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祥(1236—1283)江西吉水人,字宋瑞,一字履善,号文山。谢枋得(1226—1289)江西弋阳人,字君直,号叠山。这两位民族英雄,不仅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他们在宋末元初所表现出来的报国情怀,也确实如他们的号,文山与叠山那样,是两座爱国精神的大山,所有的中国人,无不以高山仰止的心情,崇敬不已。
在中国封建王朝中,宋朝是最令人提不起精神的。北宋历九帝,一百六十六年,南宋也历九帝,一百五十一年,但这个王朝的版图,与汉、唐、明、清相比,是最小的,连半壁江山也说不上。从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宋朝,赵姓皇帝的统治权力,压根儿不曾到达长城脚下。先败于辽,后败于金,复受制于党项、西夏,最后亡于元,据说,元朝史官在撰写前朝正史时,曾有过宋为南史,辽、金为北史的设想,这也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到了最后的最后,大片国土,悉为异域。赵姓皇帝在元军追击下,一路南逃,逃到珠江口。再也无可逃了。丞相陆秀夫,不忍心宋朝的末代皇帝赵昺,继徽宗、钦宗被敌人掠为俘虏的悲剧,压山一役败后,他背驮着这位小皇帝跳进大海,宋王朝遂告终结。
宋朝的皇帝一个比一个脓包,用过岁币的办法,纳贡强邻,用过割地的办法,求得苟安;还用过称臣称侄的办法,偏安一隅。很不体面,很不争气,中国人读史至此,无不觉得屈辱。然而,在此家国多难之际,面对着河山沦陷,国土日蹙的局面,中国文人却以强烈的爱国之心,用生命书写出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以头颅和热血奉献给这方脐带相连、心血相通的土地。这便是文天祥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烈胸襟,也是谢枋得诗句“义高便觉生堪舍,礼重方知死甚轻”的牺牲精神了。至于那些姓赵的皇帝说过什么话,放过什么屁,肯定不会为人所在意的。但这两位诗人的慷慨赴死,却是中国人永远纪念的主题。
1283年,文天祥在北京柴市口就义,问鼎中原的蒙古政权,坐稳江山。1289年,谢枋得在北京法源寺绝食毙命,元朝已经完全控制了整个中国。次年,也就是1290年(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七年),“八月,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元朝建都在北京后,还在其发源地旧大名城,也就是现在的内蒙昭乌达盟的宁城县,保留着中都(称北京)的建制。对文化不发达因而也必然愚昧迷信的少数民族政权的首领而言,他们当真相信这场发生在其祖宗所在地的地震,百分百地认为是“天谴”,不住地摸脑袋,不住地叩问上苍,为什么?为什么?
《元史》描写这次震灾的惨状:“地陷,黑沙水涌出,人死伤数十万。帝深忧之。”余震一直持续到九月。元世祖忽必烈有点坐不住了,尽管一世英武的他,年过七旬,终究龙钟老迈,看到死亡枕藉,人畜尸积,草地龟裂,山川溢流的报告,对于天神不断示儆的恐怖,表现出十二万分的敬畏,连忙“召集贤、翰林两院官,询致灾之由”。
这时,一个南人,一个降人,而且还是元的敌国前南宋王朝的一个皇室,赵匡胤的第十一世孙,仕元为翰林侍读学士的赵孟□,跳将出来。
正如2008年的3月15日,发生在四川汶川地区的大地震一样,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马上跳出来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从而让人们更加看清了那张不三不四的脸。这次中都武平地震,也给了赵孟□一次表演机会。本来,中国文人,十之九,多浅薄,一有风吹草动,就耐不住寂寞。而作为一个汉奸文人(包括具有吃里扒外倾向,具有准汉奸意识的知识分子),有一种情不自禁的,必然“跳将出来”的冲动。
