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头看了看剑小天接的任务,是个‘d’级的,道:“娃娃,你刚开始当佣兵,最好从最低级的任务开始,去中州的路上可是不太平啊!”
剑小天又道:“老爷爷,我会武的!”
老头摇摇头,脸上写满了不信。剑小天接过任务手札,笑了笑离开了。
先前佣兵注册那的姑娘一直注视着剑小天出了佣兵工会的大门,才想起来忘了收剑小天的注册费用,暗骂一声粗心,也没追出去,自己垫上了。
任务的开始时间是第二天的早上七点。剑小天忽然意识到自己是没有钱住宿的,大感发愁,在街里逛到晚上,最后跑到了星罗城外的一处小山包上,就在山顶盘膝坐下,修炼了一晚上。
第二日,初生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剑小天身上,剑小天深深吸口气,站了起来,迎着阳光伸展了一下身体,精神奕奕。
到达任务的指示地点时,那里已经有不少人在等着了,看来这次的雇主挺有钱,请了这么多人。
等了半个时辰,雇主在过来——一名老者,带了几十名仆人,十几辆马车,中间的一辆甚是豪华,比寻常马车大了三倍有余,建造马车的材料剑小天虽不认识,可看上去那木头非寻常之物,马车上挂了许多闪闪发光饰物,帘子呈粉色,看来应该是位小姐的车子。
老者清点接任务的人时,一干佣兵才注意到这叫“伊小天”的少年也是执行任务的,大为诧异,那老者也多看了他两眼。
剑小天听到这近两百佣兵中,只有他一人没有佣兵团,其他都属于叫“野军”和“沙狼”两个佣兵团。
等一切准备就绪,那领头的老者向大车中的人道:“小姐,一切都好了。”
“那我们出发吧。”车中果然传出一个女音,听上去年纪不大。
那老者向车内的人躬身道:“是,小姐——出发!”老者喊道。一行两百多人浩浩荡荡的开出城。
刘启天离开家都快二十天,每到一个地方,都海吃胡玩儿一通,身上的金币如流水一般花了出去。他身上带了五十万金币,够他挥霍一年的,尽管这些钱够许多人花上一辈子。
刘启天算了算,大概再有一个月就可以到中州境内,他也不忙。从贝鲁特到中州帝国大都是城市,很少有荒无人烟的地方,为了使自己的“试炼”比较像“试炼”,他不雇马车,一路徒步走了下来。
两天之后,剑小天一行人进入有“强盗平原”之称的“塔沙平原”。
塔沙平原上强盗横行,抢劫商队、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星罗帝国和中州帝国曾联合多次绞杀未果,反而有加剧的趋势,也就在暗地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强盗们多是斗士和武者,(魔法师们往往自视清高,不会堕落到去当强盗)多在四、五阶左右,也不乏强者。在天启历854年,塔沙平原上就发生了一起一名十一阶斗士率一队强盗将一个c级的佣兵团团灭的事情。
来往客商过塔沙平原往往要请佣兵团,若是心存侥幸,往往会吃大亏。还有些财大气粗的,以为花些钱就可以把强盗们打发了,谁知送走一队,立刻就有两队同时来要钱。
剑小天在一群铁血汉子中很是显眼。乍一看,剑小天还是挺像一个翩翩公子的,身上穿的衣服就不像了,队伍里的佣兵都当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早早出来赚钱的,对他极为照顾。而剑小天对任何人都是面带微笑、彬彬有礼,这些经常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汉子们都把他当成了小弟弟。剑小天平时守夜、警备之类的工作都不用做,只需要跑跑腿,打打杂。甚是清闲。
剑小天闲时就想这雇主是什么来历,单单这十几辆大车足够吸引很多强盗了,那辆最大的车偏偏还弄的花枝招展,惹人注目,好像生怕别人不看似的。不过这些事情要随人家雇主的,佣兵的准则是:永远不要问雇主到底是目的,只要接下了任务,就要无条件根据雇主要求完成。
还有那个貌似管家的老者,又瘦又矮,弱不禁风的样子,一双眸子湛湛有神,剑小天虽感觉不到老者身上的能量波动,却本能的觉得这老人并非常人。
“野军”佣兵团的团长拉塞尔心里高兴,再有六天就出了塔沙平原,十几天了都没什么事情发生,这天晚上忍不住多喝了几杯。心想这次的主顾有多大来头,竟然还请到了一个b级的佣兵团,他的“野军”不过d级而已,这次任务下来,估计也能晋级了。在一干人的临时营地来回穿梭,找同伴喝酒。
“沙狼”佣兵团的一个人在喊剑小天。
剑小天正在看那辆漂亮的大车,刚刚有个人送进去饭,他猜测里面的女的是个什么模样。听到喊声,扭过头去。是雷斯,一个跟他特别好的大叔。举着一块牛肉招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