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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反派 第一卷 与狼共舞反派养成 第13章 等闲平地起波澜

一群魔豹偷猎了落单的几只魔狼,魔狼在临死前会呼啸示警。很快,入侵的魔豹们遭遇到整个狼群雷霆一样的反击。

跟人类国家的矛盾有些类似,边境就是不能碰触的底线存在,居民更是神圣不可侵犯。

一般来说,只有强者才会隔三差五的践踏别人的领土,它们眼里的领土范围,从来不限于自己的,包括所有弱者拥有的。而弱者的话能够保护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是一种自卫的壮举。

所谓丛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人类历史把这几个字用军事行动注释的淋漓尽致,一度希望通过文明的手法,降低这种赤裸裸的倾轧,却也只能是换个花样,依旧无法不去对抗。

相对来说,动物之间反而稳定一些,很多兽群只要有生存途径,不会做贪得无厌的争夺,不然,食物链断裂就是一些种群的灾难。

人类会把动物间不懂统一当成愚昧,把人类这种获取超量资源的做法,当成文明的原动力。

新的魔狼群出现后,呈包围之势夹击围堵魔豹后方,几百只魔狼团团围住魔豹发挥它们数量的优势。在以往,只要狼群全部出动魔豹群就会撤退,现在这是摆明了要把它们全部留在这里。

魔豹群终于被冲散了,顾此失彼,只能各个为战,胜负的天平开始倾斜……。

而在这纷乱激烈的魔兽战场中,最显眼的却是一位头发飞扬的人族少年。他精瘦的身躯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奔走在魔狼中间,奔跑间偶尔会跳上狼背用兽语吆喝,如同马上的将军指挥调度。

因为后路突然被堵,魔豹们被迫分散突围,却被狼群分别围住,蚕食大战开始。

一把泛着斗气微光的宝剑执在少年有力的手中,这剑身较大,跟他营养不良的瘦弱身材不成比例。不过,他的力气好像有过之无不及,剑挥如拿着木棒一样轻松。

他正是大庆王朝始皇帝的遗腹子百宁,一个尽量让自己成为不拖累大家庭的“人狼”。

但此时剑上的光芒时隐时现让他很焦急,瞅中剑光大盛的一刹那,突然从狼背上高高跃起,用尽全力刺下。

一只魔豹正被十几只魔狼按倒在地,几度翻身逃走却又被难缠的群狼扑倒。一把人类才会用的剑自空刺向魔豹花黄的腹部,原本连魔狼都难以咬动的豹皮,却被一剑刺开一道口子,鲜血和五脏直流。

但无比勇敢的百宁,却因为无法掌控身体里的异力扑倒在地上,身上的血痕又多了几道,伤疤遍布全身却浑然不觉,那是他成长的见证。

那只魔豹并未马上死透,临死前拼尽全力张大了口,向倒在它旁边的百宁头颅咬来……,就是这只体型怪异的“魔狼”,几次指挥狼群破坏了它们的扩张计划。

魔豹们最想杀的就是他。

眼看就要被獠牙密布的大嘴咬住,刚掉下来的百宁全身巨疼,虽然心急但无法躲过……,一只瘦小的白影闪过,不顾一切撞向魔豹的头颅,堪堪将她喜欢的狼伴救下。

百宁得救了,匆忙之间他摆了一下头躲避,但他的长发被这只魔豹牙齿扯掉很多,愤怒的魔豹伸出爪子去抓坏它事的小白狼,但百宁又滚了过来,抓住插在魔豹腹中的长剑用力搅动,让剑继续深入,一直深入……。

