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被席锦文盯着发难,心里不悦极了,心一狠在席志强屁股上轻掐了一把,席志强便“哇”地大哭起来,刘氏忙装模作样哄起来:“志强不哭,志强不怕… …”
一副席锦文吓着席志强的样子。
“好了!锦文,别吓着你弟弟!锦书嫁也嫁了,生米煮成熟饭了,你也不用再多说了!”席大全一挥手,走过去抱席志强,一边哄孩子一边进了屋,将席锦文晾在了原地。
席锦文在院子里站着,瞧着那头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模样,皱紧了眉头。
——
席锦书将一服药放在小罐里煎,又悄悄取了几颗西药,磨成粉末掺进茶水里,将茶水端给了陆大壮。
“大壮哥,这药性热,你先将这茶水喝了。”两种药需隔开半个时辰服用,席锦书算着时间,这会儿让陆大壮喝这茶水刚刚好。
陆大壮喝了一口,察觉到味道有些不同,“咦”了一声。
席锦书还是第一次配药要瞒着当事人,心里有些打鼓,面上却镇定着:“是不好喝吗?是不是我泡得不好?”
陆大壮赶紧摇头,立刻仰头将整杯茶喝下去:“泡得很好,很好喝。”
能把药喝下去当然是很好,但陆大壮的“捧场”是席锦书没料到的。
要是一直顺利的话,最多三个月,陆大壮的腿脚就能好得和正常人差不多了,再加以进补和调养,以陆大壮的身体素质,甚至还能比普通人好一些。
席锦书信心满满,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来,竟让一旁的陆大壮有些看呆了。
“对了,大壮哥,咱们屋子旁边的那块荒地,咱们可以开垦吗?”席锦书忽然想到要种作物的事,转头看过去,陆大壮才回过神。
“荒地?”陆大壮有些疑惑,片刻后才反应过来,顿时整张脸火烧火燎的。
“那里头种着红薯呢。”
地里的活他如今确实是不勤干了,因为用不好农具,速度也比以前慢得多。
他更多时候还是去山里打猎,虽然腿脚不快了,箭法却还是准的,打来野味再和村长换粮,他的日子倒也还能过。
至于红薯上头长出来的红薯叶,村长媳妇常会摘走,他是知道的,只是觉得没必要去说罢了。
没想到锦书看见地里荒了,以为那本就是荒地?
屋旁的地都能荒了,锦书会不会认为他是个懒汉?
陆大壮忐忑不安地要解释,席锦书却压根儿没往这方面想,反而想起了红薯来。
在席锦书以往的生活里,红薯一直就是煮着吃或蒸着吃的,红薯粉条的吃法,在大岭村似乎没有见过。
席锦书不确定,是大岭村没有这种吃法,还是整个镇、整个县都没有这种吃法?
甚至,会不会整个东霖国,或者这整个大陆,都还没有红薯粉条这种东西?
席锦书顿时有些激动,一拍桌子站起来:“红薯是何时种的?”
“八月种的。”陆大壮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有些懊恼他连种这红薯的时间都比旁人要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