赵孟□,在当下不究细底的人眼中,是位大画家、大书法家,他的书画作品,进入嘉德拍卖,通常开价都在六位数以上。其实,稍稍了解一点宋、元之际的历史,便对此人的名节,不禁摇头了。怎么说,他贵为赵宋王朝的皇族嫡裔,既不抵抗,也不合作,也许还说得过去。他竟然叛祖背宗,变节出仕,应诏加入蒙古政权,得高官,拥厚爵。遂为后人所诟病,所不齿。当时,不但宋朝的人看不起,因为他叛宋,元朝的人也看不起,因为他降元。南宋的士流百姓痛恨他,蒙元统治集团的民族分子也藐视他。所谓“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即此谓也。
这就是当汉奸得到一时好处的同时,必须付出的“遗臭万年”的代价。万年,倒不至于;但付出一世的骂名不行,还得付出两世、三世,甚至好多世的骂名,那是可能的。
赵孟□写过一首题曰《罪出》忏悔诗:“在山为远志,出山为小草。古语已云然,见事苦不早。平生独往愿,丘壑寄怀抱。图书时自娱,野性期自保。谁令堕尘网,宛转受缠绕。昔为水上鸥,今如笼中鸟。哀鸣谁复顾?毛羽日摧槁。向非亲友赠,蔬食常不饱。病妻抱弱子,远去万里道。骨肉生别离,丘垄缺拜扫。愁海无一语,目断南云沓。恸哭悲风来,如何诉苍昊。”说明他被迫也好,被诱也好,或者,自投罗网也好,难忍寂寞也好,来到元大都为元朝官,终于不胜懊悔,后悔出山,成为自己一个难以原谅的罪过。这首诗中,有着沉痛的忏悔,有着深切的自责。但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既然后悔,何必当初。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道路的转轨,事业场景的切换,乃常数也。独是汉奸这一项游戏,为了三十个戈贝克而将灵魂出卖给撒旦,那是绝对玩不得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名节上亏了,也就什么都得跟着玩完了。
幸好,赵孟□是一位全天候的才子,无论当时的南宋遗民,蒙元官宦。还是后来的明清雅士,民国文人,无不欣赏他那绰约妩媚的行草真隶,他那华采风流的诗词歌赋,他那出神入化的水墨丹青。但是,历史的批判,仍然使我们无法闭上眼睛,不介意他的一生名节,无法不谈往事,淡忘他背宋投元的行径。
赵孟□不仅仅书、画、诗、赋一流,文章经济,也卓有建树。据《元史》评论:“前史官杨载称,孟頫之才颇为书画所掩,知其书画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经济之学,人以为知言云。”另外,他与他夫人管道升的情感生活,也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
管夫人有一首诗,精彩生动,至今犹在传唱:“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捏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俩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得一个衾,死同一个椁!”这是一首奇思妙想的爱情诗,还是一首朗朗上口的白话诗,虽然,这是一首距今已经七八百年的古老作品,但是,字里行间,我们还能仿佛看到一个妙曼可人的女性形象。
虽然赵孟□和管道升在大都的日子,应该说活得不错,但绝不轻松,也是事实。物质上的穷困是一个方面,精神上的折磨则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假如他真是一个厚颜无耻的人,既无自责,更不惧人责,死猪不怕开水烫,也许就无所谓了。他终究是一个真正的文人,一个真正的贵族,一个在精神素养上,学识修养上,道德涵养上,有着高蹈境界的大师级人物,生活在异族统治者的窒息环境中,相信他写那首《罪出》的诗,是他的心声反映。
