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就这里,进来吧。”我跟着张成磊左拐右拐来到了一个小区,然后上了楼,他打开门,“随便坐吧,男生住的地方就是有点乱。”
“哦哦,没事。”我应着,然后打量着这个屋子,果然是乱得可以。
张成磊去了厨房,打开天然气灶开始烧水,我坐在沙发上不知道该干什么,没一会,他从厨房出来,也坐在沙发上。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不是第一次单独跟他在一起,可是这次我总是觉得怪怪的,心里特别紧张。
我看了眼张成磊,他半躺着,眼睛微微闭上,看着很难受的样子。
水烧好了,张成磊没有动,我犹豫了几下,就过去厨房,找个杯子,倒了水,很烫,我又拿了一个碗,然后把水在杯子和碗里来回倒着,希望水可以凉的快一点,这样来回折腾了好一会,终于好了,我拿着杯子过去叫张成磊。
“睡了?快醒醒,把药喝了吧。”我轻轻推了张成磊。
“头好晕......吃什么药啊?”
我递给他两粒药片,然后摸了摸他的额头,“呀,怎么这么烫!”
他接过了药,直接放进了嘴里然后喝了口水,咽下药后,又咕咚咕咚的把杯子里的水喝完了。
“你发烧了啊,不行,刚刚吃的药不退烧,我们还是去趟医院吧。”
“没事,睡一觉就好了,别担心。”
“你怎么这么倔呢,快起来去医院吧。”
“不去,真没事。”张成磊冲我笑了笑,然后躺在沙发上闭了眼睛。
我无奈的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最后我拿了钥匙出了门,下楼之后我特意看了看那栋楼,记好是哪个单元,然后出了小区,刚好有辆出租车过来,我拦下,然后告诉师傅说:“去离这最近的药店。”
师傅拉着我走了一会,来到了一家药店,我下了车,刚准备走,又想起了刚刚的那个小区的名字我忘记了,就转身对司机说:“师傅,麻烦你等我下吧,我买了药就过来很快的。”
司机看我很焦急的样子,就答应了,我用最快速度跑进药店,买了退烧药,又跑了出去,坐上车,然后司机用最快速度把我拉回了小区,我付了钱又慌忙跑着回去,几乎是一口气跑到了楼上。
听到开门声,张成磊从里面开了门,见到我就朝我吼:“大半夜的你跑哪去了?!连手机都不带,你脑子怎么想的......”
“好啦好啦别吵了,快把退烧药给吃了。”我把药递到他手里,无辜的看着他。
“就为了买药?”
“嗯,”我点点头,“快吃啊,你又不去医院,我只能跑出去买药了。”
“你个傻瓜,你平时都不分方向不认路,还不带手机,你要是摸不回来了让我上哪找你?!”
“我会记得路的,你还在这病着呢,我要是回不来了,可就没人管你了......哎呀快别废话了,赶快吃药。”
张成磊不再说话,乖乖的把药吃了,看着他顺从的样子,我感觉很满足。
“想冲澡的话卫生间有热水器,卧室有干净的衬衣你先将就着穿......是我的衣服,别嫌弃。”
“哦。”我低下头,拨了拨我的头发到脸颊,生怕他看到我微微发红的脸。
洗漱完后,我看到张成磊已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我轻轻走了过去,看着那张因发烧而通红的脸,我忍不住用手轻轻抚摸了下,瞬间心跳加速,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慌忙把手缩了回去,然后进了卧室。
可是没有半点睡意。
在床上翻来覆去,脑海里不断闪烁的是张成磊,他的严厉的温馨的目光,还有他的笑,我有预感,这将是个不眠之夜。
我走到阳台上,看着如水的夜色,可是心情却无法如止水,偶有夜风吹过,凉凉的。
我穿着张成磊的衬衫,很难讲述此时此刻,到底是怎么样的心情,一切都像做梦,可是如此不真实。
我轻轻地来到客厅,看到沙发上张成磊大汗淋漓,可能是药劲上来了,我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是有些烫,他轻轻呻吟了下,似乎在梦里也不是那么舒服,我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我看了看周围,看到了一条毛巾,“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物理降温!”
拿起毛巾,给它冲洗,然后拧的半干,在他的太阳穴周围来回擦拭,他额头的汗珠被我擦干,可是没一会又出来了。我不停的擦着,无比的虔诚,每隔一段时间触碰他的额头的时候,都希望体温能够恢复正常。
也不知过了多久,反正我已经觉得胳膊都酸疼了,我再次触碰他的额头,竟意外的发现,温度降了下来,我彻底松了口气,我清楚的记得,我高兴的有点想流泪。
“张成磊,将来你的媳妇也会嫉妒我吧,我替她守护了你这么久呢。”我在心里默默说道,最后叹了口气,搬了凳子坐到沙发旁,靠着扶手,我不知什么时候有了睡意。
“奕欣快醒醒,你怎么在这睡了?”不知什么时候,张成磊把我从睡梦中叫醒,“昨晚不是让你去床上睡的吗?”
我伸了个懒腰,在几秒钟之内对昨晚的事几乎失忆,然后瞬间清醒,站起来就去摸张成磊的额头,确定烧已经退了,才放下心来。
“天都亮了呢,早上要吃点什么呢?”
“那个,昨晚多亏了你啊,真不知道你这么会照顾人呢......”
“嗨~那算什么啊,再说,我要是真不管你,回头不是还得给你收尸呢,哈哈,你都不知道昨晚你像个小孩子似的......”
“你总带给我这么多感动。”张成磊忽然给了我一个拥抱,让我措手不及,我只觉得那一瞬间,我的大脑是空白的,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那个......我们,快要迟到了吧......”
没错,那个时候,我真真切切的说出了这句话。每次回忆起来,我都特想踹上自己一脚。有的时候,我会问,如果当时,我说的是“让我当你女朋友”,或者“我喜欢你”,是不是,我和他的故事,就不会这么纠结曲折了?
他的那件衬衫,我借口说帮他洗干净然后拿回了我的宿舍,而以后,我也没有再归还,我固执的相信,那件衬衫里,有他的味道。
那天,我和他请了假,没有去工作,也没有出去玩。我给他做了好吃的午餐,他似乎很喜欢,因为每一个菜都被他吃的光光的,我贪婪的想,能够这样和他平平淡淡过一辈子,也许就是最大幸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