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青慢慢接纳了自己重生一遭的事实。
因为救回了和平,她正经兴奋了两天,两天后又有点回归颓废,因为她发现自己估计在信息大爆炸的21世纪呆习惯了,有点不大适应质朴的90年代了。
她从小呆到大的厂子是个国营厂,专门生产干电池中心的那根碳棒,规模不大,属于有点污染的制造业,所以厂址只能落在四六不靠的乡下地方,距离最近镇子也有20分钟的路程,距离县里就更远了。于青从小就出生和住在厂里的家属大院,那时候国企效益都还不错,厂子里食堂托儿所门市部篮球场什么的都有,就跟个小型社会似的。夏天发冰棍票,中秋发月饼票,过年发礼花鞭炮,就连各家各户的家具电器什么的都是厂子里统一购买的。
九十年代中后期正是国企最后的辉煌期,那时候身为厂子里的职工向来颇受周围的村民羡慕。特别是两口子都是双职工的,分房啊待遇等各方面皆更有福利,所以于青虽然从小就住在这样的乡下旮旯地方,但吃穿住用和城里人没太啥差。她身为职工子女,当时也是很有优越感的。
不过于青现在知道,这些所谓的优越感很快就会变成泡沫,最后全都会消失不见。
这个时候她爸于成勇已经考了干,从厂里调去了县里工作,但她家还住着厂里分的宿舍,所以她爸都是一大早的骑自行车两个小时去县里上班,下午不辞辛苦的再骑车两个小时回家来。叫于青高兴的是,和她妈一样,她爸也年轻了——四十开外的年纪,骑车两个小时上下班还能游刃有余,头发没花,胡子也没白,身手矫健,偶尔还能打打篮球。
这天于青等到下班回家的爸爸,忍不住上前圈了下他脖子,愣把于成勇给吓了一跳。
和中国大多数传统家庭一样,于青家一家三口,她爸于成勇是个比较威严和寡言的所在,最起码女儿面前是这样的。
于成勇年轻的时候爱玩爱唱,那时候于青还小,于成勇经常抱她出门,于青小时候是个乖孩子,也聪明,算是身为父亲的一点小骄傲,人前人后都我闺女长我闺女短的。不过日后年龄益长,于青到了青春期,许毕竟男女有别,便是父女也一样,渐渐便没有小时候那般亲近了。
所以15岁于青的这一抱,把她爸吓了一跳,于青心中却感喟不迭,这个时候的爸爸多年轻啊,也多强壮,多有干劲!
她不会说于成勇正直了一辈子,也平凡了一辈子,仕途上不甚得意,其他地方也没什么建树,日子过的不好不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或者说,比起自己的同事好友,还有点处于下风。所以即便于成勇心胸不那么狭隘,也经常爱自我开解自我解嘲,还是曾一度自觉郁郁不得志,很长一段时间里爱借酒消愁,搞得于青妈为此伤神了蛮久。
不过现在正值壮年的父亲正意气风发,于成勇脑筋聪明,当初从厂里考干一考即中,考出了干部身份,所以才能调去县里的建设公司工作。于青看到这样的父亲心里即酸且甜,酸的是上一辈子的她爸已经六十出头,两鬓和胡子都斑白一片,瞧着着实是个老头了;甜的是现在在她面前的爸爸还是十分强健端正的,她觉得自己以前甚至都没有好好看过她爸的脸,这回才惊觉原来自个老爹长的蛮不错的:)
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平板,没有互联网,唯一的消遣貌似只有电视机和小说,于青不适应之余,也在努力让自己适应着。最起码,她重新看到了年轻的父母。
最起码,她把刘和平给拽了回来。
上一辈子,现在于青习惯把自己重生前的日子称作“前世”。在前世,刘和平溺水而亡,她和刘和平都是国家第一代独生子女,和平没有兄弟姐妹,他死后,刘家搬了家,又过了小两年,和平妈以40多岁的高龄又生下一个男孩,然后两家人很多年都不曾再谋过面。或者说刘和平的母亲一直都回避见于青,毕竟于青和刘和平同年生,两个人打小一块儿长过来的,一看到于青就不可避免的会想到自己夭折的儿子。
于青后来再见到刘和平的母亲,是在自己的婚礼上,她当时穿着婚纱,站在器宇轩昂的陈曦身边,幸福的耀眼,她看到坐在婚宴大厅角落里的和平妈,注视着自己的目光,隐隐含满了泪水。
而想到陈曦,于青的心空落了一下。
陈曦是她的丈夫,她想念他笑起来的样子,以及,他对她的所有温存。
结婚三年,她已经习惯了睡觉的时候身旁有他的呼吸,他的鼾声,她喜欢窝在他的颈窝里,让他缓缓摸自己的头发。她做梦的时候他会把她搂在怀里,拍她的背,亲她的耳垂,他的嗓音温柔,笑起来胸膛震动,是一个特别好的男人。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陈曦,还远远不到在她生命里出现的时候。
于青以一个暑假的时间接受了自己重生回15岁的事实,9月份开学,她背着书包去上学,变成了一个初三生。她很担心自己已经把当年所学都如数还给了老师,不过想想当年自己就不算一个成绩好的学生,很快也就释然了。
幸亏她还记得自己是几班,没走错教室。
看自己当年的同学们陆续以当年的形象再度出现在自己眼前,于青一双眼睛看的不亦乐乎,似是眼馋一般,真真是看看哪儿都看不够——直到门口走进来一个男生,上身穿着领子洗的有些松垮的酒红色t恤,下身灰蓝的裤子,个头中等,皮肤有些暗,半张侧脸鼻梁挺直,眉眼浓秀,浮浮扫视过来的眼珠湛黑的有一比。
于青坐在位子上突然就笑了,哎呀,这不是她当年暗恋的要死要活的江河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