当汉奸,不但生前不自在,死后也不自在,这大概就是报应了。因为,中国人对于汉奸的反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是一贯如此,永远不变的。在中国历朝历代中间,吃过汉奸苦头最多最大者,莫过于宋。所以,两宋之人对于汉奸,也最为深恶痛绝。宋·王明清《玉照新志》称:“(秦)桧既陷此,无以自存,乃日侍于汉奸戚悟室之门。”而清·无名氏《汉奸辨》则分析:“中国汉初,始防边患,北鄙诸胡,日渐交逼。或与之和亲,或与之构兵。由是汉人之名,汉奸之号创焉……所谓真汉奸者,助异种害同种之谓也。”
赵孟□刚投诚时,初到大都,其实也并不得意。忽必烈欣赏他的才华,统治集团猜忌他的忠诚度。所以任命为兵部郎中,官阶从五品,级别较低。当时统帅六部的尚书省平章政事,为色目人桑哥。元统治中国,将人分为四等,蒙古人为一等,色目人为二等,汉人为三等,南人为四等。此人颇得忽必烈的信任,登上要位。按照奴才所信奉的哲学,同为主子驱使,心腹的奴才,要高于非心腹的奴才,资深的奴才,要高于新入行的奴才,桑哥有理由看不上赵孟□。而在元朝,还要加上类似印度种性制度的差别对待,桑哥为色目人,比赵孟□这个南人,高出两个层级,那就更不将他当回事了。何况,阁下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汉奸!于是,这个说来也十分可恶的桑哥,就曾因他犯下的细微过失,当堂施予鞭刑。众目睽睽之下,可让这个前朝的王孙公子,饱受了皮肉之苦,丢脸于朝廷上下。
二等奴才被一等奴才,暴揍一顿,踹上两脚,当然也是活该。
正好,发生了这次地震,而且元世祖“询致灾之由”,他就想借此报一箭之仇。不过他知道,他要单打独斗,对这个骄横跋扈、无法无天、横征暴敛、民怨沸腾的桑哥发难,有可能吃不着羊肉,惹一身骚。他私底下串连一个名叫阿刺浑撒里的忽必烈亲信近臣,搞掉这个也是忽必烈的亲信大臣桑哥。
以夷制夷,这是中国人老祖宗传下的绝活,利用蒙古人,扳倒色目人,坐收渔利。因为阿刺浑撒里,虽与桑哥一样,同为忽必烈的心腹。同为老皇帝的亲信,但亲信也有先后之分,心腹也有亲疏之别的。赵孟□最擅长者,汉文化,阿刺浑撒里最仰慕者,也是汉文化,于是,一拍即合,这个蒙古要员倚仗一点政治上的特权,种族上的优势,便向这个色目重臣挑战。为什么地震?老爷子,他对忽必烈讲,就因为桑哥弄得天怒人怨的结果。据《元史》,阿刺浑撒里为这次进言,很付出了一些代价。“既而彻里至帝前,数桑哥罪恶,帝怒,命卫士批其颊,血涌口鼻,委顿地上。少间,复呼而问之,对如初,时大臣亦有继言者,帝遂按诛桑哥,罢尚书省。”看来,赵孟□四两拨千斤,确非等闲人物。
所以,也不能以一个纯粹的艺术家来看赵孟□。一般来说,当汉奸者,或具有吃里扒外倾向,准汉奸意识的知识分子,都具有惟恐天下不乱的秉赋。一场地震,正好给他一次登台献艺的机会。这次汶川地震,不也目睹某些教授、权威、主笔、特约撰稿人来不及地粉墨登场了吗?不要以为文人不懂政治,不玩政治,不过文人在政治层面的较量,段级较低,手艺较潮,一下子就让人看透罢了。
忽必烈何许人也,如果不是一条目光如炬的沙漠之狼,至少也是一条耳听八方的草原之狐。兔子老了尚且不好拿,何况他已经做了三十年的皇帝,什么没经过,什么没见过,对这个南朝降臣的地下活动,当然不会一无所知。笛卡儿有句名言,这个世界上有这许许多多的纷扰,就是因为人们不大肯待在自己家里的缘故。要是这位艺术家,能够按捺得住,能够安贫乐道,能够厮守着爱妻管道升,不从抗震棚里蹿出来趁火打劫,里撅外挑,忽必烈也许就不会找他交流心得了。
我们在《元史·赵孟□传》中,看到这位灭宋的大帝与这位降元的文人,有过一段相当戳心窝子的谈话:
“帝尝问叶李、留梦炎优劣,孟对曰:‘梦炎,臣之父执,其人重厚,笃于自信,好谋而能断,有大臣器;叶李所读之书,臣皆读之。其所知所能,臣皆知之能之。’帝曰:‘汝以梦炎贤于李耶?梦炎在宋为状元,位至丞相,当贾似道误国罔上,梦炎依阿取容;李布衣,乃伏阙上书,是贤于梦炎也。’”
