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
顾飞扬脑子里懵了一秒,看看池娇再看看傅正骁,忽然明白过来她的意思,不可置信道:“你……已经签约了正寰了?”
其实池娇能进正寰,顾飞扬并不算很意外。
以池娇的容貌和学历,在新人里绝对都算是拔尖的,只要稍微砸点资源,在娱乐圈里出头很容易,不过他想不明白的是池娇跟傅正骁怎么会认识。
按理说,签新人这种事情都是季晨负责的,就算池娇比同届新人稍微拔尖一点,也不可能拔尖到让傅正骁都注意到。所以他们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顾飞扬看着面前的两人,心头一阵阵地心虚。
四年前那天在凯宾斯基发生的事情,始终印在他脑海里。
虽然说他后来试探过池娇,知道池娇那晚根本没看清傅正骁的脸,傅正骁醒来后也因为药效原因不记得池娇了,但傅正骁后来问过顾飞扬那天的人是谁。
顾飞扬当然不敢说是他自己女朋友池娇。
正好那天顾婉儿也在,而且顾婉儿一直都很喜欢傅正骁,所以他顺口就说了顾婉儿的名字。
再后来,傅正骁就没再问过这件事。
顾婉儿倒是经常让顾飞扬在傅正骁耳边提提她,但顾飞扬每次才提了一句,傅正骁脸色就阴沉得吓人,顾飞扬碰了两次壁之后也不敢再问了。
所以此时此刻,看到池娇跟傅正骁站在一起,而且明显还是认识的模样,顾飞扬心里顿时慌得一批,偏偏还得装出镇定自若,否则以傅正骁的敏锐,肯定会看出异样。
顾飞扬不敢看傅正骁,只对池娇诧道:“你既然签了正寰,我们又是一个学校出来的,那就不只是同事,至少也是师兄妹,叫一声娇娇应该也不过分吧?”
池娇被他的厚脸皮气得险些笑出来。
正要开口,却听身后突然传来男人低沉中带着嘲讽的声音。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池娇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写的都是纽大,而你写的是江城传媒大学,谁给你的勇气认为跟她自称师兄妹,嗯?”
池娇眨眨眼,有点不敢置信这是成天只会怼她的狗男人说出来的话。
是她的错觉吗?怎么觉得这狗子好像有点变了,变得没之前那么讨厌了……
顾飞扬被傅正骁那一番话说得面色通红,又不敢反驳,只能将满肚子的火压在心底,弓着腰低声道:“傅总,我待会儿还有个见面会,先走了。”
傅正骁面色淡漠:“去吧。”
顾飞扬如释重负,转身就走,狼狈地就像是一只战败而逃的野狗。
池娇将视线收回,落在傅正骁身上,正想跟他说声谢谢,就见他面无表情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顾飞扬这周都有些什么通告?”
“有三个综艺节目的录制,两个见面会,还有几个小的宣传活动。”
傅正骁就站在池娇身后,两人相距不过半米不到的距离,所以池娇不但听清手机里的话,还听出来说话的人是季晨。
虽然偷听别人打电话不好,但既然傅正骁本人都不介意,那她这就显然不算偷听。
不过,这个男人干嘛要当着她的面打这通电话?
池娇正疑惑着,就听傅正骁冷冰冰的声音再度响起:“全部取消了。”他顿了顿又补充:“他不是喜欢耍大牌嘛,那就成全他,一次性耍个够。”
池娇猛地抬起头,有点不可置信看着他。
这么多通告全部取消,那得是不少损失吧?当然了,这损失对于庞大的正寰集团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可对于顾飞扬来说就很伤了。
顾飞扬出道有五六年了,这些年演了不少热门剧,钱当然是早就赚够了,不会缺这点通告钱,可是想要在这个圈子里混,光有钱是绝对不行的,还得人缘好。
像这样一次性推这么多通告,只怕要得罪不少人!
池娇倒不是担心顾飞扬,只是同为正寰的艺人,看到傅正骁这样暗中放冷箭坑自己人,当然会顺便担心下自己的未来……
傅正骁挂了电话,看到站在自己面前傻傻发愣的池娇,眼神莫名就变得暖了点。
但说出口的话却是另外一回事:“你怎么还在这儿?”
“……”
池娇转身就走。
没想到他却又将她叫住:“池娇。”
池娇只能停下脚步,转身对着他露出标准假笑:“傅总还有什么指示吗?”
“别笑了,比哭还难看。”
“……”
“还有,你走错方向了,录音棚在那边。”
池娇皮笑肉不笑:“多谢傅总。”
直到转身走得看不见傅正骁身影了,她才感觉自己脸上的肌肉慢慢恢复正常。但是随即脑子里突然又冒出个疑问,他怎么会知道她要去录音棚?
……
池娇刚走到录音棚一楼大厅,就见到一个身影跟龙卷风似地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
她正惊叹于这人步伐身形之矫捷时,就见后面已经有好几个人追了出来。
“莫老师,莫老师你别生气,实在不行这歌咱们今天先不录,改天你亲自挑个满意的歌手再来合作行不行?”
池娇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所以……刚才刮过去那阵风,是莫斯年?
她心里默默算了下,她记得自己十来岁的时候开始听莫斯年写的歌,那时候他大概是二十多岁,这么算下来,现在应该也是奔四的大叔了吧?
池娇就这么尴尬地被忽视在了原地。
许多人从她身边路过,然后跑出去追莫斯年,偶尔有一两个注意到她,也不过是感慨一两句。
“这女生好漂亮,是公司新签的艺人吗?”
“应该是吧,之前没见过。”
然后就继续去追莫斯年了。
池娇虽然也是来找莫斯年的,可看到他身后那浩浩荡荡的队伍,觉得自己追出去的意义不大,索性就站在大厅里等着。
过了大概有十分钟,莫斯年终于回来了。
池娇之前在电视节目里见过他,自然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身穿一件开司米外衫,搭着条很休闲的短裤,脚上蹬着双黑色凉拖,从头到脚仿佛都写着放荡不羁四个字,但偏偏并不让人觉得邋遢,反而觉得风流才子就该是这副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