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一个广告吸引了过去,是腕表公司的最新产品,左手上戴着的这个多功能手表,就这个公司的产品,只不过已经是上一代的了,很明显我是腕表公司的粉丝。
腕表公司是一间伟大的企业,它所出产的高科技智能手表,终结了人类移动电话的历史,成为一项划时代的科技革命。
“宝贝,我必须拥有你。”
我对着面前的自动销售机自言自语,瞧了瞧它的售价,我去,一万多。对于我这个只有五千的人来说,是一种奢望。
“看上它了?”
“对啊!”
我惊讶地回过头,元莎就站在我背后,她也走过来好奇地瞧了瞧。
“公主,你为何跟过来?我不是叫你在长凳处等吗?”
“其实本公主也想歇歇,谁知道一对情侣突然抢占了位置。”
“靠。”
“最让人气愤的是,他们居然当着本公主的面前做嘞个......”
“哪个?”
“就是嘞个事情啊!”
“到底是什么?”
“亲亲。”
“......”
可恶的家伙!居然坏了我的事情,如果让我看见肯定狠狠教训他们一顿。
“公主殿下,你在这里等着,我过去教训他们一顿。”
我急急忙忙向前走去,可以说是用逃跑的节奏。
“雷雨,这......”
一路狂奔到了一个转角处,我放慢了步伐,回头看了看后面,公主没有跟上。没想到要用这么狼狈的方式跟她道别,真是让人悲催。
“雷雨,等等我......”
谁知没走几步身后又响起了元莎的叫声,我去,到底是招谁惹谁了?怎么每次她都能找到我,我只好装作没听见,继续往前疾步。
“啊......”突然传来她的惨叫声。
我去,搞什么?......不能回头,一回头就会心软。
强迫自己走了几步后,“该死!”终于还是放弃抵抗停了下来,发现身后的元莎倒在地上。
我立刻跑了过去,对她身边的一个家伙怒吼:“靠,你这个臭家伙到底是怎样走路的?”
“嘿......我还是受害者呢?”那人很不满的样子。
“竟敢冲撞公主,你是不是想掉脑袋?”
“我去,公主?骗谁啊?老子还是皇帝呢!”
“靠!”
不教训这家伙难平心头怒火,正想冲过去揍他一顿时,手却被元莎拉住。
“雷雨,算了!”
“公主,你没受伤吧?”
将她轻轻扶了起来,发现右手处已经擦伤,我焦急地抬起头,目光在大街上搜索了一会,终于在对面街发现了一间药店。
为她擦好药后,内心的愧疚马上把我淹没了。
“如果不是你拉着我,我肯定将那个家伙扁得像猪头。”
元莎会心一笑,“他本来就长得像猪头,再扁的话就更惨了!”
“哈哈!那倒是。”
我们静静坐在路边的长凳上,右边是一棵参天大树,街上的行人来去匆匆,我俩就像被定格在这一画面中。
“公主,你为何要跟来,我不是叫你等着吗?”
“怕会出事啊!看你一副冲动的样子。你可是本公主最后的臣民了,我不允许你出什么意外。”
......最后的臣民?对!最后的了,可惜啊!但是我并不是忠心的家伙,正在想方设法地抛弃她。
兜了一圈,还是回到原点......
“殿下,我罪该万死!”
“本公主赦免你死罪,并对你进行赏赐!”
我错谔异常,“赏赐?!......”
拜托,你有什么能赏我的?该不会是以身相许吧?这也太夸张了,肯定是想多了......
我的思想正在出神入化地猜想之际,元莎却一直面露微笑。
“你不是看上那个手表了吗?本公主赏赐给你。”
“殿下,别开玩笑了,我们根本买不起!”
只见她轻轻将戴在右手上的一枚戒指脱下,然后放到我手心里。
“这......不行!纵使我再喜欢那手表,也不能卖掉公主的东西去换取。”我坚决地拒绝。
元莎优雅地一笑,“笨蛋,我不是叫你卖了它。”
“那......”
“这枚戒指是用一种特殊的磁石制成,只要将其靠近感应器,它上面带着的磁性记忆讯息就会被读取。”
真的有那么神奇吗?我仔细地打量着这枚戒指,它是由一种紫色发亮的矿石制成,做工细致,上面还精巧地雕刻着帝国的图腾。
“公主,里面存着的讯息是什么?”
“银行帐户。”
“但你这是两百多年前的帐户,还能管用吗?”
“笨蛋,钱是没有记号的,也不会认人。”
“那你先在这里等着,我去去就来。”我边走边说。
元莎坐在长凳上向我招手,“快去快回。”
我拿着她的戒指向前走去,拐进一个街角后,找到了原来那台腕表公司的自动售卖机。
半信半疑地将那枚戒指靠近感应器,“哔”的一声突然响起,我有点喜出望外,按下确认支付后,期待以久的全新多功能手表缓缓出现。
我激动得马上拿起它亲吻了一下,没想到真的买到手了,这确实是一枚神奇的戒指。
它现在比刚买到的手表,更加引起我的兴趣,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将戒指靠近手表,手表的感应器很快就读取了它的讯息,我一看瞬间被惊呆了,上面显示:
帝国银行
余额: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噢!我的玛丽亚!
这么多的零让我头晕目眩,根本数不过来。
我去!这是什么节奏?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星际联盟的财政存款不过才五百亿,它与这帐户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元莎公主真是富可敌国!不,她简直可以买下整个宇宙!
怀着难以平服的心情,我往回赶,一个邪恶的想法马上浮现在脑海中——卷款潜逃。
请别骂我是人渣,我会告诉你,你只是在假惺惺!
邪恶的念头最终还是没能转化为行动,我是一个聪明人,而且聪明得“过了头”,以至于欲望也无法完全控制我。元莎是出于信任才会将这存有巨款的戒指交给我,如果我卷款潜逃,不但让她一无所有,我也会招至良心的煎熬(虽然这可以忽略不计),这始终是两败俱伤的选择。
但如果我选择回到她身边,这就成了两全其美的决择,我同样也可以从中获利,毕竟我已经是她唯一的支柱,虽然这样做也有被甩的风险,可别忘记了我是一个冒险狂人哦,贪图安逸可不是我的第一选择。
所以说,可以当好人,干嘛一定要当坏人呢?伙计对不对?
我去,我在跟谁说话?
为了不让邪恶的欲望继续喋喋不休,我加快了脚步向元莎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