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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道修真 第三十章 又昏一次

火红的果实入口即化,瞬间一股灼热的气劲流转王长生全身,让他如置身火热的烘炉一般,一种万虫噬身的剧痛如奔流的潮水汹涌卷过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这果子有点甜……”这是他再度陷入黑暗前在脑里冒出的最后一个念头。

“你醒啦!来喝点水,你是谁家的孩子呀?怎么敢一个人到处乱跑,夜里东边那里的荒野是很危险的!就算是白天的话,你也不能乱跑呀。”

王长生睁开眼,周围是一个简陋的洞窑模样,有点闷热。他又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粗壮的女人怀里,她一边拿一个木瓢往他的嘴里灌着东西,一边对他噼里啪啦地发问。他刚醒过来,还云里雾里的,感觉口很干,下意识的大口吞了下去,一下子呛得咳嗽起来。

他推开木瓢,打量眼前的这个女人,发现她只在胸部和腰胯部围着不知名的毛皮,身材高大,四肢发达,好看的脸显得有些黧黑,但眼睛很有神很明亮,透着些少关心和好奇。

“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王长生开口问道,发出幼嫩清脆的声音,他吃了一惊,自己的声音怎么变了。他低头看自己,身上披着破破烂烂的布条衣服,手脚如十岁出头的小孩模样,真是见鬼!难道是那个果子的原因,现在身上倒是不痛了,嗯,身体还充满了活力。

“这里是烈火部落,你估计是一出生被父母丢在荒野了。你看,你自己的身上还披着这大人的衣服,咦?这衣服还真奇怪,我还没见过。”她说着摸了摸王长生身上的破布条,他身上的衣服早在进入这无名之地就被撕扯得不成样子。

“我被父母遗弃在那边的荒野?我怎么这么小?”王胜胜还是不明所以,接着问,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死了,现在算是重新投胎。

“我们烈火部落能活七八个日头,你才过了一个日头,肯定只有这么小啦。有什么好奇怪的!”女人怜悯地看着他,认为他被父母丢在哪里,缺少教育,现在什么都不懂,或许他的父母已经死掉了也说不定。这世界人人想到达那个所谓的彼岸之门,死人实在太稀松平常,谁不想多活几个日头?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听说,能通过奈何平原的血路,就能到达彼岸之门,而祖辈流传能穿过彼岸之门那里,达到

彼岸,就能够长生不老。

“明天我带你去见头领,你明天也到当战士的年龄了。那边荒野的东西是不能乱吃的,吃力会发生种种怪事,甚至暴毙!你没被饿死,肯定是乱吃过那边的东西!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吃了荒野的东西变得失忆了,还是根本就是刚出生对这里一无所知,因为这些都是有可能的。不过,我觉得你被人丢在那里的可能性更大点吧,但刚出生就呆在荒野,晒了近一日没被毒日晒死,还长大不少,也是个奇事!”女人又嘀嘀咕咕说了不少。

“我好像吃了一个红色的果子。我明天就得当战士?什么是战士?”王长生随口问道,既来之,则安之。他想现在这样子应该是他吃了那个果子的缘故,他对这里还是一无所知,得尽快弄清楚情况。

“我们吃的东西基本都是从那和平原那里采摘的。但是这里还有其他的部落,他们同样要到奈何平原挖东西吃。但奈何平原的能挖来吃的东西是很少的,并不够各个部落生活所需,所以得靠战士们去占领地盘,守护自己部落的土地。当食物不够时还得靠部落的战士去抢,不然部落的人都得饿死。你明天也有两个日头了,算是成年人,我们烈火部落的男子汉都是战士,都要为部落而战。”女人耐心解释给王长生听,还从旁边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椭圆根块,递给了他,示意他尝一个,“他还要长身体,吃一个吧。”

“哦,谢谢。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王长生接过来,吃了一口,粉粉糯糯的,有点甘甜味又有点苦味儿,算不得好吃。

“他们都叫我阿花,你叫我阿花姐就好。那,那你叫什么呀?”女人吃吃地笑了起来,似乎有点害羞,眼里闪过一丝媚意。

“我叫什么?我就叫长生吧!”王长生想了想,认真地答道。

“长生?真是个好名字。部落的老人说过,穿过彼岸之门,达到彼岸,就能长生了呢!我们活得才几个日头,彼岸能过很多很多个日头哩。”阿花眼里透着某种狂热的渴望,动情说道。

