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俄国大兵走后,罗小兵又松了一口气。野狼的出现彻底迷惑了俄军士兵,罗小兵总算是逃过一劫,他真的要感谢命运,要不是那匹野狼的及时出现,自己也许早就成了十几个俄国大兵的枪下之鬼,要知道对于一个不明身份的偷渡客来说,被潜入的国家完全可以用任何莫须有的罪名将其处之以极刑。
罗小兵料到惊魂甫定的俄国大兵如今一定误以为自己爬过的痕迹是野狼拖拽野猪留下的痕迹,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罗小兵冒险蹲守在了原地等待下一拨巡逻士兵的到来。
过不多久,几个俄国大兵便又端着枪从树林边缘走过。他们并没有停留,而是直接走向了刚才被打成肉酱的野狼身旁,一个士兵弯下腰捡起了刚刚跌落的军刀就继续向前巡视。
罗小兵看着那把闪着黑色寒光的军刀被人捡走心里就狠狠地疼了一下,他后悔没有跑出树林把那柄军刀据为己有。但转念又一想还多亏没有轻举妄动,如果那柄军刀突然消失不见那么刚刚放松警惕的俄国大兵势必会再次绷紧神经,那时候自己所面临的危机就更大了。但罗小兵不甘心,他要在这个丛林里继续生存,就需要一件像样的武器,或者说哪怕是不怎么中看的武器有一把也聊胜于无。
他暂时还不能走出丛林,因为全身是伤只有一条内裤的自己恐怕一出丛林就会引起附近居民的注意,进而遭到俄方警察的严密盘查。他要做的就是在这里等待老兵大哥的救援,他相信老兵大哥不会抛弃自己,他更期待着老兵大哥给自己下达的下一个任务。
罗小兵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补充足够的食物,好在丛林里并不缺少食物,菌类、蕨类和遍地的野菜,甚至饥饿时连未发黄的树叶都是绝佳的食物,何况还有从松树上掉下来的大量的松果。
罗小兵回想起自己一天吃四分之一面包的日子就觉得很傻,原本有很多东西可以充饥却偏偏要饿着肚子,这不是傻是什么?他庆幸自己失去了曾经以为不可或缺的给养,因为任何的给养都是为生存下去服务的,如果生命受到威胁,那么这些给养就反而会成为负累。
他想到了一句话——“困境是最好的老师”,的确孑然一身的自己在困境中学会了野外生存的技巧,是死亡的威胁逼迫自己练就了这一身生存的本领。
一天的时间渐渐过去,太阳西斜又到了夜晚。罗小兵发现俄方夜巡的频率比之白天大大的降低了,这一点不难想象:俄罗斯的重工业基地大多在西部,远东地区居住着大量贫穷的农民。
大江南岸只有做生意的中国人才会以合法的身份进入俄罗斯,而这里的农民虽然贫穷但是地里产出的粮食也足够自己吃的,况且中俄向来交好,办理出境手续也不是很难。
没有人会多此一举的冒死偷渡过江,除非是穷凶极恶的逃犯。但中方打击犯罪的力度相当巨大,双方又有相关的引渡协议,即使逃犯越江偷渡成功也不见得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巡逻频率的降低让罗小兵有了更多自由的空间,虽是夏夜却也有些许微凉,更何况丛林之中蚊虫众多,没有一件衣服怎么能行?去营地里偷?简直等于羊入虎口。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能够找到衣服呢?罗小兵心念一动想到了一个地方——垃圾堆。有人的地方就有垃圾,富人将没有用的东西扔掉,往往就会有穷人当做宝物一样捡回去。
而现在哨所里的俄国大兵就是那个富人,他罗小兵就是这个穷人。罗小兵不能走出丛林,好在自己多日的丛林生活让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天上又适时地生起半轮月亮。
他沿着丛林的边缘一点一点地向下游寻找,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只要你懂不会有人在自己家上风向建厕所的道理,就一定能明白垃圾堆摆在河流下游的道理。
走不多远,罗小兵便发现了那个自己梦寐以求的垃圾堆。他冲过去,在垃圾堆里疯狂地翻找着,像淘金者在沙中执着地寻找金子一样。他发现这垃圾堆里真是有不少的好东西,他先是发现了一套只破了几个洞的旧军装,又发现了一双旧得不成样子但哪里都还好的军靴,再有就是几只酒瓶子,更让他兴奋的是他竟然还找到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军刀。
发现了这些东西罗小兵赶紧转身再次返回了丛林之中,毕竟只是警戒放松而已,并不是没有,万一这个时候遇见哪怕一个俄国大兵都够自己这小体格喝一壶的。
这些垃圾看起来毫不起眼但对罗小兵却有着非凡的意义:军装自不必说,穿着身上虽然大了许多,但终归是比光着腚要强的;军靴也很大,罗小兵在里面垫上一层树叶后穿上去竟然还蛮舒服的;瓶子都在江中刷过,用找来的一条鞋带连起来都装满水带回去省着点喝也够坚持一段时间的了;而军刀嘛用身上的旧衣服和杂草树叶仔细擦拭,再回到丛林深处用石头细细打磨,月光下竟也闪出了熠熠寒光。
