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国的一处边缘地带,那里群山环绕,中间一处巨大的湖泊,相传是千百年前,被天外陨石坠落而成。
每当太阳升起,湖泊周围便雾气袅绕,树木葱翠欲滴,鸟语花香,美不胜收。
这巨大的湖泊被当地围绕着湖泊周围而居,繁衍生息的人们称之为旭耀湖,而这当地围湖而居的村落就叫旭耀村。
说起这旭耀村,据说第一批村民是两百余年前经历战乱,因躲避战乱而逃到这里来的难民。
因为这里群山环绕,军队不易进山,四周也有恶兽相扰,但却唯独此处恶兽不敢进,妖魔鬼魅并无。
是以初代村民选择了在这里定居下来,待外面战事平定之后,村民才敢向外打通一条通道,平时外出沟通外界买卖之用。
但也因旭耀村距离外界路途遥远,且道路险阻,往返之间需要一日之计,所以旭耀村一直都处于自给自足的落后阶段。
好在村落人们生活朴实,生活日子倒也过得其乐融融,舒惬安定。
落日余晖,把天边的云霞都泛得通红通红的。
余霞用尽它最后一丝力气,穿透过旭耀村里的树叶,在地面上形成零零散散的斑驳影子。
村落里的人们有说有笑地收拾着,晾在外边的衣物和鱼干。
湖泊浅滩处,几个身穿浅灰色布衣的邻里小孩,正在嬉戏打闹,争相说着看谁的石子能在湖面飘得远。
“哈哈,小雨,你看还是我的石子飘得远吧。”
湖泊浅滩处,不足两三米远,站着俩个小男孩。
其中一个个子稍高些的男孩,对着身旁穿着比自己大上一号粗布灰衣,身子瘦小的男孩,得意说道。
“哇,少初,你怎么那么厉害呢?居然能够让石子飘得那么远!”
这个被称为小雨的瘦小男孩,一脸的不可思议。
目光还停留在方才那叫少初的男孩,所扔石子在那湖面远处飘落的地方,小脸蛋上满是惊叹,小小的年纪心里泛起一股崇拜感。
不过突然间,他心里似乎想起些什么,有些郁闷地跟着身旁,此时一脸得意的少初说道:“话说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小雨啊?我不是对你说过要叫我啊林么?”
小雨此时因营养不良,而削瘦泛黄的稚嫩脸蛋上,一脸的不悦。
他有点搞不懂,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给自己取个那么女性化的名字:林雨。
他为此也询问过自己的父母,可是他们每次都是一脸好笑地对着他说道:“因为你出生的时候呀,天刚好下着雨,而我们的的姓刚好又姓林,所以就直接叫你林雨咯,名字不是不是简单好记呀?”
可是每次说完他们都会哈哈大笑起来,仿佛这个名字趣味十足。
林雨无奈,就因为他自己的父母觉得这个名字简单好记,就害的他打小就给身边的小伙伴取笑。
还好他长相普通,跟清秀只搭一点点边,不然怕是就要多一个小名了。
“哈哈哈哈”
看着林雨那脸上一脸的堵气模样,惹得叫少初的小男孩又是一阵捧腹大笑。
笑了一回儿,他留意到林雨一点一点地拉下脸,似是要作发怒状,才忍着笑意道:“好啦,我刚才只是一时忘了,叫不惯啊林这个名么,别人也是这般叫你的,大不了我以后慢慢再改嘛。”
“唉。”
林雨一声叹气,仔细想想似乎也是这样,身边的小伙伴都已习惯称自己为小雨。
一时之间,怎可能让身边的小伙伴都改口叫自己啊林呢?