民谚有云:当着矮子,别说短话,叶李、留梦炎,和赵孟□,都是有前科的变节分子。忽必烈与他探讨汉奸甲和汉奸乙的孰优孰劣,而眼前这个汉奸丙,岂非十冬腊月喝凉水,点点滴滴在心头吗?言外之意,赵孟□再傻也听得出来,其实是蒙古皇帝给他一个善意的提醒。你从哪里来,是你做主的事,来了我欢迎;你到哪里去,是我做主的事,那就由不得你。所以,阁下,第一,别忘了自己是谁!第二,千万别走得太远!这年,忽必烈七十五岁,到底是一位老人家了。他得感谢人老以后,心肠不那么铁石,否则,他的下场不会比桑哥好多少。看到这位如坐针毡的前朝皇族,看到这位头冒冷汗的文化精英,忽必烈把口气缓和了下来。“汝以梦炎父友,不敢斥言其非,可赋诗讥之。”
这对才子赵孟□来说,不费吹灰之力,马屁诗一首,即席呈递上去。“状元曾受宋朝恩,目击权奸不敢言。往事已非那可说,且将忠孝报皇元。”据宋·周密的《癸辛杂识》说,这首诗让留梦炎恨他一辈子。
此次谈话以后,赵孟□便请求外调,做地方官去了。也许,他觉得既然上了贼船,又跳不下来,只好拣一个稍稍能避开风口浪尖的处所,暂且栖身了。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一到异族入寇的国难之际,一到洋人侵略的亡国之时,马上就有汉奸出现。因为我们的同胞,每逢江山易色,朝廷鼎革,每逢天下大乱,神州陆沉,绝不会精诚团结,共御外侮,而是分化分解,互为泾渭。这其中,奋不顾身,起而抗敌,成为爱国的志士者,通常较少;苟安当道,甘作良民,不特别爱国,但也不肯卖国的中间分子,占绝大多数。而为贼作伥,狗彘不若,成为卖国求荣的狗汉奸者,随着敌我对垒的持久,强弱形势之逆转,就会越来越繁殖,越来越猖獗。
所以,可以这样说,中国,虽地大而物不博,惟独汉奸从不缺货,乃我国最为丰富的出产之一。甚至异邦尚未入寇,只是张牙舞爪,洋人尚未侵略,只是虎视眈眈,那些具有吃里扒外倾向,具有准汉奸意识的知识分子,便像雨后的狗尿苔一样,来不及地孳生出来。这也是由1290年发生在内蒙宁城的一场地震,大文人赵孟□的表现,而不禁联想起来的。
忽必烈谈话中提到的留梦炎,是一个死有余辜的汉奸。文天祥和谢枋得,正是死在他的手中。不过,当我写下“留梦炎”这样一个怪怪的人名时,我很怀疑,除非那些在历史沉积物中讨生活的“专门家”,还有谁会晓得南宋末年的这个卖国贼?大概历史的“可恶”,就在于它筛选存留在历史上的人物和事件时,其选择的眼光,相当的两极化。无论忠奸善恶,无论贤愚良莠,只有极好的和极坏的,才能在历史上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在历史耻辱柱上受到永远审判的留梦炎,也许会由于时间的迁延而淡化。但是,只要中国人还记得文天祥,记得谢枋得,这个卖国贼想逃脱鞭尸的命运,是不可能的。
留梦炎,宋元之际,还真是轰轰烈烈过,风风火火过,先是宋朝末年的丞相,后是元朝初年的承旨翰林学士。两朝为官,位列中枢,也是一条相当了得的变色龙。按其官位以及他的“名声”,例应有传,志之才是。可他太臭了,臭到《宋史》和《元史》,都无法为他单独立传。元·脱脱编《宋史》,显然不能将他的同事留梦炎,列入《贰臣传》中,只好有意忽略。而明·宋濂编《元史》,若为这个叛宋投元的前朝汉奸张目,岂非咄咄怪事。然而,历史的公道,自在人心。据《樵书》:“孔公天胤曰:‘两浙有梦炎,两浙之羞也。’历明朝数百年,凡留氏子孙赴考,责令书一结云:‘并非留梦炎子孙。’方许入试。”
这就是中国式的斩草除根,中国人要是绝对起来,那也是蛮偏激的。清·宋荦的《筠廊偶笔》感叹,这两位爱国志士,竟是同科进士。“宝祐四年登科录,是科一甲第一名文公天祥,二甲第一名谢公枋得,忠节萃于一榜,洵千古美谈。”文天祥和谢枋得,可谓中国科举制度最成功的范例、中国科举史最出色的代表,因留梦炎的出卖而死,那你留梦炎的子子孙孙,也休想进得考场。
