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不是指在小小的试管中长大的婴儿,而是医学领域的一项新技术,是把女性的成熟卵子取出体外,同男性的精子一起培养并使其受精,然后将受精卵转移到女性的子宫内,让其生长发育直至分娩。试管婴儿对治疗不孕症有独特的意义。
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露易·布朗呱呱坠地。望着这个长着可爱的小脸蛋的女婴,英国妇产科专家斯台卜妥和爱德华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几十年来,他们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后终于成功了。这一成功,使人类在生育过程完全脱离母体的漫长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目前,许多国家都具备培养试管婴儿的能力,为许多没有子女的夫妇带来了希望和幸福。
然而,试管婴儿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向现代社会的法律提出了挑战。那就是试管婴儿到底算是谁的后代?如果一对夫妇,妻子因为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宜生育,夫妻俩决定通过试管婴儿的先进手段得到一个孩子,以组成一个完整的家庭。经过一家合法机构的介绍,他们同一位具有良好的生育能力且愿提供帮助的妇女,签订了“借腹怀子”的合同。合同规定,由丈夫提供精子,该妇女提供卵子并承担妊娠和分娩的责任。作为补偿,该妇女完成合同后可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收入,并同意婴儿出生后将不再和他发生任何联系。但如果该妇女改变了主意,以孩子不能离开亲生母亲为由,拒不将婴儿交给那一对夫妇。那么,究竟谁才算是这个试管婴儿的亲生“父母”呢?
这的确算是个难题,难住了不少法官。一位权威法官认为,这对夫妇有权利对试管婴儿进行监护。但同时生育出试管婴儿的母亲,有权和婴儿发生联系。也就是是说,这个试管婴儿将要有两个家。
试管婴儿技术的成功,对解决生育问题有独特的作用。但是,由于试管婴儿技术的成功率还较低,费用昂贵,在我国尚难以普及。
我国第一个试管婴儿于1988年3月10日在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诞生。