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的午夜,我和郑疯子找了许久,才在青年城附近找了一处烧烤摊。
简易撑起来的帐篷,偶尔还有几滴雨落下,打在后脖颈,冷飕飕的。
我和郑疯一人点了些串儿,一箱雪花啤酒便干了起来。
这年头,不求醉生梦死,只想晚上能睡个踏实觉。
烧烤摊边上的大喇叭音响,在这午夜开启,一首郝云的《活着》传了过来。
“慌慌张张,匆匆忙忙,为何生活总是这样,难道说我的理想,就是这样度过一生的时光。”
我和郑疯子对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对了一句:“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的正好看。”
“干了!”
郑疯子瞅着我:“许初,不喝死今儿就别回家了。”
我知道他今天心情不好,所以一切都是随着他。不过最后难受的总是我,这小子白酒一滴倒,啤酒三杯醉!每次到最后,都是我背着他回家。
也许是这一场雨让人足够的清醒,也许是这午夜的酒不够醉人。郑疯,第一次给我干倒了,而且在我不省人事之前,他一个人还在喝。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
“郑疯子、、、”我起身叫道。
“呜呜、、、”郑疯子在卫生间发出声音示意道。
我随手拿着毛巾走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
我朝着窗外看了看,今天的太阳是从东边出来的呀。八百年不洗头,不刮胡子,不梳理自己的郑疯子,今儿出奇的正收拾自己了。
“不是,你发烧了?”我赶紧过去摸了摸郑疯子的额头,不烫啊。
“去去去,一边去。赶紧收拾,今儿关门停业一天,等会陪我去买套西服,在陪我去剪个头发。”郑疯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不是,你没事吧?”
郑疯子顶着吹风机吹着头发,对着我做着鬼脸:“明天游婉儿结婚,陪我一起去!”
“不是,她结婚你去干嘛了?自寻烦恼啊。”我有些错愕的问道。
“你不懂,人家最美好的年华都给了我,这一生最美丽的时候,我总得去看看吧。”
不知道为什么,郑疯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胸口微微有些疼,只不过只是一瞬间罢了。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整整一天的时间,两个大男人,逛了一天街,光谷几乎所有的男装店都被我们收割了一遍。
郑疯子将自己一个月的收入全部投了进去,又花了半个月的工资整了一个潮流时尚发型。
武汉的夕阳烙红了半边天,西方的上空悄然划过的足迹,我知道,这是郑疯生命中最悲惨的一天。
晚上九点多钟,郑疯的表哥过来,递给了他一串奔驰钥匙,朝着屋内瞅了几眼,一句话没说便离开了。
我盯着郑疯,心里算是明白了。郑疯这次去者不善啊。
我不知道在哪里看见过这句话,书上写道:彼此走过最美的年华,在你最美的那一瞬间,即使天涯海角,搭上时光机,我也要赶到你身边。
如同普天同庆,周日的阳光异常明媚,落在身上有些发烫。
我和郑疯两人开着他表哥的车,朝着婚礼地点就过去了。
昨日大雨留下的雨水还没有散去,还夹杂着过往的芬芳,路边的行人离着马路老远,若即若离。
光谷大道已经堵的有些喘息了,郑疯一路无话。
我笑呵呵的点着了一根烟:“怎么?心里有些急啊?”
“能不急么,在这样下去,婚礼现场就赶不到了。”
“你又不是去抢婚的,这么着急干嘛?”
郑疯看了看我,欲言又止。
在十二点前,我和郑疯终于赶到了酒店门口。
酒店门前的一张张大喜字异常醒目,大红地毯沿着台阶望不到边。
郑疯将车横停在了酒店门前,朝着里面就冲了过去,我叫了几声没有叫住,跟着赶了过去。
“请问,我们的新郎张俊先生,您是否愿意娶你身边的新娘游婉儿,无论今后疾病健康,贫穷富贵,您都会用自己的一生去钟爱她、关爱她了?”
二楼偌大的大厅里,回响着司仪的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