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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岛主 第一章 山林奇遇

天冲星五大州之一的青州南部宣武国的一处山林中,任海正在坐在一堆篝火旁悠哉悠哉地烤着一只野鸡。野鸡此时已经是烤得表皮金黄往下滴油,任海的口水也已经快抑制不住往下直流了。

这是任海来到天冲星的第三十天了,这一个月以来,任海深居山林极少和外人接触。如果说除去身上这身天冲星人族的衣服和对天冲星风土人情的了解之外,此时任海手上的这种野鸡就是他最大的收获了。

这鸡不但个头硕大,足足有十几斤,而且肉质鲜美娇嫩,肥而不腻,只需佐以细盐,就能烤出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任海已经打算,等以后回岛上的时候,带上几只放养,岛上没有天敌 ,很快就能繁衍起来。

就在任海举着烤好的野鸡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忽然一声小孩呼救声和大人的嘶吼声传来。

“呜呜,爹爹,呜呜,救命啊,谁来救救我爹爹啊。”

“小盛,你快跑,不要管爹,一直往前跑,别回头啊,也不要回来找爹爹。如果能够活着出去,一定要照顾好你娘和你妹妹。”

听到有人呼救,任海只能急忙撕下一根鸡腿用嘴叼着,然后冲了过去。虽说任海现在不想过多地和人接触,但是却不能见死不救。

“吼!”

刚刚跑近,就听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传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头身长三米,肋生双翼的猛虎正在张开血盆大口朝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壮汉扑去。在壮汉的身后还站着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年,少年此时已经哭红双眼,吓得浑身哆嗦。

而这壮汉虽然身高两米,看起来力大无穷,但是因为胸口有三道深可见骨的抓痕,右腿也被撕扯掉了一大块血肉,情况很是不好,如果不是身后还厚还有需要守护的人,估计早就倒下了。

眼看情况紧急,任海手中又没有合适的武器,情急之下,只能随手拔起身边的一颗碗口粗的小树,然后抡圆了膀子连泥带土地,轰地一声就砸在了那猛虎的身上。那猛虎虽然个头硕大,但是却也吃不住任海的全力一击,径直飞出了数十米,砸断了好几棵树之后,才最终落在地上口鼻流血,不停地抽搐着。

一时之间,山林中除了被惊起的飞鸟之外,鸦雀无声。壮汉忘记了痛疼,少年忘记了恐惧,两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任海,心中波澜万千,显然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白净少年所表现出来的力气把他们给惊到了。

“多谢的恩公救命之恩,小民徐茂给恩公叩首谢恩!”良久之后,这壮汉才反应过来,咣地一声就跪倒在了任海身前,不远处的少年也急忙跑了过来,跪在徐茂的身边,一声不吭。

“二位快快请起,在下随手为之,当不起这等大礼。”作为地球人任海一时半会接受不了这些动不动就下跪的礼节,所以连忙弯腰要去扶起徐茂二人。

“救命之恩,如同再生父母,恩公救我父子二人,如何受不起大礼,恩公不受礼徐茂就不起。”谁知道这徐茂竟然是个倔脾气,任海不受礼的话,死活不起。

任海眼见徐茂身上的血越流越多,如果再不救治的话,定然会危及到性命,只能站直身子,尴尬地让徐茂三跪九叩,结结实实磕了几个头,这才算完。

任海的背包里面就有急救用的止血带,缝合针线和纱布之类的东西,但是包裹放在篝火边上,篝火虽然距离不远,但是也有数百米。以徐茂此时的身体状况走过去得好几分钟的时间,这几分钟时间,徐茂很可能因为失血而造成休克。到时候又没有输血的设备,任海真的就回天乏力了。

所以当任海表明了要带二人去篝火旁救治,而徐茂坚决不让任海背, 坚持要自己走的时候。任海二话不说,直接扛起来就走,任凭徐茂怎么挣扎都没用。

来到篝火边,任海找出针线和消毒用的碘伏,不由分说地就帮徐茂清洗缝合了起来。这徐茂也是条汉子,在没有任何麻药的情况下,任海这个新手拿着针线在他皮肉之中随意穿插,他硬是没有吭一声。

甚至大腿上的伤口因为皮肉缺失需要用到炭火烧焦止血的时候,徐茂都没有皱一下眉头。只是瞪大了眼镜看着任海,额头冷汗直流。虽然心里很不解任海这样折磨他是为何,但是既然任海救了他的命,现在就是杀了他,他都不会皱一下眉毛。

“唉!”看到徐茂这个样子,任海忽然叹了一口气。

他对徐茂的心思多少有些了解,这一个月以来任海已经了解到了,天冲星虽然拥有高度发达的修真文明,但是社会制度却依然处于封建状态 。因为灵气的存在,天冲星物产丰富,人们很容易就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和健康身体,所以无论是农业,医疗或者基础设施相对于地球来说,都还非常落后。