在清·纪昀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论述这两人的文学成就时,给予很高的评价:文天祥“平生大节,照耀今古,而著作亦极雄赡,如长江大河,浩瀚无际。其《廷试对策》及上理宗诸书,持论剀直,尤不愧肝胆如铁石之目。故长谷真逸《农田余话》曰:‘宋南渡后,文体破碎,诗体卑弱,故范石湖、陆放翁为平正,至晦庵诸子始欲一变时习,模仿古作,故有神头鬼面之论。时人渐染既久,莫之或改。及文天祥留意杜诗,所作顿去当时之凡陋。观《指南前后录》可见,不独忠义贯于一时,亦斯文间气之发见也。’”谢枋得“忠孝大节,炳著史册,却聘一书,流传不朽,虽乡塾童孺,皆能诵而习之,而其他文章亦博大昌明,具有法度,不愧有本之言。”
这两位爱国志士都是宋亡以后,矢志不屈而死。历史上的中国文人,并不只有卖国贼留梦炎、变节者赵孟□之流,其优秀分子,其杰出人物,在家国多难之际,都会迸发出一种高尚的爱国情操。
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些文人,他们的生命脐带,系于这块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他们的血脉律动,与数万万炎黄子孙同命运共呼吸。国之安危,民之存亡,无不与这些文人的生命史、创作史息息相关。他们之所以敢于洒热血,抛头颅,以身报国,慷慨赴死,如鲁迅先生的诗所写“灵台无计逃神矢……我以我血荐轩辕”那样义无返顾地不惜牺牲生命,其实,是在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精神感召之下,中国文人作出的必然选择。
爱国文人用血写成的篇章,永远是中国文学史最辉煌的一页。
文天祥(1236—1283),号文山,江西吉水人。厓山破后,元将“张弘范等置酒大会,谓文天祥曰:‘国亡,丞相忠孝尽矣!能改心以事宋者事今,将不失为宰相也。’天祥泫然出涕曰:‘国亡不可救,为人臣者,死有余罪,况敢逃其死而贰其心乎!’弘范义之,遣使护送天祥赴燕。道经吉州,痛恨不食,八日犹生,乃复食。十月,至燕,馆人供张甚盛,天祥不寝处,坐达旦,遂移兵马司,设卒守之。既而丞相孛罗等召见于枢密院,天祥入长揖。欲使跪,天祥曰:‘南之揖,北之跪,予南人行南礼,可赘跪乎!’孛罗叱左右曳之地,或抑项,或扼其背,天祥不屈,仰首言曰:‘天下事有兴有废,自古帝王以及将相,灭亡诛戮,何代无之?天祥今日忠于宋氏,以至于此,愿早求死!’”
“先是,天祥留燕三年,坐卧一小楼,足不履地。……王积翁欲令宋官谢昌言等十人请释为道士,留梦炎不可,曰:‘天祥出,复号召江南,置吾十人于何地!’”就这个卖国贼的这句话,文天祥被押至柴市受刑。“天祥临刑,从容谓吏卒曰:‘吾事毕矣!’南向再拜,死,年四十七。其衣带中有赞曰:‘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据清·朱彝尊《日下旧闻考》载赵弼《文信国传》:“公至柴市,观者万人。公问市人,孰为南向,或有指之者,公向南再拜,索纸笔为诗曰:‘昔年单舸走维扬,万死逃生辅宋皇。天地不容兴社稷,邦家无主失忠良。神归嵩岳风云变,气入烟岚草木荒。南望九原何处是,关河暗淡路茫茫。’”
谢枋得(1226—1289),号叠山,江西弋阳人。“元至元二十五年(戊子,1288)夏四月,时程钜夫至江南访求人才,荐宋遗士三十人,枋得亦在列。……既而留梦炎亦荐之。”这大概就是汉奸和具有汉奸倾向的知识分子所特有的一种强迫症了。这也是有了汉奸,必有狗腿子,有了买办,必有假洋鬼子一样,卖国求荣者,恨不能中国人都与他一块同流合污;崇洋媚外者,恨不能中国人都与他一起摇尾乞怜。谢枋得不想陪这个留梦炎做落水狗。“枋得复遗书梦炎曰:‘江南人才,未有如今日之可耻。春秋以下人物本不足道,今欲求为人如吕饴甥、程婴、杵臼厮养卒,不可得也!……夫女真之待二帝亦惨矣,王伦一狎邪无赖,市井小人,谓梓宫可还,太后可归,终则二事皆符其言。今一王伦且无之,则江南无人才可见也。今吾年六十余矣,所欠一死耳,岂复有他志哉!’”
