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0和旋的诺基亚适时响起,赶忙接起电话掩饰我此时的尴尬。
“五哥,怎么还没到,是不是都乐不思蜀,忘了妹妹的生日了。”
轻咳一声掩饰一下,我问道“胭脂,你这挑的是个什么地方啊?”
“红灯区呗,你个老古董。”
“怎么会挑这么个地方?”
还没等我发火,罪胭脂已经挂断了电话。诧异的感觉这一幕怎么如此熟悉,我终于体会到了每次蓝小依抓狂的心情。
说是红灯区,其实就是一片人蛇混杂的娱乐区域。流莺,名媛,公子哥,皮条客,灯火通明,富丽堂皇。这就是那种每个城市都有的不夜城。
有些时候,美与丑,善与恶,贫穷与富贵并不是对立的,他们相辅相成,就那么直白赤裸的出现在你眼前,这就是现实。
随着罪胭脂的指引,我穿过一条偏僻且罪恶的小巷,再过一条马路,刚一转角入眼处就尽是一片破陋的景象。就算比起我所在的贫民区,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街边还有零星的小姐接客,这里的流莺品质虽然参差不齐,但着实要比灯火通明的那边高很多,虽然并不专业的浓妆艳抹着低劣的化妆品,但无论年龄,身材,模样,都要比刚才诱惑更大。生活所迫,有时现实就是这么戏剧。
这里让我更觉得舒服。贫穷惯了,反而觉得她们更真实。
就在我的身心都到了崩溃的边缘,小小天已然挺立良久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罪胭脂告诉我的地方。一家就叫做不夜城的地方。
从外观上看,不夜城只不过是一片把几家民房连起改建的一个场所,刚一进去时还七扭八拐的就像迷宫,黑咕隆咚的莫名其妙。
可到了里面才发现别有洞天。这里就是这片贫民区的娱乐区,虽然不是灯火辉煌,但也算是琳琅满目,像是闹市一样,酒吧,夜店,旅馆,小吃,百货,应有尽有,就是一个大集会。
这种地方哪里都有,但天津这里好像相当之大。身边形形色色的什么人都有,跟我住的地方简直一模一样。
给我的感觉,职业玩家应该都是死宅一族,虽然收入有高有底,但也总不至于混到如此狼狈。何况罪胭脂这中高手,收入怎么也顶得上一个金领。
罪胭脂真是谜一样的女孩儿,她约我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不知道是预料到我会送她首饰,还是罪胭脂本来就不喜欢这些东西,今天的罪胭脂一件首饰也没戴。一件紫色的小裹胸再配上她冷美人的气质,让所有男人的目光欲罢不能。下身穿着一条低腰的紧身牛仔裤,裸露的玉足上一双高跟的水晶凉鞋更是衬托出完美修长的双腿。略显惆怅的俏脸上一点修饰也没有。
尽管离得还远,但我已经能够感受到身边男人急促的呼吸与心跳。一道道贪婪的目光像是恨不得马上扑倒眼前的人,这也怪不得人家,今天的罪胭脂实在是让人犯罪。
出乎意料的,当走近罪胭脂时,我却发现罪胭脂两腮绯红,媚眼迷离,俨然已经喝多了的样子。怪不得身边的男人都已经二佛升天的样子。
我叫了一声胭脂,罪胭脂的眼睛才又重新找回焦距。罪胭脂站的地方有些暗,此时的距离,我才完全看清罪胭脂的脸,现实中的罪胭脂比游戏中有很大区别,尤其是眉眼之间,多了一份清新,可能是进入游戏时特意做了更改。
看着眼前的罪胭脂,一道熟悉的目光在我的心头划过,仿佛隔着一世般的,我猛然惊醒。
”胭脂,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唔,五哥,你再不来妹妹就要被人非礼了。”
罪胭脂果然喝多了,一下醉倒在了我的怀里。
古人总结,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看着怀中熟睡的罪胭脂,怎么也联想不到这就是曾经那个骨瘦如柴,面色苍白的小女孩儿。那一句“五哥,我终于找到你了”的话,真是让人心都碎了。
我总是不愿意想起在那间小黑屋的那段日子。一经想起,嘴里就满是动物皮毛与腥臭血液的味道,让人打心里的恶心与暴躁。
就在那段生不如死的日子里,我遇到了冬儿,也就是现在的罪胭脂。
冬儿要比我晚来了一段日子,她出现在我隔壁的时候,我已经奄奄一息。
人说前人种树,后人乘凉。这的确是条真理。我与冬儿的房间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贯通,那是我几天之后发现的。
我着实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可以在这里打通一间房间,但他确实做到了,而这样一条狭窄的生命通道,却拯救了我与冬儿两条性命。
都是一群十二三岁的孩子,黑屋的防守并不严密,只是每到送狼进来的日子,才能看到守卫的出现。于是我与冬儿总是可以两人对付一只狼,生存下来的几率大大增强。直到我们已经不再受伤,直到我们可以互相照顾,爷爷也就在那时出现了。
冬儿要比我小两岁,记得那时的我们就是现在这个样子。握着冬儿的手,拥着她入眠。
时光荏苒,如今的小姑娘已经变成了一个大美人。只是在这中间穿梭的日子,却不知道已经变成了何种模样。
爷爷救我出去的时候,我自然要带上冬儿,到现在仍然模糊不清的,不知为何在中途与冬儿失散了,十几年的时光过去了,如今的冬儿又是怎样度过来的呢??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杀死我父母的是何方人士,爷爷不许我问,只说大仇已报,一直把这个秘密带进了棺材。也许这所有的一切,只有冬儿能够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