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代尔很矜持的拿起一串烤肉,一看之下就暗暗叫好,只见那肉片是一层好看的金黄,上面撒着几片碧绿的碎叶,还有几颗白色的小小的植物果实,先不说味道,卖相就相当好。
肉串上散发着一股的诱人香味,以浓郁的肉类脂香为主,还掺杂着清浅的木香,还有更多难以言喻的香气,各种味道混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层层叠叠的感觉。再一吸气,只觉得这股味道又是一变,层层叠叠逐渐丰满浓厚起来。孔代尔那淬炼多年的心境也不自觉的动摇了,一股食欲仿佛如火苗,升腾渐高。
“真是难得!”孔代尔忍不住赞了一句。
他就着热腾腾的浓郁香气,将肉串放入嘴中轻轻咬下一块,闭上眼睛,细细品味。肉片烤得恰到好处,一口下去,就能感受到汁水随着牙齿的咀嚼而散溢开来。各种调料的味道已经在慢火轻炙的热力中,与肉片融合,并交叉混杂,渗透于每一根纤维当中。那种香醇味厚、鲜美丰腴的口感滋味,让孔代尔不觉有些沉醉醺然,神迷其中的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孔代尔才睁开眼睛,感叹道:“这真是神乎其技啊!”
对面的霍金斯勋爵已经在大快朵颐了,手不停嘴也不停,哪里还顾得上说话,在美食面前,连孔代尔大师这位贵宾也有些顾不上了。
“呜呜”他有些难舍的咽下嘴里的肉片,对孔代尔笑着说道:“大师,这种烤肉配上葡萄酒味道更好!”
孔代尔连忙一试,果然如此,葡萄酒和烤肉的两种口味很好的融合起来,并互相烘托着,在口腔中盘旋游走,似乎每一个味蕾都在欢呼。这种味觉上的极度享受,使得孔代尔的泪腺都受到了同步刺激。
真是好吃得想哭!
当下,孔代尔就把法爷的风度丢一边了,专心致志的对付起面前的烤肉
这次烤的肉不算多,军中又都是大肚汉,见习骑士以上都不够分,自然也轮不到扈从以下的级别了。最后,那些扈从们从上级那里抢到了一堆骨头,就是烤肉剩下的骨头,他们用这些骨头熬成汤,也算稍稍过瘾了。至于那些大头兵,就只能闻着味下饭了。
大快朵颐,酒足饭饱之后,见习骑士们就开始围着火堆聊天了。事实是,这里还有那股让人难忘的香气,他们还想多享受一下。蒙德也陪着他们说笑。
聊了一会儿,众人告辞离去。几个杂役和奴隶们走了过来。“老爷,这里可以收拾了吗?”
“嗯,你们收拾吧”蒙德挥挥手,让这些人收拾炊具餐具并打扫现场,自己就去洗澡去啦。
半小时后,蒙德从澡堂回来,看到自己帐篷外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了。如果是其他见习骑士,这些杂役恐怕不会这么卖力,他们虽然是地位低下的杂役,但见习骑士也管不到他们头上,干活的时候自然是能省事则省事。但是蒙德这个新秀可不一样了。
蒙德同学能在这支部队里这么受欢迎,除了自己能打、敢冲敢杀、积极主动之外,就是他的这手厨艺了。
他在穿越前就是个吃货,除了看小说玩游戏,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各种美食节目,以及到处品尝美食。他之所以会被永恒之书砸到这个世界,起因也就是因为听说郊外某“农家乐”推出了一种新的菜式,特地和几个基友去“腐败”了一顿,结果在回去的路上,就被永恒之书啪的一下给拍到了这里,可以说他上辈子就是死在吃上的。
而且蒙德也不光是好吃,他也喜欢自己动手,按照菜品制作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前世,他的厨艺就相当的不错,在亲戚朋友中享有盛誉。当然,他因为比较懒,所以自己下厨的时候不多。但是到了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
比起大吃货帝国那些种类繁多的菜系,风格各异的美食,本位面的烹饪水平实在是拿不出手。按照蒙德自己的比较,即使是普洛斯帝国这种大陆头号强国,其烹饪水平也很不给力,也就是比前世以黑暗料理著称的英国强些,来自大吃货帝国的蒙德自从破了“胎中之迷”后,就无法忍受这种劣质的饮食,所以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来自大吃货帝国的厨艺知识,综合本世界多姿多彩,品质优良的食材,再加上他开启源种后超过常人的身体素质,以及永恒之书的金手指,这些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蒙德在本世界具有了一代名厨的本事。
嗯,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他现在的厨艺水平除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还有大半是被逼出来的
