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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未遂 第二章 情人凯旋(3)

靓的那个大学恋人叫李超凡。他们的同学都知道李超凡根本就不超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些俗气,当然,与他有过深交的靓知道得就更清楚一些。

现在考究起来靓和李超凡是谁先追求的谁好像很无聊,但如果李超凡还活着的话就很有意义。因为无论是谁,包括他们自己都预见到了这对恋人将来绝对不会走到一起,分道扬镳只是个时间问题,只存在谁把谁先抛了的问题。靓在很多事情上都希望占得先机,比方爱情。也就是说,靓先爱上了李超凡又先把他抛弃了,就像顺手从树上抓下了一只苹果,看了看,闻了闻,咬了口,感觉不怎么对口味儿,扔掉了。就是如此简单,过程不到半年。

这对李超凡显然太不公平,你想爱就爱,你不想爱就不爱了?你把人家李超凡当成什么玩意儿了?

“是的。”在三年前的那个春夜,靓提出与李超凡分手之后,就是这样回答李超凡的。

那个春夜天气出奇的好,连片云彩都没有。只有星星,数不清的星星在遥远的太空眨着明亮的眼。还有月亮,确切地说还有月牙儿,抬头望去就像上帝敞怀大笑的嘴。春风也来了,柔柔的,像婴儿的小手在轻轻地抚摸着你的脸。

春天是万木复苏的季节,人们也自然是春情荡漾。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靓却想对李超凡说再见了。

“你这是不讲道理嘛。”当时,李超凡感到十分委屈地说。

爱情从来就没讲过道理,如果讲了道理也就不会再有那么多人间的悲喜剧了,专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家们也只有搁笔下岗,另谋职业了。

靓的漂亮美丽并不是现在才有的,也就是说,她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令男同学们垂涎三尺了。她也是聪颖的,学习自然不错,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她不是近视眼,不戴眼镜。好多男人都不喜欢戴眼镜的女人,尽管他们大都戴着眼镜。这也可以从美学或者美术学上得到解释,比方说,你给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戴上副眼镜试试,那永恒的微笑十有八九传不到今天了。所以,再漂亮的女人也不要戴眼镜,除非你是想把自己打扮得丑陋一点。

美丽的又不戴眼镜的靓的大学生活是快乐满足的,无忧无虑的,她成了学校的校花,她身上从来就没断过男同学们的目光,每次回到宿舍,脱掉外衣,都能抖落下一串串男同学的眼珠子,这些眼珠里包含的内容是她了如指掌的,耳熟能详的。因此,她逐渐高傲起来,目空一切起来,飘飘然了。她的这种心理是很正常的,如果不是这样就不正常了,也就对不起自己一副好脸蛋了。

靓之所以喜欢上李超凡是因为她爱上的另一个同学故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以提高自己的身价。这个男同学当然也是英俊的,身材也高大魁梧,挺有白马王子的那个样子。但是,他却自持高傲,就像靓一样。高傲的靓就不能允许他也高傲,这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因此,她选择了谁也不会想到她会选择的李超凡来刺激刺激他。另外,她也觉得李超凡挺好玩儿,人们常挂在嘴边的傻得可爱说的可能就是李超凡。

幸运的李超凡就这么不幸地成了靓爱情戏里的道具。其实,李超凡一点都不傻,他很聪明,学习不是班上最刻苦的,却是第一流的。他长得也不至于对不起谁,个子虽然不高,五官倒也眉清目秀,就是有些女人相。老人们常说,男人有女人相有福,还能举出许多生动有趣的例子。李超凡的结局对这种说法起到了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也就是说,先是证明了这是对的,后来又去证明这是错的,他的福气大概在半路上让狗叼走了。

李超凡的俗气和傻气主要表现在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新闻系的同学们都忙着上网上酒吧上咖啡厅了,他却不合时宜地喜欢上了诗,还经常给靓写些爱情诗。而促使靓这么快就离开他的原因正是因为他喜欢上了诗,她读着他写给自己的诗就肉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就成群结队的。

俗气,李超凡简直俗不可耐了。

靓至今还记得李超凡写给她的一首诗,诗名叫《我只有你》,内容大体是这样的:

天空中没有星星也有没月亮

寂寞的夜幕里我能看到的只有你

春天的风是空空荡荡的

我却从中闻到了你的气息

花儿开的时候有群蜂拥来

心醉的时候总是喜极而泣

我会这么永远地站在你美丽的身后

等待你回眸时刹那间的甜蜜

…………

“诗你也敢喜欢?”那天,春月下的靓曾这样问李超凡,“那你得傻到什么程度呵?现在写诗的比读诗的人都多,你知道不知道,啊?”

李超凡没说知道还是不知道,但他知道诗是写给自己和自己心爱的人看的,与别人没关系。

“写诗的不能说都是傻子,不写诗的也不一定就不傻。”李超凡不服气地说。

“好,好好,李超凡,我说不过你,也不愿对你多说,你不傻,我傻行了吧?”靓往前走了两步,又退回来,说。

“我也没说你傻呵。”李超凡解释道。

“那还是我傻,”靓抬头望了望天,又低头看了看地,说“傻就傻在不应该和你搞在一起。”

李超凡发现靓的这些话是带有污辱性的,怎么和我搞在一起就成了傻瓜了?难道只有傻瓜才配得上我吗?

