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顿时对这只苦命的屌丝猛鬼萌生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
“可是,你不是太平军吗?死了怎么却变成了个清朝鬼了?”对秦刚身上穿的这身,林轩表示费解,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误以为是僵尸呢。
电影里,僵尸不都穿的是这清朝人的官服吗?
“这是我抢来的!”秦刚叹声解释,“当年沦落成为了孤魂野鬼,而我们的太平天国也灭亡了,到处都是缉拿我们的清廷道士,甚至就连那些被我们杀死的清兵鬼,也到处找我们算账。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我就抢了这么一身臭皮囊穿着。”
“看来你还不傻,至少不是很傻。对了,你为什么自称为‘洒家’?‘洒家’不是《水浒传》里的人才这么叫的吗?”
“《水浒传》,你也知道《水浒传》?”
“废话,谁不知道啊?光是拍电视剧都拍烂了呢,你觉不觉得,《水浒传》里面那个荡-妇其实很极品?”
这个问题令秦刚脸上蓦地一红,支支吾吾了半天说道:“你说的是潘金莲吧?不过我喜欢的是鲁智深,我自幼就希望自己终有一天能像鲁提辖那样管管人间的不平之事,所以后来听说天王举义,也就加入了太平军。”
“原来你还这么有正义感?看来你是个好鬼呀!我就说嘛,屌丝其实都是最善良的!”
“屌丝?什么是屌丝啊?”
“……”
原来自从沦为孤魂野鬼之后,秦刚也不敢走远,一来害怕被寻仇的清兵鬼或者清廷派出的捉鬼道士碰上,二来也怕被阴间的鬼差发现,于是就一直躲在这片乱坟岗上!
借着乱坟岗这一带孤魂野鬼众多杂乱,秦刚隐藏了起来。并且在它的武力征服下,他将这一片的地盘都给霸占了!
其实在阴间,也流行丛林法则!
弱肉强食!那些本身实力弱些而又不服从强者的弱者,自然而然地也就被强者给消灭了!
在消灭了那些不听招呼的鬼魂后,秦刚本身的实力又大大地增强了许多。
它其实并没有搅扰民居的习惯,这段时间之所以会出现整人事件,也无非是实在被那帮唯利是图的奸商给激怒罢了!
既然要霸占这片地盘,居然连给人家迁一下坟都舍不得掏钱,而且要开挖掘机和推土机过来想把人家这个“村子”夷为平地。
鬼魂也是懂得反抗的不是?
“说实话,你生前到底杀了多少人,死后又消灭了多少鬼魂,以至于你竟然能有这么凶悍的煞气?”林轩又打量了一下秦刚,问道。
秦刚挠头憨笑了一下,身为鬼魂,其实他们的感应能力才是最强的。
他能感受得到眼前这个道士对他并无恶意
“以前跟着罗大纲罗将军的时候,亲手杀死的清妖少说也有六七百个吧。后来嘛,嘿嘿,也就消灭了百来只小鬼。”
“我-靠,感情你还挺厉害的不是?”
秦刚被夸得有些腼腆。
“一般般啦!现在不是败在你手下了吗?”
“不过你总在这儿呆着也不是个办法,我看不如这样,你跟我算了,你不是一心想要管管这人世间的不平事吗?如果你总是在这地方呆着你怎么管?再说了,你总在这儿呆着,迟早有一天会被鬼差或者你的仇家盯上,你跟着我反而比较安全,当然,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秦刚想了想,觉得林轩的话很有道理。再者林轩给他的印象也挺好,不光是道法高强,而且还不像其他人那样一见到他就叫他“妖孽”或者“孽畜”,光从这点来说就值得他信任的了。
他这就点头答应了下来,林轩赶紧抽出一张灵符然后咬破自己的左手食指将一滴纯阳精血点在灵符上,随即让秦刚附了上来。
这就是一种非常简易的精血养鬼术,鬼魂附到上面来才不会暴露自己。可是林轩有一点却也没告诉秦刚,那就是只要鬼魂一附到这上面来,采食了养鬼人的精血,那么从此之后它也就等于是成为了养鬼人的一个附庸。
如果它不肯听养鬼人使唤的话,养鬼人可以将它彻底消灭!
“随时都给自己留一手,防患于未然,这就叫做领导艺术!”林轩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