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种好事,所以公主现在就是我的人了?”想到那个曼妙的背影,我不自觉的抹了抹口水。
“你这个淫贼会为此付出代价的!”大祭司紧要牙关,恶狠狠的说道。
临死之前能抱得美人归,也算是值回票价了,听他的意思,同生共死,言下之意就是我死了,公主也要陪我赴死,所以这才会有什么公主的葬礼,所以才会有什么求我拯救公主的戏码吧!
不过我转念一想,这不太对吧!
“那如果你们族人被个普通男人看光光了怎么办?比如说我这样的!她本来可以活成千年老妖,结果不到一百岁就得死,那不是很亏?”我问道。
“若那男子愿意和本族女子结婚,就能分享她的所有异能,包括长寿,但也必须答应与她永世相守,永远留在岛上,从此不再踏出天堂岛一步,如果他不愿意与女子结婚,那女子便要护他一生,让他尽量活得长久,这是对了对方好,也是为了自己好!”
“什么叫分享所有异能?就是也能活一千岁吗?”
“亚马逊族人的超能力不止于此,在力量速度耐力等各方面我们都要远远超越于常人,还有飞翔之术,御兽之术等等,所以亚马逊人是天生的的战士,天生的射手,天生的猎人。”
“我愿意啊!”
我靠,有这样的好事,就算娶一头母猪我也愿意啊,哪还有人不愿意的,此时我终于想起为什么觉得女王能够与动物交流让我感觉似曾相识了,这不就是神奇女侠吗?神奇女侠不就是亚马逊人的后裔吗?如果我和她女儿能够成亲的话,那我岂不是就拥有了神奇女侠的所有能力吗?虽然神奇女侠,是个女的,性别和我有点出入,但那有什么关系,这位可是仅次于超人的第二号超级英雄的boss级人物啊!如果能拥有她的能力,就算让我做个变性手术我也愿意啊。
“与你何干?你明天就要死的人,愿意或者不愿意对你来说有意义吗?”
“我觉得这事很好解决啊!让你们家女王不杀我,公主不就不用死了吗?”我觉得他们家女王真的是死脑筋,既然她不愿意让自己女儿死,干嘛非要让我死,我们是一根绳上两只蚂蚱,这么简单的逻辑关系她看不出来吗?
“在亚马逊的土地上,律法高于一切!希波吕忒法典是亚马逊人的根本,使神圣不可违背的根本,没有法典便没有亚马逊,亚马逊之所以能够繁衍千年,就是靠的这本由初代女王希波吕忒所编撰的智慧之书,即便女王本人也不能违反!”女祭司双手握拳胸口交叉,用一种庄严的口吻说出了如上这段话。
“ok,那我懂了!我来分析一下,现在我和你们公主所处的情况啊!第一,法典神圣不可违背,第二,在不违背法典的基础上你想要我能够尽我所能帮你拯救公主?是这个意思吗?”
“没错,就是你说的那样!”女祭司点头。
“好,那我已经有办法了!只需要你帮我一个小忙,我就可以保全你们公主的性命,而且我也不必挖出我的眼睛,当然更不用违背你们的法典。”
”什么忙?“
“让我和你们家公主见上一面!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我觉得我这个要求一点不高。
而我的办法说到底也简单,现在整件事情的逻辑关系就是要公主不死有两种选择:
第一,我扣眼珠子
第二,我不死,
扣眼珠子,对我没好处,而且我还是必须死,这个我不愿意,所以我只能选择第二个方式,那么如何我才能不死,有三种选择:
第一,违背法典,不判我死刑
第二,利用法典的漏洞,免除我的死刑
第三,我逃跑,跑到一个他们找不到我的地方。
第一种方式就看她们这些一根筋的亚马逊,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
第二种方式,利用法典的漏洞,我觉得这个并不难,首先目前置我于死地的两条罪状分别是擅入天堂岛和调戏公主。
那么先看第一条擅入天堂岛,我记得他们说过只有异族男子入岛才格杀勿论,那么如果我不是异族呢?如果我已经和公主私定终生了呢?那我就是他们的同族,那么这条规定在我身上就不适用。
然后我们再看第二条,调戏公主,调戏公主的前提是在我们素不相识的情况下出言过于亲昵,交浅言深,呈口舌之快占对方便宜,这叫调戏,可如果我们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基础呢?如果我们已经两情相悦,那么就算我说的是“温柔的香奈儿,我爱你!”哪能称得上调戏吗?那最多只是爱人之间的甜言蜜语,最多判我一个说情话不分场合,根本谈不上什么调戏,所以调戏一说也就不成立了。
所以归根结底要推翻之前的审判,只需要公主说一句,我们其实之前认识,我们之间已经两情相悦,共结连理,那么所有的问题都能完美解决。
我也不知道他们国家那么多王宫贵胄是真的没一个有脑子,还是一个个都觊觎女王的位置,所以巴不得公主早点死,不然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给公主提个醒呢?