“如果你这么说的话,”李超凡把眼镜摘下来,用衣服擦了擦,又重新戴上,说,“还是我傻吧。”

仅仅从语言表达能力上看,李超凡也绝对不傻,而且显得很精明。但是,再精明的人遇到漂亮的女人就更容易犯糊涂,他明明知道靓不是真心爱他,只不过是在跟他做游戏,或者说,在演一出滑稽的荒诞戏,他却不由自主地当了真,并进入了角色,用起心来。学生们谈恋爱都跟偷情的婚外恋差不多,生怕让老师或者同学看见,靓却是越有人的时候对李超凡越亲热,只有他们两个的时候反而矜持起来,李超凡手都没摸过她几回,更别说进一步发展了。由此而言,李超凡在这出爱情戏里总是个配角,他存在的最大意义莫过于让靓感到她的自尊。

“好吧,李超凡,我现在问你一句话,”靓在李超凡的面前站定,盯着他,说,“你到底是喜欢诗,还是喜欢我?”

李超凡犹豫不决了,诗和靓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诗是诗,靓是靓,怎么能扯到一起?风马牛不相及呵?

“喜欢诗,也喜欢你。”李超凡一仰脖子,气呼呼地说。

靓对李超凡的回答大失所望,她本来意为他会忙不迭地说,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不行,你只能选一个。”靓颇为不满地说。

李超凡这下没有回答,只是抬脚踢了一下身旁的树干。他想,靓这是故意在难为他,她明明知道他从心底里喜欢诗,却非要让他说不喜欢。但是,诗他是真喜欢,靓对他来说还没达到这么程度,因为理智还在告诉他,靓离开他是迟早的事儿。

树干动了动,树叶也沙沙作响,李超凡鞋上的泥土还飞扬了一阵儿,扑到靓的鼻子里。

“好呵,李超凡,你脾气还不小呢,你有意见踢树干什么?你有本事,也踢我一脚!”靓龇了龇鼻孔,说。

李超凡听了靓的话,脚还真的抬了抬,只不过在离地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就又落下了。他想,靓是刻薄的,是不是世上所有有点姿色的女人都是刻薄的?都是不可一世的?

“我哪敢呵?”李超凡挺无奈地苦笑了下,说,“你为什么不喜欢诗?为什么也不允许我喜欢诗?”

说了半天,李超凡又回到诗上,靓大为不悦了。

“我就是不喜欢,你要么喜欢我,要么喜欢诗,你自己选择吧。”靓气势汹汹地说。

“都喜欢。”李超凡也上了倔强劲,一仰脖子,说。

“那好,”靓来了兴致,说,“我也给你作一首吧,你仔细听着:天上下雨了,地上流水了,身上淋湿了,脚下打滑了,我们拜拜了。”

靓就这么和李超凡拜拜了,头都没回一下。

李超凡恼怒了,恨不能追上去给靓一记响亮的耳光。他想巴掌落在靓的脸上时肯定会美妙动听,感人十分。实际上,他的恼怒不仅仅是因为靓和他拜拜了,本来她就是一块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更重要的是她把他最喜爱的诗糟蹋成了这样。但是,他走了几步却在马路上站住了,愣愣地看着天空发呆。

没有人了解李超凡是在马路站了多久以后才被一个酒后驾车的司机撞死的。事故现场只有两个人,李超凡了解,可他死了,司机没死,可他不了解。这成了一个谜,就像李超凡当时站在马路上想什么也成为一个谜一样。

天上下雨了,

地上流水了,

身上淋湿了,

脚下打滑了,

我们拜拜了。

李超凡带着靓的这首歪诗走了。

靓始终对李超凡抱有愧疚之感,或者欠了李超凡一笔无法偿还的账。因为她知道,没有她导演的这出爱情闹剧,道具李超凡也就不可成为道具。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他现在应该活得好好的,说不定还真的会成为全国闻名的大诗人,并找了一位喜欢诗的女人,依妻抱子,享受着生活。靓分到报社以后,曾写过一篇关于爱情的散文,她的同学们都看得出来,她是在怀念不幸的李超凡。

沈勇是在靓喝醉后听她讲述这个故事的,他听罢竟然鼻子酸酸的,眼球也有些潮红,好像李超凡是他的亲兄弟似的,好长时间回不过神来。都是男人嘛,沈勇后来想,对李超凡的不公平就是对世上所有男人的不公平,惺惺相惜说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沈勇的手机响起来的时候,他正从高速公路收费站调转车头赶往通向水城市区的那条小路。

“你把你的破烂手机关掉好不好,这些人现在的心情不好,你知道不知道?”靓白了沈勇一眼,没好气地说,“好像全国人民就你忙似的。”

沈勇说不清靓的心情会什么时候好,什么时候又不好,就像现在。靓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拒绝一切声音,哪怕是衣针掉到地上的声音,恨不得让整个世界都沉睡过去。

沈勇拿起手机看了看,这是一个他并不熟悉的电话号码。他摇摇头,关掉了手机。

“不接了行不行?关掉了好不好?”沈勇抬手摸了下靓气嘟嘟的嘴,猛加一下油门,说。

靓的身体随着车子的前行而向后倾着,她的眼神渐渐变得有些异样,四肢也冰化雪溶般地瘫了下来。

“怎么了,靓?”沈勇马上察觉到了靓的异样,伸出右手搭在她的肩上,亲切地问。

“我想我们是不是应该结束了。”靓厌烦地拿掉沈勇的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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