更何况是自己从小便一起玩到大的少初,一时之间怕是更加不易改口。
林雨正想还说些什么,不远处便传来他母亲那婉柔的叫唤声。
“小雨,天已有些黑,赶紧去村口接你打猎回家的父亲罢。”
听那声音的出处,怕是在他家里的厨房边传来的。
“哎。”
小雨应了一声,看了一下山头已经缓缓落山的太阳,一丝夜色已经悄然临近,他想这个时候父亲应该也快回来了。
在跟身旁的好友打了一声招呼后,小雨撒起小脚丫子便匆匆地往村口处赶。
旭耀村的村民,平时都以湖边的渔业,以及上山打猎为主,农耕为辅。
鱼苗收获季节便打打鱼,偶尔也得上山打打猎,以此所得。
然后在每个月一度的集市日子里,村民在村长的带领下,组队去往外界交换物资和所需品。
而明天正好是集市日,林雨的父亲今天上山打猎,便是为此。
想碰碰运气看看是否能多打几条野味,好换多些物资和所需品。
林雨的步伐匆匆,不消一会儿便来到村口处。他抬头望去,远远地便瞧见一个熟悉的人影缓缓地走来,林雨知道,这人就是他的父亲了。
他赶紧加快脚步跑过去,待得近些了,林雨便瞧见父亲那健硕的身子肩上扛着一只野鹿,左右手边拎着几只兔子和野鸟,看来今天的收获颇丰呢。
“爹。”
林雨看见自己的父亲高兴地叫唤了一声,上前便从父亲手里吃力地拎过两只肥大的兔子。
没有想到他不足六岁,身子又是那般瘦弱,居然还能拎起这两只加起来足有十几余斤的兔子。
“小雨啊,今天你乖不乖呢?”
林雨的父亲林逸,用他刚腾出空来的一只大手,宠溺地抚摸着林雨的脑袋,笑着问道。
不待林雨答复,林逸又指着自己肩上扛着的野鹿,接着说道。
“今天你爹我打了好多野味呢,你上次不是说想吃外界城里头的冰糖葫芦么,明天儿啊,爹就带你去城里头去吃一会可好?”
林雨一听见父亲说明天要带自己去城里逛逛,还能吃到梦寐以求的冰糖葫芦,双眼立刻放光,清澈的眼眸在村落里的窗户灯光照映下,显得明亮明亮的。
对于这个冰糖葫芦他可是嘴馋得很,第一次品尝冰糖葫芦,还是他好友少初的父亲,从城里带回来一串冰糖葫芦。
少初分给他的一颗,当他放入嘴里,入口那甜腻腻的滋味他到现在都忘不了。
而且,他这颗年少稚嫩的心,早就对外界的繁华充满了向往。
即使说往返的路程再多上一倍,两天往返,他也是乐意跟着自己的父亲去的。
想到此处,林雨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父亲那高大健硕的身影问道。
“爹,你说得是真的吗?明天我能跟着你一起去外界的城镇里头?还能吃到冰糖葫芦?你没骗我吧?“
面对着林雨的一连番追问,林逸知道,此时他的儿子心里头,怕是乐开花了吧。
他笑道:“当然是真的了,在我们村里头一般过了六岁的孩子,就可以由自己的父母亲带去外界城镇里头见识一番。不过啊--”
林逸故意顿了顿,拉高了点声音道:“去往外界城镇里头,往返可都需要一日之长,你个小娃娃能不能吃得了这个苦呢?”
不待林逸说完,林雨便抢着说道:“当然能,当然能!”
他小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脸认真地对着林逸,说道。
“爹,你可别小看我,我可是个男子汉!”
听完,林逸错愕了一下,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小小年纪竟然也知道什么叫做男子汉。
看着他那稚嫩的脸上一脸的认真模样,林逸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第一次发觉自己的孩子好像有些长大了。
默然不语间,林逸的心绪仿佛回到了林雨刚出生的时候。
林雨是早产儿,出生的日期比预产期还要早了一个半月,本来一般早产一个半月对孩子来说是影响不大的,只要后天多补补就能跟一般孩子无异了。
可是林雨似乎并不这般,天生就比一般孩子瘦小。
别人家的孩子有的不足一岁便可下床摇摇晃晃地学走路了,可他却要到两岁才可,这可让林逸夫妇操碎了心,为此付出比一般的父母要多一倍的关心。
他们时常在心想,此生只要林雨平平安安,平平凡凡地度过一生他们便已经是心满意足了,再也不敢多作其它想法。
而现在看着眼前这个年纪不大,个头还不到自己腰间,一脸认真模样的林雨。
他发现自己的眼眶竟然有些湿润了,心想看来以后自己的儿子长大以后,应该可以不用依靠我和他娘,也能担起生活的重任,好好地活着吧!
“是,是,是!”
林逸把林雨那瘦小的身子揽在腰间,笑道:“我的儿子是个男子汉!”
走着,走着,两人的身影就这样逐渐消失在了村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