当然为了不被人看出破绽,我希望大祭司能够让我们提前见一面,统一一下口径,不然到时候在女王面前当面对质的时候,没准连相遇的时间或者地点都穿帮。
至于如何说服公主,我觉得这个根本不是问题!我完全想不出她有任何拒绝我的理由,因为不管怎么样,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木已成舟,不管怎么说她都已经是我的女人了,要么她守活寡保护我一辈子,要么我娶了她和她厮守一辈子。守护我就算我明天不死,她也得陪着我,还得眼睁睁看着我和其他女人卿卿我我,而且最多也就活个7~80年了不起了,如果她答应和我成亲,我们两个可以一起白头偕老,上千年的好日子等着我们,我觉得这种送分题没理由做错的吧?
所以只要我们能见上面,那这个事情就完美解决了,而且祭司既然这么不愿意公主死,那她也应该不会拒绝我这个对她来说不过举手之劳的要求。
谁想到我提出我的建议后,她却直接用两个字把我给怼了回来!
“做梦!”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那叫一个气啊!你特么是不是有病,到底是谁想要拯救公主来着?怎么成了我热脸贴冷屁股了?我好心好意给你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你特么竟然还让我碰一鼻子灰,老子辛辛苦苦地图个啥啊!知不知道什么叫同一阵线?知不知道什么妥协精神?知不知道什么叫感恩的心?好吧,既然你不领情,没事,反正横竖是个死,信不信老子不干了,到时候让你们公主给老子陪葬,有你哭的时候。
不过转念想想,还是活命重要,于是只能低声下气的问道:“为什么,对你来说这不难吧?”
“法典44条规定,死囚不得探视!”
妈的,又是法典,你们脑子里装的都是钢丝球吗?不会变通的吗?
“那带我去见公主总行吧!”我又问道。
“法典第444条规定,死囚犯在被押赴刑场之前,不得踏出地牢一步!”
“我勒个去!特么又是这该死的法典,我就问你,你们这法典上有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
“只要不违背法典的禁忌,所有事情都可以做!”
妈的,说了和没说一样。我不想和她废话了,和她这么绕下去不可能有结果,与其在这里和她浪费时间,不如我自己去想想别的办法。
“既然如此,那我恐怕也帮不了你们家公主了。你让我挖眼珠啥的,抱歉,我没有那么霸气,这种事情恕我能力有限,恐怕胜任不了这么艰巨的任务!”废了我半天口舌完全就是对牛弹琴,既然你特么不帮我,那也别指望别人来帮你了,这世界就是这样,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你给我添堵那就别怪我让你无路可走。
“罢了!早知道你这种畜生,也不会有什么善心!可怜的公主竟然遇到你这么个无耻之徒!”
特么她竟然还倒打一耙,真是狗咬吕洞宾啊!我无耻,我不愿把自己眼珠子挖出来送给她,我就无耻了?合着别人不能让你满意,别人就是无耻,你他妈有没有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过?
我不想和她废话,直接朝着巷子口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