“达到彼岸就能长生?怎么才能达到彼岸?”王长生隐约捉住了什么,追问道。

“通过奈何平原的血路就能达到彼岸之门,穿过彼岸之门就能达到彼岸。听说只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战士才有希望穿过血路,因为血路很长,起码得赶十多个日头的路程!没有一个人能够活那么久,但是在血路上有了这个可能!”阿花双眼越发明亮,语气坚定有力,仿佛在讲述一件很神圣的事情。

“阿花,我想死你啦!快来,一起来一发!”洞外传来一个粗狂的声音,一个*上身,围着皮裙的壮汉旋风般冲来进来。

阿花闻言,面色一红,显得有点忸怩,局促地看了王长生一眼,站起来,迎向那个壮汉,把他挡到洞口,打算跟他解释一下。

壮汉嘿嘿一笑,右手猛地抓住她的一只手,把阿花身子反转,压到墙上,左手快速地把她身上剥了个精光,阿花吓得突然惊叫起来,但壮汉不管不顾,马上身体跟着压了上去。

王长生一见,头脑一懵,发热起来,人一下弹跳起来,向壮汉冲来过去,口中大呼:“你个畜生!快放开她!”,想要上前阻止眼前发生的暴行。这个女人虽然他才刚认识,但人家可是救过自己一命,他怎么能无动于衷。

壮汉闻言,动作一顿,显然不知道洞窑里面还有其他人,王长生冲过来时,他后脚一蹬,呼地破空一脚,打个正着。

于是,王长生打哪来就以更快的速度往哪去。

嘭!

倒飞的王长生大字贴在洞壁上,全身剧痛传来,五脏欲裂,眼前一黑,又一次昏了过去。

“长生……”

“嘿嘿,你还有时间管他!宝贝,先别管他!”

“嗯……啊……”

奈何平原的幽河岸边,水草丰美,繁花似锦,又有枝木怪异扭曲、长势雄奇的无叶铁树点缀其中,天空偶尔有展翅数丈的怪鸟掠过,地面不时有奇形怪状的兽群奔走,勾画出一幅幅充满诗意和荒古的画面。

王长生拿着无叶铁树制成的长矛混在烈火部的巡逻队伍里面,好奇地东张西望,眼睛竟不时在鄙视前面那个高大的壮汉——烈火部的头领蛮殷。

这蛮殷正是昨天野蛮闯进阿花洞窑行“禽兽之事”的那位壮汉,而王长生企图阻止他行凶的时候就是被他无情轰击,整个人印在洞壁上面,显得十分凄惨。

事后等他醒来,这才从阿花那里得知整个情况。烈火部的族人寿命通常都是很短的,部落里为了族人的繁衍长存,成年后男女之间都是很随意地交往的,大多都没有固定的对象。

蛮殷作为头领,他更是有责任给每一位成年的部落女人分享雨露。阿花算得上是部落的美人了,蛮殷更是野蛮地把她列为自己的禁脔,不许别的族人侵犯她,而阿花对部落里勇猛无比的他也是有那么一点情谊和仰慕的。所以,两个人算得上情投意合的好伴侣了。

那时候听到这,虽然王长生对此并不怎么认同,想吐槽一下,但他还是不敢,怕再次被轰飞,而且阿花算得上是恩人,于是他接着听了下去。

而当时,王长生突然出现在阿花的洞窑,要不是看到他还小,蛮殷才没多计较,要是个成年的男族人出现在这里,估计已经被他轰成肉泥了。不过这王长生冲了过来,想坏他好事,蛮殷当然不介意随手给他一点教训了。

王长生看着蛮殷,回想自己的悲惨,发觉自己还真是诸多不顺。他回过神来,挥舞一下手里的铁木矛,它很沉,但经过这里的灵气改造,每一个有两个日头的族人都能轻易舞动,这是他们烈火一族的专用武器。王长生对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也暗暗心惊,无法利用浓郁的灵气修炼,但周围浓郁的灵气却在不断地改造自己的身体,他自信自己现在的力量已经超越了聚气期的极限,还是在和灵宠小青桐合体的情况下的极限。

这里的生物肉体都是强悍得令人发指,坚若陨铁的铁木树也经不起部落战士的蛮力打击,头领蛮殷的力量甚至能把铁木树连根拔起。王长生还见到他把一只入侵领地的蛮兽铁角犀牛活活用拳头捶成肉饼,那只铁角犀牛像小山一样的身躯可是能轻易撞断铁木树的,这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真是比怪物还怪物!

因此,王长生现在只敢拿眼神去鄙视一下他,在心里腹诽一下他,却万万不敢在他面前哼哼半句,这让他感觉很受伤。这到底是什么怪地方,连自己这个唐唐的剑道宗修士竟然沦落到靠别人庇护,苟且存活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