“元至正二十六年(己丑,1289)夏四月,福建参知政事魏天祐……逼之北行,枋得以死自誓。自离嘉兴即不食,二十余日不死,乃复食。既渡采石,惟茹少蔬果,积数月,困殆。是月朔日,至燕,问太后攒所及瀛国所在,再拜,恸哭。已而疾甚,迁悯忠寺。留梦炎使医持药杂米饮进之,枋得怒,掷之于地。不食五日,死。”
宋亡,为“元至正十五年,宋帝昺祥兴二年(己卯,1279)二月,癸未,(压山兵败),陆秀夫度不得出走,乃先驱其妻子入海,谓帝曰:‘国事至此,陛下当为国死,德祐皇帝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即负帝同溺,后宫诸臣从死者甚众。”
文天祥之死,为“元至正十九年,(壬午,1283)十二月,杀宋丞相文天祥。”这时,宋亡五年。
谢枋得之死,为“元至正二十六年(己丑,1289)夏四月,福建参知政事魏天祐执宋谢枋得至燕,不屈,(绝食)死之。”这时,宋亡六年。(以上均据明·陈邦瞻撰《宋史纪事本末》)
对这两位爱国文人来讲,宋早亡了,他们所爱的家园,早就沦为异域,他们所爱的故国,早就山河变色,然而,他们至死也不放弃这一份爱,不割舍这一份精神依托,甘愿为这个不存在的故国,为这个失去的家园,走向死亡而无怨无悔。
要说到中国人的爱国,是和中国人长期以来形成的“国家”概念分不开。在儒家为尊的封建社会中,孔孟之道一直是以《易·系辞下》:“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和《孟子·离娄上》:“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来厘定局部和整体,个人和集团,小我和大我,细胞和组织的关系。在汉语体系里,“国家”这个词,是以“国”和“家”这两个字组成。而这两个单义的字组合在一起,所产生的相因相系,相辅相成的内涵,在英语的“state”或者“country”等单词中,是无法体现的。五千年来,正是这种恒定的诠释和不变的理解,养成我们文化传统中的独特禀赋。
爱国,对中国文人而言,就是基于内心深处的一种对国家的认同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国文人的报国情怀,便成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因为我们这个民族遭遇到太多太多的灾难,每一次异族入侵,都是大地血洗,生灵涂炭,山河变色,神州陆沉;每一次强敌来犯,都是奸淫烧杀,掠夺洗劫,铁骑践踏,赤地千里。当民族矛盾压倒一切,当生死存亡就在眼前,张扬着爱国情操的中国文人,就会挺身而出,就会前仆后继,“自古书生多意气,头颅掷处血斑斑”,这也就是为什么宋末、明末,以及上个世纪八年抗日战争时期,涌现出来那么多不屈不挠的爱国文人,演绎出来那么多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道理就在这里。
聪明的人可以笑他们痴,笑他们傻,笑他们愚,尤其是那些具有汉奸倾向或洋奴心理的知识分子,更是撇嘴,斜眼,冷笑,摇头,一百个瞧不上。然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片偌大的国土,没有这样挺直的脊梁扛着,没有这样担承的肩膀挑着,中国早亡了,中华民族早完了。然而,不幸的是,中国这样过于聪明的文人太多,以至于聪明到不怎么像中国人,而像一个置身事外的外国人,更像那些指指戳戳专挑中国不是,专跟中国过不去的西方人。