在后来的日子里罗小兵曾经不止一次地对自己手下的兄弟说:“你相信吗?我的第一件军装不是07式的人民解放军军服,而是一件大码的俄罗斯军装!”他得到反馈都是相当的一致,每个听到他的话的战友都向他投来了狐疑的目光。
一切生存必需的装备罗小兵都已经找到了,即使没有这些罗小兵天天吃蘑菇和蕨菜也肯定能够活下来,有了这些装备自己只不过能活的好一些罢了。
之所以要获得这些装备原因简单至极,毕竟罗小兵只是一个没有明确身份的特种兵而已,他并不是自虐狂,他和每个普通人一样都向往着更好的生活。
有了旧军刀罗小兵的食物就变得更加丰富,他用旧军刀把较直的树干削尖做成一柄简易的标枪,罗小兵用这柄简易的标枪杀死了很多诸如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动物。当然,话说回来,为了练这手功夫,罗小兵着实花了很大的一番心血。
因为没有火机——即使有也不便在丛林里生火,罗小兵只得生吃那些自己捕获的小动物。最初的几次罗小兵都是强忍着胃部翻涌的胃酸,才将那些红鲜鲜的生肉吃进肚子里的,并且每次吃玩不拉得个七荤八素、满脸虚汗的就不算个完。可等到后来习惯了之后,罗小兵只要看到一只野物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就会不由地满眼放光,他想这当真是茹毛饮血、返璞归真啊!
这一天晚上,罗小兵像往常一样虚闭着双眼休息,突然草丛之中哗哗作响,他听得出这不是人的声音,是野兽,而且是很大一只野兽。罗小兵腾地从地上跳了起来,一双眼睛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只野猪正呲着牙朝自己的方向走来。
罗小兵下意识地用右手拾起标枪看着面前的这个敌人,野猪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后来几乎是从远处飞奔了过来。罗小兵不知道原来野猪这种外表笨拙的家伙也能有这么灵巧的身手。
罗小兵并没有跑,而是等在原地,他深知比跑自己完全不是这个黑哥们儿的对手,但是比武力和智力,恐怕最终获胜的只能是自己。他的自信并非空穴来风无的放矢,他已经在这个林子里呆了不知道多久,长期捕杀猎物的经验让他对动物有了充分的了解,什么时候猎物向哪个方向跑,他都会十有八九做出最为精准的预判。
野猪径直向他袭来,尖利的牙齿只要戳到身上就是一个血窟窿,被它刺中的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很有可能会因失血过多而死。罗小兵深知这一点,他见野猪的尖牙刺来不紧不慢地侧身躲到了一边,然后迅速将标枪向野猪刺去,这一招是虚招,罗小兵并没用全力,他是等野猪躲过标枪那一下。
果不其然,野猪躲标枪的动作并不比罗小兵躲它的尖牙时的动作有一丝一毫的笨拙。然而正是这个迅捷的动作葬送了它的性命,罗小兵从野猪颈部细小的动作就预判出这家伙的头要躲向右侧,他想都没想迅速将已经插出去的标枪向右刺去,这次野猪由于头部巨大的惯性完全来不及再躲第二次,眼睛就被罗小兵血红色的标枪刺穿。
野猪发了疯一样要挣脱罗小兵手中的标枪,但为时已晚,罗小兵右手标枪刺出的那一瞬间左手的军刀同时刺出,刺进了野猪颈部的动脉,一霎时野猪的鲜血犹如喷泉一样从它的颈部喷薄而出!
它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依然在那里拼命的挣扎,罗小兵将军刀和标枪拔出,任由这只野猪肆意嚎叫翻滚,饶是身受如此重创野猪还跑出去将近一百米的距离才停下来抽搐几下倒地而死,罗小兵看着野猪的尸体说道:“下辈子千万别投胎成野猪,即使做了野猪也别再遇到我了。”
罗小兵的胆子越来越大,他搞这么大的阵仗完全不怕被哨所的官兵发现。一来,这里已经是丛林极深的地方,即使声音能够透过层层密林传出去也会变得异常的微弱。
况且上次野狼事件已经不是俄国大兵第一次与野兽遭遇了,在这样的荒野野兽之间的搏斗是常有的事,如果听到野猪的嚎叫就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话,那哨所的官兵还不得被这些四只脚行走的动物累死啊?
杀死野猪后,罗小兵的食物变得更加充足起来。他完全可以在几天的时间内放过林子里其他的小动物,专心地消灭这个大块头。偶尔在吃些菌类、蕨类的食物,还能荤素搭配。
如果不是后来王铁的出现,恐怕罗小兵还会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广袤丛林里逍遥很久,即使是在此终老罗小兵都不感觉奇怪,因为旁人看似艰苦的环境下罗小兵竟然还把自己给吃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