这位歌颂爱情的诗人飘浮着几乎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那些古老的小巷子,斑驳歪斜的门楼,缺边少角麻麻坑坑的青石板,黑黑黄黄穿在发白的竹竿上的衣裳。那些小巷子的名字真有意思,什么豆豉巷,铜铺街,麻衣巷,大姑巷。还有一条小街叫十三跳。我记得那正是落叶之秋,树叶总是慢慢悠悠地飘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我想我俩正像这落叶。我老是以为河对面山顶上那圆圆的电视接收天线是个月亮。我总是叫他看:看哪,月亮!诗人后来就这样叫我:白天的月亮。

白天的月亮特别淡,像一小块就要融化的冰。

有一次,我们一起走进一个天主教堂。这是一座青石砖砌的教堂。墙缝里弥漫着青苔,用手指轻轻摁上去,非常有弹性。唱诗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我突然想起少女时代那个年轻黑衣神父对我讲过的话。我对诗人说:我要去忏悔。

忏悔?为什么?我们没有罪。

我要去忏悔。我很固执地说。

好吧。我陪你进去。诗人说。

我们走进一个漆成红色的小房间。我莫名其妙地有了一种犯罪感。

又是一个年轻的黑衣神父,非常和蔼地面对着我。

我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跪下来。

你……呃你……呃你要忏……忏……忏……他突然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我扑哧一下笑了起来。

诗人捅了我一下。我赶紧忍住笑,严肃地点点头。

要呃……要呃……要……,他脸上青筋绽暴,眼睛鼓得大大的。

我突然纵声大笑,浑身发软蹲到地上。

快跑!诗人一把将我拽起来,半拖半抱把我挟裹到教堂外面。

我笑得喘不过气来。好半天才说,上帝呀,你用这种方式来考验我的虔诚,实在是太残酷了,太恶作剧了。

诗人说,上帝总是将最庄严最神圣的事物赋予最荒诞最有喜剧色彩的形式。这才是最具有上帝色彩的事情。

诗人说,跟我走吧。我俩走到天涯海角去。

诗人说,我要拐走你,抢走你,霸占你。

他越说得蛮横,我就越觉得他孩子气十足。

诗人说,我的家乡是洛阳。那可是西瓜之乡。我们那里的西瓜又沙又甜,是真正西瓜的那种甜,不是糖水的那种甜。我要带你去吃西瓜。睡到西瓜地里,一望无际的瓜田,瓜儿一个摞着一个。吃好多好多西瓜。吃得你脸变成绿色。不不不,变成红色。不不不,还是变成绿色。绿脸美人。天下无双。

我说,爱吃西瓜的人性欲强。

我这话没说完,就被他搂进怀里。我俩站在教堂外的巷子里拥抱着,教堂传来悠长的钟声。

诗人在一个儿童刊物做编辑。他的单身宿舍里非常洁净。诗稿整整齐齐一张一张叠放在抽屉里。简易沙发上罩着白棉布罩。枕套床单都是白色的淡黄色的。没有东一个西一个乱丢的啤酒瓶。床底下也没有臭袜子。除了没有香水和花,真像一个女孩子的房间。

她几笔就描出了它的轮廓。向右倾斜着,重重的线条表现出它弹起来的硬度。她给它涂上浅灰色的阴影,中间是一条黑色的河流。那种黑色非常匀净,蕴着沉沉的光泽,在两座形状浑圆的山丘中穿过时顺顺当当柔柔和和地打了一个弯,在将要攀上真正的高峰时消失了。

就是用它交换着爱情的话语。一次次的喷射,仿佛没有顶点,没有止境。这是他们的圣器,他们的玩具。它的光滑的头部奇怪地显露出一种倔犟悲愤的表情,它要,它要,像野兽一样固执,也像野兽一样贪婪。

太阳在窗外默不做声地倾泻着。清亮的光线渐渐穿越沸点。她闭着眼睛,紧张得把全身的重量都悬在一根蛛丝上。她沿着蛛丝向上攀爬,绷得越来越紧,在痛中绽放出巨大的温柔,巨大的天莲花。一波盖过一波的无边无际的黑色波浪。她的心脏降到下面,下面,那锯齿一样边缘的紫罗兰花的最深处。那里有一个潮湿的吞噬一切的欲望,一个一触即发的点。