蒙德是见习骑士,是分队长,还是开启了源种的初阶战士,按照规矩他在要塞有自己的单人房间,在营地里也有自己的单人帐篷,虽然都不太大,但也算是有个自己独立的私人空间。
他走进了自己的帐篷,关上了门帘。一股淡淡的药草清香顿时冲入鼻腔,这是一种防虫药水,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帐篷里洒一些,否则这里就成动物园了。
见习骑士的单人帐篷很小,面积也六个平方米左右,刚刚能放下一个地铺,一个兵器架,一张折叠小桌,一张马扎,以及一个带锁的大行李箱,这些家具都是他根据前世的记忆,花钱让要塞里的工匠还原出来的。兵器架上放着他的铠甲和武器,一把长剑和一面盾牌。桌上放着一盏牛眼提灯,一个喝水的杯子,一个水壶,和一套个人餐具。临时营地里条件也就这样了,不能要求太高,穿越过来这么多年,蒙德也习惯了这个落后的世界。
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这个世界仅仅是主要人种和社会制度类似地球的中世纪欧洲,但细节还是很多不同,比如卫生习惯,就比中世纪欧洲强多了,普洛斯帝国是很讲卫生的。比如大家可以舒舒服服的洗澡,而不会担心被人另眼相看。
蒙德把手里的木盆放在角落,这里面装着麻布巾、牙刷和肥皂等洗漱用品,这是他刚才洗澡时用了的。嗯,还有牙刷、牙粉和肥皂,这个世界也有了,虽然远远不如前世那么精致,但至少能用。这也曾经让蒙德向借此发财的梦想破灭了。
现在大概是晚上九点,进入夜间的沼泽气温下降了很多,白天那种闷热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换了内衣裤的蒙德感到一阵凉爽。
如果是平时,蒙德现在就该睡了。但是今天不行,因为他攒了很久的生体能量终于存够了,按照永恒之书的提示,他现在可以激活施法者血脉了。从一个屌丝战变成法爷,这可是他十几年来的最大愿望。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做。还有位“大爷”要伺候。
蒙德把头探出门帘外看了看,发现大多数的帐篷都已经熄灯了,军营里一时空荡起来,只剩下负责警戒和巡逻的哨兵,以及照顾篝火的杂役。
发现周围没人之后,蒙德缩回帐篷里,把门帘关好,还把固定门帘的扣子扣上了。
随后他坐在床铺上,熄了灯,就躺下了。
蒙德当然不是要睡觉,他仔细听了听,外面只有沙沙的风声,还有哨兵的脚步声远远传来,附近是很安静的,和往常一样。
这时,他才放下心来。蒙德心里一动,用意念呼唤:“永恒,带我进去”
“执行宿主命令,意识导入”那道声音立刻响起。
随后,蒙德就觉得自己身体好像一轻,意识一下子就进入一处奇异的空间。
蒙德睁开眼后,就发现自己是在一处无边无际的空间中,空间四周都是一片幽深的黑暗。唯一的光源来自正中的一个物体,它此时正散发着柔和的金黄色光芒。在这片空间中,它就像太阳一样明显。
这是一本书!一本巨大的书!
因为这里没有任何的参照物,而且蒙德现在进入这个空间的,也仅仅是意识,所以无法确定这本书到底有多大,反正至少不会比一栋别墅小。
它的外形是一本硬封皮的书籍,封皮的颜色在不断变换着,材质也很奇怪,非金非石非木非革,至少蒙德认不出来。这本书的外形风格很是奇异,似乎和古今中外的书籍都扯不上边,蒙德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风格的书。书的封皮上有着很多又像图案又像文字的花纹,而且这些花纹还是立体的,并且还在不断的变化着、游动着
没错,这本书就是蒙德穿越到此世的真正“肇事者”,也是现在蒙德作为依仗的金手指――永恒之书。
在此世的蒙德四岁时,永恒之书启动了,当蒙德发现这个让自己穿越的“罪魁祸首”居然跑到自己脑子里去了,还和自己的灵魂似乎融为一体后,心里真的是说不出什么滋味。
只有既来之则安之。蒙德不是那种喜欢纠结的人,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再去纠结也没有什么意义。而且永恒之书在确认他作为宿主之后,就向他展示了一条成就不朽的永恒之路,换句仙侠的话说,就是可以“证道混元”的道路。
当然,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永恒之书也不可能直接让他“证道混元”,但却是相当于有了一份明确的地图,只要照着走下去,那么就一定可以成功。至于这条路上有多少坑,能不能顺利到头,这些问题蒙德也想过,但是这个世界哪有免费的午餐呢?比起那些连道路这么走都不知道的人,他已经很幸运了。
“永恒之书,开启!”蒙德传出了一道意念。
只见“永恒之书”封面上的色彩和花纹一阵波动,那个厚厚的封面无声无息的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