从始至终,参加战斗的他眼神如水波般清明平静,丝毫不见慌乱和畏惧。

这只魔豹不甘心的咽气,纵然有了魔性让它们身体数值超过原来金钱豹的数倍,还不是以多打少的魔狼群对手。

特别是有这百宁参与的战斗,它们多数会失利。

这次魔豹里的豹王没有来,能把身体里的斗气转化成强大力量的豹王,只会跟黑狼王一争高低。

而百宁每次参加战斗就非常苦恼,他身上的红色光芒闪烁不定,那是一种在体内流动的奇妙力量,却无法控制。他也不会武技,这与生俱来的力量始终用不好。

他站起来四处张望,他次次都是拼命的打法,而且依靠不灵光的异力保命,但身体里的这股异力却不由他得心应手掌控。

他多次窥探进山的人族,发现他们也有发光的异力,远比他强大太多。他很羡慕人族熟练的使用异力,但自己怎么也学不会。

小白狼抖抖身上的泥土,又默默的护在他身边,百宁看着手上宝剑不稳定的微光眉头微皱。等微光又一次亮起,他眼中精光稍纵即逝,又向一只被围困的魔豹冲去……。

几个时辰后,少数魔豹突围,剩下的全是双方的尸体。

群狼凯旋而归,强大的黑狼王站在山顶高处瞭望,仰天发出嘶吼,声音传的很远,象一个智慧老人宣告团结就是力量。

对它们来说,这是普通的一天生活。无论是狼尸还是豹体都被带回来丢进山洞深处,有些成了大家食物,有个别妖兽级别的却完好的保存。

这是狼群萌芽的特殊文化,对于高手不管敌我都致以尊敬,死后不在冒犯它们的身体。

在这个很深很大的石洞中,横七竖八躺着几百只大战后休息的魔狼,这些魔狼多数都比普通狼形体大上几倍,灰白色的毛发如钢针一样直立。而领导它们的,是洞里几只毛皮鲜艳的狼头领,还有一只威势十足的黑毛母狼王。

百宁路过的地方,所有魔狼自动给他让路,用一种他熟知的感激眼神看他。他看到很多熟悉的狼伴带伤很心痛,人类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感情不但丰富还脆弱,他如果能做魔狼一定会舍弃人身。

他一直告诫自己要坚强,只为能够活下去,尽量把那些软弱的念头压在萌芽之中,可每次面对这种凄惨场景,他都无法高兴。

这个天然溶洞弯弯曲曲比较长,里面有一些外面人族死后收集回来的衣服和装备,他会拿来给一些狼伴包扎,这些都是偷偷观察人族得到的启发。

没有狼群就没有百宁的今天,如果狼群被灭族了,他也无法幸存。

他的辛苦收获了很多善意的眼神,但能跟他交流的魔狼却寥寥无几,魔狼的力量跟智慧成正比。

在这个狼群大家庭,所有狼都是兄弟姐妹,有很近的血缘关系。不同于红狼紫狼它们天生斗气较强,毛发颜色在慢慢蜕变,小白狼的毛发出生时就是纯白色的,这种天然的异色是狼王之种。

小白狼从小就跟百宁抢奶,俩个家伙摸滚打爬玩大,是除了狼王之外最懂他的狼伴,每到休息时他们总是搂在一起取暖,等待漫漫长夜的尽头。

这一夜,大家在疲惫中度过。

死者死亦,活下来的还要面对惨淡一生。如果狼也会思考人生,那么唯有俩个字可解释,那就是:生存。

事实上无论狼族还是人族,或者其他种族,生存的课题永远是最大最值得探讨的。从古到今,学会生存懂得如何生存的人,才是走到最后的强者。

百宁不懂什么深奥的大道理,对他来说生存就是人生,人生就是生存,活下去比一切都重要,但他弱小的生命不由自己主宰。

他今日躲过一劫,明天还会继续幸运吗?

山中的岁月就像一面明暗相间的镜子,翻来覆去,忽明忽暗,只是黑与昼流光在变幻。蓝天不会褪色,大地已是几度沧桑。

一到天亮,大部分魔狼又会出动猎食,它们一般结伴而行,但附近的猎物匮乏时不得不分散寻找,就有一无所获的魔狼精疲力竭,饿死他乡。

而百宁已经打定主意,要去那个洞府中了解那些兽语文字,争取能够把那九字真言熟悉的用出,防止异灵妖兽来了束手无策。

但令童真还在的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在先人洞府遇到人族时,比他母亲还悲惨的噩梦正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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