他也闭着眼。沁凉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砸碎在她的脸上。一次比一次纵深,顶入。他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兴奋,他听到血管里风暴的呼啸,野兽的吼叫,遥遥应和着仿佛来自天边的鸟鸣。

他们必须这样。在有上帝之前,在上帝之后。仿佛这是唯一的通道。“在某种意义上,爱情比上帝更伟大。”

不,不,它就是不来。它躲藏在那黑色海洋的某一处,不是这里,也不是这里。他发怒一般掀腾着,翻找着,撞击着。他焦躁地等着下面春泥一样温软的土地发震颤,一次比一次更猛烈。她哀告,呻吟,哭泣,温柔地呢喃,发出母兽一般含糊不清的爱语。她在他的身下盘旋,辗转,蜷得像一个松球。她希望自己被吞噬,被捏碎,被狂暴地为所欲为地使用,榨取。她为他对她粗暴的命令而狂喜。她听凭自己被打开,被摩擦,被燃烧。那火焰的舌头,火焰的耳语。终于,在最后,她发出欢叫。那核的最深处开始震动,七色彩虹绽裂了,一丝丝从眼前坠落下来。

而他这时也同时达到高潮,像遭到电击一般抽搐着,战栗着,最终平静下来。他们身下的床单湿淋淋的。

这时候他像一个上帝,一个君王,慵懒高贵。也只有在这时,她如此崇拜他,顺从他,无比温柔地替他擦干汗水,跪在他面前。

我只有一条路走:与丈夫离婚。

我把全部事情统统跟丈夫说了。包括与诗人的做爱。我信赖他,和以前一样不对他隐瞒任何事情。

我像一个疯子,一个高热病人。我又和以往一样不顾一切,不计后果。我对着丈夫说:你听着,你同意和我离婚也好,不同意离婚也好,我都是要嫁给他的。

丈夫在与我离婚那天送了我一大捧丁香花。黄色明亮耀眼。芬芳扑鼻。

我说,为什么?

他说,不为什么,只因为你喜欢。各自保重吧。

离婚后,我和诗人在一起再也找不到感觉了。就像一根棉绳,啪的一下就被拉断了。我不想见他,不想听他的声音。我和他的缘分,就在我和丈夫分手的那一瞬间结束了。

我爱我的前夫。我与他离婚之后才越来越明白这一点。我爱他。我们一起生活的那些年是我一生中最完美的幸福。它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无瑕的珍宝。但是,我不可能重回过去了。我从不修补什么。破碎的东西就破碎了。它的命份就该如此。破镜重圆,只看得见裂痕。那是丑。

我想念我的前夫。

这个女人说完,沉默了。

高原也有几分钟没说话。只听得收音机里电磁波的沙沙声。后来,高原说话了。

这位朋友,我认识你。

是吗?也许。女人并不惊讶,淡淡地说。

是的,我认识你。你也应该认识我。都是天下伤心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人的一生,也许总是忧多欢少,离多聚少,苦多甜少。即便是一生欢乐满足,也是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高原很巧妙地把话圆了过去。他居然背起了《金刚经》最后的偈子。

现在的青年人常常把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后后现代主义挂在嘴头,以为高深时髦得很。殊不知佛经是最最古老、最最厉害的解构主义。只要把《金刚经》一背,一切人世间的歌哭悲喜都成了一道光,一缕烟,一个幻梦,一颗露珠。转瞬即逝。羚羊挂角,不留痕迹。

那么,爱有意义吗?人生有意义吗?周围的这一切,改天换地,山崩地裂,有意义吗?太阳,月亮,星星,宇宙,有意义吗?

女人激动起来了。她好像在质问高原。

不要问意义。一切只是过程。只是各式各样,或长或短的过程。

高原的声音深沉得像窗外的夜色。

女人沉默会儿,又说,最后,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我牵挂一个人,她是一位曾在节目中出现的听众朋友,名叫小凡。我想知道,她现在怎样了。说真的,我非常挂念她。真心希望她能幸福。女人又轻轻地说。

小凡,你在哪?你怎么样?我和我们这个节目的听众朋友非常挂念你。

这是高原在这次节目中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就是这次节目里打进电话的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