这也不奇怪,当人类靠自身就能轻易地飞上天空的时候,谁还会闲的没事发明飞机?既然会飞了公路自然也不需要存在了。其他的一些医疗,农业,教育,科学之类也都差不多。一切都是因为灵力。

而灵力带来的最大的影响还远不止这些,最直观的还是对社会制度的影响。当一个个体或者某个家族的实力强大到能够左右绝大多数人性命的时候,社会自然就没有公平可言。所以这是一个若是强势,实力说话世界,没有通用的法制,没有人权,有的只是严重种族阶级分划。

任海叹气是因为在这样一个社会下,高层次的人尔虞我诈,一个个都比猴还精明,而底层讨生活的人却又淳朴的不像话,淳朴的让人觉得可悲。任海正是感觉到了徐茂的淳朴,所以才叹气。

任海帮徐茂处理完伤口之后,看到二人盯着自己烤好的野鸡直流口水,于是微笑一下开口说道:“我饭量小,这只鸡我也吃不完,一起吃吧。”说完撕下了一条鸡腿递给了那个叫徐盛的少年。

徐盛看着任海递过来的鸡腿,连忙跪伏在地上,喉咙一阵滚动,暗自咽口水 ,但是却就是不伸手接。

任海有些不解地看向徐茂,徐茂连忙解释道:“我们这等贱民怎配跟恩公一起用餐,恩公先吃完,剩下赏给我们就是了。”

任海听到解释,吃了一惊问道:“你又怎知我就高人一等,我就不是跟你一样的贱民?”

“恩公仪表堂堂,衣着华贵,身手高强,怎么可能是贱民。”

任海听后自嘲地笑了一下,他这衣服说起来还是一个贼眉鼠眼,鬼鬼祟祟的人主动推销给他的。任海当时还奇怪,为什么一件衣服还会有人偷偷摸摸地像是地球上卖黑手机一样的推销,不过见到衣服质量还不错,也没多想就用一个香水瓶换了几件,毕竟他也不想引人注意,正好有同样不想引人注意的人给他送来衣服,任海当然是愿意的。虽然当时任海也有怀疑,还把衣服仔细检查了好几遍,但是并未发现什么不妥。

此时看来,这种衣服是只有社会等级高的人才有资格穿的,而穿了这种衣服的人,如果没有相应社会身份的话,很可能是重罪,所以徐茂父子才会认定任海是贵族。只是任海当时买的时候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层原因,如今被徐茂父子误会了,事已成定局任海也不好多解释什么,总不能说自己不知道这是贵族的衣服,贱民不能穿吧,那样只会更加让人怀疑。

也亏了他这么长时间,只在野外活动,才没惹出什么事。反正天冲星的信息传播速度不像地球那么快,对于人口和户籍的管理也没有地球上那么的严格和完善,所以,任海想只要找个机会换一身平民的衣服就行了。

让徐茂父子吃自己的剩饭,任海是做不到,但是自己一个人把烧鸡都吃完任海又不好意思,虽很清楚,即使自己吃完了,徐茂父子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但是任海做不到那样自私。

没办法任海只能再三要求甚至强硬地命令恐吓,徐茂父子这才战战兢兢地拿起一块烤鸡吃了起来。但是两口一吃过,手中的美味就完全让他们忘记了什么贱民与贵族的区别,二人皆是甩开了腮帮子胡吃海吃,丝毫都不跟任海客气,一边吃一边还嘟囔着说道:“没想到这咕咕鸡竟然这么好吃,活了一辈子第一次知道。”

任海听到之后,觉得有些奇怪,因为这种野鸡在天冲星并不算是稀有物种,甚至有些泛滥,任海走过很多地方,都能够轻易地就找到这种叫咕咕鸡的野鸡。

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像徐茂这样猎户,平时都是捕猎一些山羊、獐子、鹿之类的小型野兽。主要原因,一是因为这种小型野兽的皮子能卖上钱,二是徐茂家拥有世代相传的捕猎技巧,捕捉起这种野兽来也比较容易。

至于咕咕鸡这种禽类,因为没有皮毛可卖钱,而且又能飞,捕捉起来十分困难,肉又没有多少,所以就没有猎户去捕捉它们,徐茂父子没有吃过也就不奇怪了。

任海听后暗自摇头,这又是灵气惹的祸,因为在天冲星,所有人认为的出人头地,就是通过修炼成为修士,只此一条,别无他法。所以在能够吃饱饭的前提下,也就没有人会花时间去琢磨毫无作用的捕捉咕咕鸡的办法。因此,一个世代相传的猎户人家,连个小小的捕捉禽类陷阱都不会做。

当然任海并不打算传授他们捕捉的方法,这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也不打算去改变这个社会,毕竟自己不是救世主,只需要做好自己管好眼前就行了。地球的体制也不见得就比这里先进,毕竟这颗星球修真文明已经传承了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年,存在即是道理。

最直观的对比就是,人类文明短短的几万年,就已经把地球折腾的千疮百孔,而天冲星传承了千万年依然生机勃勃,虽说天冲星底层人民疾苦不堪,但是两种文明孰高孰低,真的不好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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