于是,在这班崇洋媚外的精英眼中,爱国,爱国主义,已经成为一个很臭、很烂、很过时的词语。只要谁提到、讲到、引用到、鼓吹到,就像动了他们的先人板板一样,马上就会歇斯底里发作,马上就会祭起亡幡,请出一个名叫塞缪尔·约翰逊(johnsonl samuel 1709—1784)的英国文人保驾护航。因为此人说过:“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将“无赖”与“爱国主义”画上等号,而且是洋大人说的,不是圣旨,也是金科玉律,用来嘲笑,用来敲打,用来恶狠狠地诅咒这种崇高的境界,那是何等的过瘾,何等的痛快呵!于是,或一脸洋洋自得,或掩口胡卢而笑。
塞缪尔·约翰逊先生,这位英格兰的文学大师,想不到死后二百多年,竟然会被中国这班西崽们,时不时地将他从九泉之下勾魂过来,扮演钟馗这个角色,镇压中国老百姓。他如果有嘴的话,肯定会反问,先生们,你们究竟是糊涂呢?还是装糊涂,那是我说了一半的话呀!能不能求你们不要断章取义?如果有工夫,抽空读读我在1774年所写的一篇短文《爱国者》,那我就不胜感谢了。在这篇文章里,我的意思表达得再清晰不过,“真正爱国者的本质,与那些用不正当手段僭取爱国者头衔的沽名钓誉之徒的行为恰成对照。”你们应该了解,鄙人是以研究莎士比亚起家并名闻于世的,在莎翁的戏剧中,谁是真正的爱国者,谁是沽名钓誉的爱国者,还不足以识鉴和区分吗?
当下这班六国贩过骆驼的西崽精英,也算有点阅历和见识了。但是,邀取功劳,过于心切,领取美金,尤为心切,匆忙做学问之弊病,就是粗糙,知其皮毛,而不知其就里,遂难免缺失。更何况,任何名人的任何名言,都不能离开时代背景的整体考量。十六世纪的塞缪尔·约翰逊先生,也无法完全悖于他所生活着的那个国家和那个时代的总趋势。一个喜欢把手伸向世界各地的不列颠帝国,正处于工业革命的全盛时期和向外扩张的黄金时代,绝不会对被殖民地的人民灌输爱国精神和爱国主义的,那只能起到碍手碍脚的作用。所以引用这位洋大人话的西崽精英们,不过是难与适变的“胶柱鼓瑟”罢了。
我忽然想起鲁迅先生写过的《阿金》,此文收于《且介亭杂文》,对挟洋自重的西崽之类,有着深刻真实的写照。
这个阿金,“是一个女仆,上海叫娘姨,外国人叫阿妈,她的主人也正是外国人。”因为主子是外国人,她也就顺势以租界地里的高等华人自居,很看不起中国人和弄堂里的一切。那班西崽式的精英分子,其实也就是生活在文化圈、新闻界、传播媒体、网络世界中的阿金,一有洋人撑腰,二有洋人指点,三有洋人鼓掌,四有洋人埋单,与阿金在弄堂里制造噪音,异曲同工,一有大事小情,一有雷声雨点,就像1290年(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七年)那场地震,按捺不住的赵孟□跳出来搞名堂,是一个道理。必定要说三道四,必定要指桑骂槐,必定要含沙射影,这三个“必定”加在一起,就是血口喷人,抹黑中国。
由此来看,那个弄堂里的阿金,公开地“在后门口宣布她的主张:‘弗轧姘头,到上海来做啥呢?……’”以卖身为荣,与西崽精英分子们罔顾事实,吹毛求疵,颠倒黑白,歪曲真相的公然无耻,以换取若干美元的辛苦费,并无本质的不同,只不过一个是在出卖肉体,一个是在出卖灵魂而已。我不禁怀疑,如果有那么一天,英法联军,或者八国联军,又一次耀武扬威于京城地界,这班精英们会不会像满面堆笑的赛金花那样,成为联军统帅瓦德西的座上客,我想,那大概是准能一睹的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